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中共洪雅县委宣传部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02-1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23-00064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02-1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中共洪雅县委宣传部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拟订全县宣传思想工作重大政策和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工作、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对外宣传和推动网络阵地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单位,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精心谋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进一步将列席旁听工作与实地督查统筹结合,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2.依托洪雅城市IP“瓦妹形象宣传营销推广,深化瓦哥瓦妹宣讲队形象标识和品牌打造,不断提升知名度、影响力。

3.不断创新网络宣讲、文艺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四五六、百千万行动,推动党的最新理论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

4.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与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宣传报道有机结合,深入报道四五六、百千万行动、拼经济 搞建设等工作。

5.整合资源做好天府粮仓、城市CP等宣传主题策划,踩准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节点、上级媒体需求等,邀请中省主流媒体来洪宣传报道,力争在上大台、登大网、刊大报上有新突破。

6.重磅策划追求深度内容、具备留存价值的软文版洪雅名片,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7.各镇、各行业部门开展我为家乡代言活动,开展直播带风景、带人文、带产品,助力乡村振兴。

8.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确保意识形态底线安全。

9.开展2023年全县宣传网信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管好队伍持续守好舆论底线。

10.持续做好敏感热点问题排查、处置和网络舆情监测,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网络舆情。

11.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复检第三年,推进十大专项行动最美最差网格评选,加大对镇村督促指导,力争排名靠前。

12.力争培育中山镇创成全市第一个全国文明镇。深化拓展止戈镇、槽渔滩镇乡风文明试点成效,在全县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13.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统筹家风家训馆、村史馆、乡村振兴馆、村级阵地建设,重点打造5个文明实践所站。围绕服务群众、服务项目、服务旅游打造3个在市级以上有影响力的服务队伍和品牌。组织一场志愿服务项目创投大赛。

14.组织开展感动洪雅评选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塑造一批洪雅典型。

15.深化田锡文化建设工程,加强田锡主题小说创作,开展田锡主题歌曲征集。

16.策划文艺+宣传,开展讲洪雅、写洪雅、拍洪雅、画洪雅、唱洪雅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形成集成宣传的声势和效应

17.支持邓枫个人画展北京展出,作品家乡巡展。加大洪雅元素文艺作品创作力度以洪雅林场精神为主题,创作《只此青山》舞蹈作品等,推动出精品、上大台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洪雅县委宣传部内属股室7个,在职人员26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主要包括:洪雅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洪雅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071.12万元。

2023年县委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071.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1.7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9.4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07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37万元,项目支出575.75万元。

3.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2年相比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及基础性绩效奖金纳入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县委宣传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宣传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2.35万元(基本工资117.82万元、津贴补贴55.7万元、奖金104.97万元、绩效工资23.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2万元、住房公积金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99万元(办公费17.31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12.2万元、差旅费20.4万元、维修(护)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5.82万元、福利费3.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4万元(奖励金0.0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分别是:网信工作与舆论管理(活动宣传、教育培训、rtx监测服务、阵地建设)23万元;对外宣传合作(媒体采风、新闻座谈、记者节、《媒体看洪雅》印刷)18.5万元;县外高速公路户外立柱广告牌租赁及宣传广告设计制作85万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农民夜校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教育、国庆氛围营造)50.25万元;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经费75万元;全县文艺活动(《雅风》编撰、文艺大讲堂、文联协会补助)15万元;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0万元;新闻出版及扫黄打非工作10万元;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法律咨询、审查1.8万元;洪雅形象传播与展示20万元;眉山观察洪雅版79.8万元;文艺精品扶持项目10万元;镇所、村(社区)站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和运行经费10万元;社科课题经费3万元;媒体主题宣传及媒体合作125万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9.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63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385.1万元,项目支出251.3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83.02万元、事业运行102.08万元、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51.3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49.27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2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3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24.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28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

县委宣传部及下属行政单位以及2家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99万元,同比增加2.07万元,增加2.49%。主要原因是工资中的基数性绩效奖励对应的工会指标纳入预算,其余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均实现了进一步压减。其中办公费17.31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12.2万元、差旅费20.4万元、维修(护)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5.82万元、福利费3.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2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县委宣传部无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县委宣传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25批次、300人,比2022年增加1万元,同比增加50%。增加原因是疫情过后,需要对接的对外宣传及媒体接待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县委宣传部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持平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县委宣传部5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网信工作与舆论管理(活动宣传、教育培训、rtx监测服务、阵地建设):开展全县网络宣传、网络安全服务、网络舆情监测等,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对外宣传合作(媒体采风、新闻座谈、记者节、《媒体看洪雅》印刷):提升洪雅新闻宣传工作水平,讲好洪雅故事,提升洪雅形象。

3. 媒体主题宣传及媒体合作:与中央、省、市重量级媒体开展洪雅形象展示。

4.县外高速公路户外立柱广告牌租赁及宣传广告设计制作:租用县外高速公路户外立柱广告牌进行洪雅形象宣传展示。

5.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农民夜校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教育、国庆氛围营造):开展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浓厚志愿服务文化,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组织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宣传活动,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和我们的节日等工作。

6.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经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每年将进行复查测评,巩固深化创文成果,常态长效管理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氛围,提升城市形象,保留荣誉资格。

7.全县文艺活动(《雅风》编撰、文艺大讲堂、文联协会补助):开展全县文艺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8.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及社科研究等活动经费:开展理论学习,转化社科成果,推动中央、省决策部署在基层广泛宣传落地落实。

9.新闻出版及扫黄打非工作:完成农家书屋、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建设等。

10.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法律咨询、审查:开展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法律咨询、审查。

11.洪雅形象传播与展示:考察一批外宣点位,如高铁广告站牌、户外大屏等进行洪雅形象展示。

12.眉山观察洪雅版:与眉山日报社合作开展年度城市形象宣传。

13.文艺精品扶持项目:创作一批文艺精品。

14.镇所、村(社区)站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和运行经费: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15.社科课题经费:开展全县社科课题研究,汇编社科课题成果。

16.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电影院线发展。

、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县委宣传部固定资产合计42.49万元。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家具、用具等共27件,价值8.56万元;台式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共56件,价值33.93万元。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附件3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3).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