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政协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6-22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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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是: 1.抓理论学习,把握正确履职方向; 2.抓履职实效,助推洪雅经济发展; 3.抓和谐稳定,始终关注民意民生; 4.抓文史宣传,充分发挥政协优势; 5.抓自身建设,提高政协履职能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 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设股室10个,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495.44万元。 2020年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495.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5.4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49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44万元,项目支出104万元。 3. 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预算收支比2019年预算收支增加88.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协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是298.32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是93.1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项目是政协全会经费27万元;政协常委会经费18万元;委员活动、报刊费35万元;文史资料编辑费10万元;老干部活动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大门维修费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413.4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309.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即专项项目104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全会经费27万元;政协常委会经费18万元;委员活动、报刊费35万元;文史资料编辑费10万元;老干部活动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大门维修费7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0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8.05万元。 。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12.7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51.2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 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12万元,同比增加1.7万元,上升26%,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县级干部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4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公务接待50批次、1000人次,较2019年预算增长75%,主要原因是洪雅县影响力不断增大,县政协公务接待量逐年增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的情况下,依然年年超出预算,在“三公”经费预算整体下降原则下,适量增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政协洪雅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495.44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机关的基本支出和项目,保障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关注民生民意,参与脱贫攻坚,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全国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国有资产主要是办公楼和通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119.38万元(房屋1684平方米,办公室24间,会议室2间;电脑37台;打印机6台;空调9台;电视3台;LED显示屏1台等)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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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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