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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2-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19-00206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9-02-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组织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等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组织编制全县城乡总体规划、详规,指导工业园区、旅游风景区和乡镇规划编制。

3.负责全县规划审批管理、测绘管理工作。

4.主管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工作。

6.负责全县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管理。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宜居县城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田锡水景公园项目建设;

2.隐蒙山公园大门景园一体项目建设;

3.C1段路灯管理提标升级工程;

4.洪雅县地下管线普查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

5.编制《农村改厕专项规划》。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股室19个,在职人员98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洪雅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洪雅县测绘地理信息办公室、洪雅县房地产管理所、洪雅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洪雅县规划设计室、洪雅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洪雅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4903.89万元。

2019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903.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34.9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专项收入868.93万元。

2.支况出情: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490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37万元,项目支出3729.52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903.89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15520.54万元,减少75.99%,主要是减少了棚户区改造项目预算收入。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903.89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15520.54万元,减少75.99%,主要是减少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乡社区规划及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900.45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273.92万元,分别是办公费41.00万元、咨询费5.0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5.50万元、邮电费11.88万元、差旅费111.00万元、会议费1.50万元、培训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4.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0万元、工会经费11.71万元、福利费11.3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7.7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城南市场房屋征收过渡费1047.91万元,城西综合体过渡费26.00万元,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本金525.00万元,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利息385.00万元,洪雅县江南康养新城基础设施PPP项目代管费306.00万元,隐蒙山公园大门景园一体项目160.00万元,洪雅县雅康、青云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130.00万元,旱厕改造二期48.00万元,C1段路灯管理提标升级工程16.00万元,雅康步行街改造项目38.3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维修费45.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补贴15.00万元,棚户区改造经费12.00万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测绘、评估和资料费30.00万元,白蚁防治及档案设施管理15.00万元,农村改厕专项规划及双创工作经费20.00万元,瓦屋山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19.00万元,洪雅县县城江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3.10万元,洪雅县城城市新区CX1-01-03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4.00万元,洪雅县引青入城绿化带和游客接待中心地形图测绘3.29万元,中保镇总规、场镇控制性详规2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868.9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51.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043.9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2772.88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城乡规划管理的隐蒙山公园大门景园一体项目、C1段路灯管理提标升级工程、《农村改厕专项规划》、雅康步行街改造等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8.9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073.91万元。

(五)债务还本支出525.00万元,用于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还本支出。

(六)债务付息支出385.00万元,用于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付息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3.91万元,包括城南市场房屋征收过渡费1047.91万元,城西片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26.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4.40万元,主要用于隐蒙山公园大门景园一体项目、《农村改厕专项规划》、雅康步行街改造、旱厕改造二期项目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及下属0家行政单位,2家参公单位和6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10万元,同比增加29.90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年初目标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0%,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80万元,公务接待28批次、600人数,较2018年预算增长0万元,增长0%,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0%,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实施绩效目标管理,主要分为以下两方面:

(一)人员支出951.27万元,保障全局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机关运转223.10万元,为机关提供水、电、通讯等正常办公运行保障和机关工会正常活动开支提供保障。

(二)重点项目

1.基础设施698.30万元,为辖区内旱厕改造、公园大门、小区配套道路建设等方面提供基本保障。

2.征收补偿1103.91万元,为城市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测绘、评估、过渡费等提供保障。

3.规划设计61.39万元,为县域范围内农村改厕、片区等编制总体、详细、专项规划提供基本保障。

4.民生工程955.93万元,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维修、物管补贴,白蚁防治等提供基本保障。

5.还本付息910.00万元,为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固定资产总额为144.785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600㎡64万元,土地332㎡8万元,办公家具、用具244件14.1785万元,通用设备137件58.1116万元,专用设备3件0.495万元。

公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通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住建系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住建局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发展及市政设施建设等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级)2019年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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