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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国家保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2-28   作者:张丽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19-00315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9-02-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制定全县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保密工作的形势及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建议;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保密宣传教育、政策调研、理论探讨、干部培训等工作。组织、指导、督促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直接参与查处重大泄密事件,并协调有关部门对泄密事件采取补救措施;主管全县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工作和密件、密品出境的保密审查。

主要工作:强化保密指导管理,扎实推进“三大管理”,依法推进保密依法行政,加强“两识”教育培训,强化保密科技支撑,抓好保密监督检查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国家保密局股室0个,在职人员3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县保密技术检查服务中心(代管)。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36.85万元。

2019年洪雅县国家保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6.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8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3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与2018年相比增加3.91万元。原因是由于人员调资等因素,造成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国家保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保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国家保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支出28.43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8.4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国家保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明细依法不予公开)。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保密方面)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7.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4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3.75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1.55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4.0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4万元,主要用于复印纸采购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国家保密局及1家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2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增加0.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资等因素,造成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国家保密局根据保密工作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国家保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公务接待5批次、25人,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国家保密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整体绩效说明:洪雅县国家保密局2019年基本支出36.85万元,主要用于保运转,包含办公费、人员工资、水电气费等支出,实有在职职工3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洪雅县国家保密局固定资产总额:104.37万元,包括通用办公设备和保密业务设备(涉密不予公开)。其中:通用办公设备3.74万元,包括:电脑3台,价值1.86万;复印机1台,价值0.23万元;文件柜3个,价值0.24万元;书柜1个,价值0.18万元;架椅、条几1套,价值0.09万元;空调2台,价值0.5万元;转椅1个,价值0.08万元;办公桌2张,价值0.39万元;办公桌椅2套,价值0.17万元,符合《洪雅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国家保密(款)保密管理(项):指反映国家保密机关管理保密业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机关事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其他交通费用:指公车改革后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

  
附件【洪雅县国家保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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