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雅县纪委 洪雅县监察委员会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4-03-0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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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加强追逃追赃和防逃相关工作。根据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等业务指导。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监督检查体现精度。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统筹各项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落地落实。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督促各单位(部门)定期研判政治生态状况,紧盯“关键少数”,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提示、述责述廉等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治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或简单化、一刀切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二是惩贪治腐体现力度。牢固树立“以办案为中心”理念,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稳步提升初核转立案率,提高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效率。紧紧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开展系统性案件查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强化在审查调查中挖掘线索能力,通过分析研究违纪问题的表象和内在环节,由表及里发现新线索,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完善问题线索研判、案件移送衔接、乡案县审等机制,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是廉政教育体现广度。以“洪韵正气·清风雅廉”为统览,传承本土先贤“廉脉”,深度融合田锡、雅连等廉洁元素,积极打造廉政文化载体,深耕廉洁文化沃土,夯实清廉根基。用好用活“一片一书一地”,拍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构建多维度、立体化警示教育模式,对学习程度、效果跟踪问效深入研究。把握互联网新闻传播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创新表达方式,积极提炼纪检监察亮点工作,不断讲好全县党风廉政好故事。 四是队伍建设体现温度。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提能”专项行动,强化提级培训和实务培训,实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多元化提升。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打造专职化纪检监察队伍,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县、乡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履职,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委机关部室11个,在职人员44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纪委监委、洪雅县纪委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 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170.85万元。 2024年洪雅县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170.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55.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81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17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03万元,项目支出439.82万元。 3.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1170.85万元,同比2023年预算资金减少479.19万元,同比减少40.9%。预算减少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县纪委监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584.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3.3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0.36万元,津贴补贴95.37万元,绩效工资21.19万元,目标绩效奖134.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万元,住房公积金63.1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85万元,独子费0.06万元, 工会经费8.07万元,福利费5.33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133.21万元,其中办公费27.7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0万元,差旅费54.1万元,邮电费3.6万元,劳务费3.36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4万元。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计439.82万元。其中监督检查工作5万元,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经费30万元,纪检监察内网、视频专网、检举平台、AKTD工程经费25.81万元,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工作经费51万元,全县党员、纪检干部反腐倡廉专项教育30万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创建工作73万元,纪律审查调查195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购置3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013.72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572.7万元,大案要案查处195万元,派驻派出机构51万元,巡察工作30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163.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1万元。 3.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5.2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63.1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洪雅县纪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用油和保险。其中:政府采购货物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0.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纪委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21万元,同比减少13.06万元,(上年预算146.27)下降9.8%,其中办公费27.75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54.1万元、福利费5.33万元、工会经费8.07万元、劳务费3.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4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0万元。财政拨款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洪雅县纪委监委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洪雅县纪委监委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中共洪雅县纪委公务用车购置数为1台,安排公车购置费3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30万元比2023年减少20万元,同比减少40%。2023年安排了车辆购置预算,但未购置,2024年安排购置车辆预算减少。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预算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大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强化正风肃己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促使政风持续向好。重点纪律审查经费进行绩效目标管理,拓展大案要案的查办广度和深度,积极落实追赃工作,挽回政府损失,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2024年,预计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能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一)县纪委使用办公用房1600平米。 (二)办公家具共219件,现值22.59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0台,现值3.6万元。台式机及软件设备23台,现值2.3万元。打印及复印设备24台,现值4.25万元。照相机4台,现值3.66万元。摄像机1台,现值0.37万元。扫描仪1台,现值0.5万元。空调18台,现值1.68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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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xlsx】 附件【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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