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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7-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psxzf/2019-00024  发布机构  彭山区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07-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统一全县乡、镇党委政法委和县级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及时向县委提出政法工作建议,对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系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检查、指导和督办全县维稳工作;协调、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段的维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并报告全县社稳定情况,提出工对策及建议措施;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措施;协调、组织制定、实施全县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4.起草制订本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具体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批评、处分、表彰的建议。认真调查分析和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特点和不安定的因素,研究采取措施,总结推广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

5.领导政法部门班子建设和政法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协助县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7.组织领导全县大调解工作。

8.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大调解中心、县防邪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综治、维稳、大调、防邪工作的重大问题。

9.完成县委和上级政法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稳定硬责任,为加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维稳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上项目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不评估不上会,不评估不研究。落实县级干部轮流到群众工作中心坐班接访制度,开展视频接访试点,依法受理办理初信初访,抓好“信访三无”创建活动。强化依法治理力度,有效化解金融、国土、住建、劳资、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下大力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老户,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围绕建设平安洪雅,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立公共安全综合信息平台,推广公共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运用,以城区、景区、园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红袖标”治安巡逻常态化。大力推进网格员协助流动人口登记申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治安隐患排查三项重点工作,抓好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事解教人员教育管控,大力实施网格提升工程。

3.推进法律七进,全面开展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

4.抓好执法督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坚持每季度一次案件质量评查,每次评查案件不低于20件,抓好“千案千评”活动,确保政法部门办案质量,开展执法巡视和督查,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上访疑难问题,严格政法部门目标考核奖惩,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涉法涉信稳控工作。

5.切实抓好政法队伍和乡镇党委政法建设。加强政法干警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健全乡镇党委政法委建设,切实发挥乡镇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的职能,全年对乡镇党委政法委书记培训不少于2次。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现有在职职工16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借用1人)、全额事业人员1人,行政工勤2人。按职级分:副县级1人(实职1人)、正科级5人(实职5人)、副科级6人(实职6人)、科员1人、工勤2人。离退休职工6人。单位实有车辆0辆。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

1.2018年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407.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7.2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56.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12万元,医疗卫生1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7万元。

2.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洪雅县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390.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0.9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9.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90万元,医疗卫生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万元。

2018年预算总额增加,原因由于有人员变动。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法学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45.69万元,是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176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是69.7万元。

项目支出161.52万元,是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邪教教育转化攻坚、第一书记补助、综治三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维稳大调防邪专项经费、社会评价工作、城东电站涉稳化解工作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56.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邪教教育转化攻坚、第一书记补助、综治三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维稳大调防邪专项经费、社会评价工作、城东电站涉稳化解等工作宣传、会务、培训等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5.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10.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5.0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无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无采购计划。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政法委2018年无出国计划,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9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控制接待开支。公车改革后政法委无公车及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1月政法委固定资产总额66.42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办公桌椅、打印机、碎纸机、视频会议屏幕、调音台等。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无

  
附件【2018年政法委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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