•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关于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6-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0-00618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6-1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人大常委会职能

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是洪雅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和主持洪雅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洪雅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

11.根据监察委主任的提名,决定监察委副主任、委员的任免;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洪雅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脱贫攻坚、环境治理、国有资产、县域经济发展、城乡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旅游法》《工会法》《宗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财政决算、财政预算执行、预算编制、国民经济、债务限额、国有资产管理、依法治县等情况的报告。对全县《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精神卫生工作、医疗保障、基层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税制改革、农业循环经济项目预算执行、公益诉讼贯彻情况等开展检查。

3)规范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切实加强干部任后监督,适时对人大任命干部开展工作述职和测评工作,促进任命人员依法履职、为民尽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11个,在职人员44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76.48万元。

2020年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676.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6.48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7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48万元,项目支出227万元。

3.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相比增加98.94万元,上涨17.13%,主要是调资因素人员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全县民主法制建设、预算监督和城乡规划监督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49.48万元:用于保障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358.87万元;办公费等支出90.61万元)。

项目支出227万元:用于保障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经费,分别为: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经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洪雅县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会经费、县人大代表活动费、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离退休老干部活动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升级改造维护费、人大信息化管理维护费、补选县人大代表经费、党员活动室改造维修、人大代表履职经费、县人大常委会外出考察调研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575.1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5.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19.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6.14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61万元,同比增加2.52万元,上涨2.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和县委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4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公务接待90批次、700人,2019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意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精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无公务用车,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保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2.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的办公运行需求;

3.保障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支出;

4.保障人大代表活动正常开展。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1月固定资产总额为187.7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208平方米价值40.88万元,公务用车3辆价值75.44万元(车改后公务用车资产未转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打印复印机9台价值2.32万元,电脑53台价值19.71万元,空调28台价值6.95万元,会议表决系统1套价值14.8万元,健身设备4套价值4.86万元,电视机1台价值0.45万元,照相机1台价值0.97万元,音箱1套价值1.68万元,热水器1台价值0.17万元,文件柜29套价值3.82万元,案卷柜1组价值1.06万元,办公桌28张价值5.74万元,椅凳53套价值3.37万元,沙发36套价值5.1万元,除湿干燥设备1套价值0.42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洪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