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委统战部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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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组织、民族宗教等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统一部署,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在洪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调做好民族宗教等部门领导班子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营造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统一战线工作局面。 10.完成县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1.负责联系社会各界人士,扎实开展思想教育引领活动,召开好各季度通报会,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做好党外干部及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党外后备干部培训班。 3.围绕“法律进寺庙”活动的开展,引导宗教场所规范管理科学发展,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积极作用。竭力做好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协调光明寺、云峰慈云寺、五斗观、瓦屋山太清宫搞好寺庙建设。调研挖掘洪雅宗教文化。 4.着力构建和谐融洽的民族关系,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大对困难少数民族的帮扶力度。 5.加强知联会和新联会工作,指导县知联会和新联会完善组织建设,按照章程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专题调研。 6.指导工商联工作,围绕“两个健康”抓好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深化非公经济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做好海外统战等其他统战工作和统战信息调研。探索有效运用网络开展统战工作。 8.全面完成联系村工作,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好“统一战线助力环境保护”活动;围绕洪雅“一地三区”建设,协助做好景区内寺庙建设和管理工作,挖掘宗教文化促进旅游发展。 9、抓好双创工作和机构改革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股室2个,在职人员8 人,其中行政单位2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下属事业单位洪雅县爱国宗教团体办公室。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65.53万元。 2019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65.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5.5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6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3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收支预算165.53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158.29万元增7.24万元,增幅为4.58%。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增加工资以及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应缴费。二是在项目经费中增加“四城联创”相关工作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洪雅县爱国宗教团体办公室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01.53万元,是用于保障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洪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洪雅县爱国宗教团体办公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82.65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88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洪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洪雅县爱国宗教团体办公室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宗教场所维修费20万元;代洪雅县知联会预算2019年工作经费10万元;代洪雅县新联会预算2019年工作经费10万元;补助宗教团体2019年工作经费3万元;法律进寺庙、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3万元;宗教文化研讨5万元;召开各界人士通报及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改革3万元;统战特费及双创工作经费1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40.0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3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4万元(其中:宗教场所维修费20万元、代洪雅县知联会预算2019年工作经费10万元、代洪雅县新联会预算2019年工作经费10万元、补助宗教团体2019年工作经费3万元、法律进寺庙、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3万元、宗教文化研讨5万元、召开各界人士通报及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改革3万元、统战特费及双创工作经费1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3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11.0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文件柜1组0.4万元、台式计算机1台0.56万元、复印机1台1.2万元、复印纸0.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含民族宗教事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洪雅县爱国宗教团体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8 万元,较2018年同期预算23.33万元减少4.45万元,下降19.0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二是2019年较2018年同期预算人员减少1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公务接待12批次、人数90人,较2018年预算0.4万元增长0.2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工作范围增加,接待工作量增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2019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目标。具体如下: 洪雅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2019年基本支出101.53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总计165.53万元。以上资金使用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委统战部、洪雅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洪雅县爱国宗教团体办公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达到总体目标是按照市委统战部及县委统战部2019年工作要求,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具体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9年1月1日,我部门有国有资产13.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68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11台4.27万元、便携式电脑2台0.89万元、沙发3组1.08万元、文件柜3组1.2万元、空调6个2.65万元、办公桌6张1.19万元、照相机1部0.51万元、投影仪1部0.6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套0.35万元、会议桌椅1套0.69万元、打印机1台0.2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宗教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指统战部事务部门统战事务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统战事务部门统战事务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统战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指其他用于统战事务部门的事务支出。 13.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指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机关事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6.生活补助费: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补助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 27.其他交通费用:指公车改革后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 28.基层民主协商:指基层党委政府在进行重要决策之前,要主动听取同级政协及相关专委会意见,以提高科学决策性。 29.民主党派:指在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 30.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股份制公司中的自然人股东等群体中的代表性人物。 31.党外代表人士:指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 32.“两个健康”:指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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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度统战部信息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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