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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6-1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hcx/2020-00060  发布机构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0-06-1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全县的村镇建设。

6.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的建设和功能配置。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施九胜大道改造项目。

2.设计实施江南中学配套市政道路项目。

3.实施引青入城截污干管病害治理工程。

4.百镇建设。加快推进柳江镇和七里坪镇百镇建项目,完成省小城镇办对东岳镇的试点镇复核验收。

5.防震减灾。做好地震监测和地震台网建设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室7个,在职人员76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洪雅县乡镇建设服务所、洪雅县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洪雅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洪雅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和地震监测站、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9204.47万元。

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204.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056.4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专项收入2148.0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920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24万元,项目支出18121.23万元。

3.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9204.4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4300.58万元,增长291.62%,主要是上级补助、债券资金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入增加。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9204.4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4300.58万元,增长291.62%,主要是上级补助、债券资金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乡社区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882.49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200.75万元,分别是办公费13.98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19.00万元、差旅费76.48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工会经费9.12万元、福利费9.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80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公园城市建设债(债券)6800.00万元、洪雅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本金5500.00万元、洪雅县江北棚户区改造(城中村)西区项目本金1600.00万元、(预上新增债券)洪雅县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城乡污水治理(债券)200.00万元、四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利息650万元、四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本金650万元、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资金20万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检查评估35万元、洪雅县雅康、青云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6.05万元、洪雅县地下管线普查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工程项目10.71万元、洪雅县老城区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1.25万元、洪雅县城市建成区第二期集体共用旱厕改造项目1.74万元、天府旅游名县雅康步行街改造经费1.91万元、洪雅县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5.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维修费75.00万元、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补贴15.00万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测绘和评估30.00万元、城西综合体过渡费52.00万元、白蚁防治费10.00万元、城南市场过渡结算费309.5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78.06万元。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55.16万元。

(三)城乡社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6069.39万元,主要为公园城市建设、城乡饮水和城镇污水治理、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测绘和评估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7.8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5111.58万元。

(四)住房保障,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2351.86万元。

(五)债务还本,用于归还世界银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本金65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11.58万元,包括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公园城市建设债(债券)6800.00万元、洪雅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本金5500.00万元、洪雅县江北棚户区改造(城中村)西区项目本金1600.00万元、(预上新增债券)洪雅县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城乡污水治理(债券)200.00万元、四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利息650万元、城西综合体过渡费52.00万元、城南市场过渡结算费309.5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1.0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公园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检查评估项目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0家行政单位,2家参公单位和3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75万元,同比减少22.35万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其次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出,经费减少。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年初目标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0%,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0万元,公务接待16批次、350人数,较2019年预算下降2万元,下降41.6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出,经费支出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0%,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绩效目标管理,主要分为以下两方面:

(一)人员支出882.49万元,保障全局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机关运转200.75万元,为机关提供水、电、通讯等正常办公运行保障和机关工会正常活动开支提供保障。

(二)重点项目

1.洪雅县公园城市项目建设6800万元,完成2020年度计划目标;

2.洪雅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5500万元,按年度分期支付;

3.洪雅县江北棚户区改造(城中村)西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1600万元,按年度分期支付;

4.2020年度洪雅县城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城乡污水治理200万元;

5.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本金650万元,按年度分期支付;

6.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贷款利息650万元,按年度分期支付;

7.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维修75万元;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住行;

8.完成城南市场40余户结算工309.58万元;

9.城西4户征收过渡费发52万元;

10.根据川财综(2019)30号预上2020年部分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195万元,用于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

11.根据川财综(2019)31号和川财综(2020)2号预上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223万元,用于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

12.根据川财综(2019)30号预上2020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17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13.根据川财综(2019)31号预上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413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办公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200件,净值27.35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件,净值8.00万元;专用设备(执法仪)3件,净值0.29万元;图书1件,净值1.05万元;办公桌椅等办公家具、用具350件,净值16.55万元。

公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通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住建系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住建局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发展及市政设施建设等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 .xlsx
附件【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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