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6-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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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基本职能根据洪委办〔2019〕51号,关于印发《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履行职能职责(该文件涉密)。 (二)主要工作 2020年,本部门突出政治引领,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中心工作做到哪里,统战工作就跟到哪里”,着力完善大统战工作机制,形成统一战线强大合力,在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中汇聚力量。 1.提升统战格局整体效能。 2.扩大经济统战工作影响。 3.规范全县宗教事务管理。 4.建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5.深化侨联改革,做好港澳台事务服务。 6.支持统战社团创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载体和纽带作用。 7.提升县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事务服务中心服务效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股室2个,在职人员12 人,其中行政单位2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下属事业单位洪雅县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事务服务中心。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47.44万元。 2020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47.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7.4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4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4万元,项目支出70.5万元。 3.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收支247.44万元 ,较2019年预算收支165.53万元增81.91万元,增幅为49.48%。增加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人员4人(其中编外控制人员1人),因而增加相应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公业务费等;二是机构改革,我部门职能增加侨务、港澳台事务所增加相应事务费用。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含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为:用于人员支出148.8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28.1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为统战特费11万元,民族宗教事务费用6万元,侨务、港澳台事务费用12.5万元 ,代洪雅县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联谊会预算2020年工作经费9万元 ,代洪雅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预算2020年工作经费9万元 ,补助宗教团体工作经费3万元,宗教场所维修费2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209.0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2.58万元、公业务费支出20.7万元、工会费1.37万元、福利费1.39万元、公务员公务用车补助支出4.68万元、党外人士生活补助支出7.79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支出0.04万元、统战特费支出11万元、民族宗教事务费用支出6万元、侨务和港澳台事务支出12. 5万元、宗教场所维修费用支出20万元、补助宗教团体工作费用支出3万元 、代洪雅县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联谊会预算2020年工作经费9万元 、代洪雅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预算2020年工作经费9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支出11.97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8.54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17.8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保密电脑及相关配置和采购电脑耗材、日常办公用品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绝对值28.14万元,较2019年18.88万元增9.26万元,增加49%。绝对值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预算时较去年同期人员增加4人,二是因职务职级晋升,公务员交通补贴增加。 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020年预算人均2.34万元,较2019年2.36万元同期比减少0.02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接待12批次、110人数,较2019年预算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增加职能所增加接待事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2020年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目标,具体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20年1月1日,中共洪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原值为14.33万元,净资产为6.59万元,均为办公用固定资产。其中沙发3组1.08万元、文件柜3组1.2万元,空调6台2.65万元、办公桌6张1.18万元、单反相机1部0.51万元、投影仪1套0.6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一套0.35万元、会议桌椅一套0.69万元、打印机1台0.2万元、复印机1台0.48万元、电脑13台5.16万元、换显示器2台0.18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宗教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指统战部事务部门统战事务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统战事务部门统战事务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统战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指其他用于统战事务部门的事务支出。 13.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指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机关事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6.生活补助费: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补助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 27.其他交通费用:指公车改革后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 28.基层民主协商:指基层党委政府在进行重要决策之前,要主动听取同级政协及相关专委会意见,以提高科学决策性。 29.民主党派:指在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 30.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股份制公司中的自然人股东等群体中的代表性人物。 31.党外代表人士:指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 32.“两个健康”:指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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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表公开.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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