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4-02-2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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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全县的村镇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的建设和功能配置;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补漏及关圣街特色街区改造;城镇污水提升等5个项目; 2.优化建设行政审批流程,加快初设评审;施工许可等审批速度,灵活使用“容缺后补”工作方式,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3.加快新房源入市速度,面向西藏等地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引入外地购房户,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室11个,在职人员79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洪雅县乡镇建设服务所;洪雅县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洪雅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洪雅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和地震监测站;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 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0768.33万元。 2024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768.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73.5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2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394.79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076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万元,项目支出19460.33万元。 3.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0768.33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2413.05万元,增加13%。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8013.5万元,当年结转收入14394.79万元,比上年增加6381.2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为8013.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173.54万元,比上年减少1839.96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厉行节约为基本原则,减少项目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0768.33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2413.05万元,增加13%。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8013.5万元,当年结转收入14394.79万元,比上年增加6381.2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为8013.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173.54万元,比上年减少1839.96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厉行节约为基本原则,减少项目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1114.58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193.42万元,分别是办公费58.54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6.00万元;差旅费80.63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工会经费15.13万元;福利费10.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6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中既有住宅电梯补助285.00万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前后期30.00万元;柳江镇中心镇专项规划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51.00万元;公租房物管公司补贴36.00万元;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200.00万元;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人居环境45.00万元;行业从业人员监督培训管理30.00万元;白蚁防治7.00万元;第三方服务费250.00万元;城建档案升级改造10.00万元;城南市场过渡费、结算费62.00万元;城镇排水管网检测维护50.00万元;2019年老城区棚户去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84.87万元;洪雅县城将军片区市政道路配套排水管网整治项目26.50万元;洪雅县城市品位更新二期项目7.24万元;洪雅县城市品位更新三期项目1.75万元;农资公司宿舍雨污改造和五牛广场安全银黄综合整治项目1.37万元;洪雅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7.24万元;洪雅县“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10.50万元;世行贷款余款项目柳江镇子项目工程尾款73.4万元;雅信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监审费3.00万元;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编制70.00万元;城镇燃气“十四五”规划编制21.00万元;城镇公厕建设64.80万元;洪雅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710.6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347.00万元;代管资金200.00万元;规划设计70.50万元;洪雅县水生态文明环境建设PPP项目1401.3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4.30万元;城镇污水设施建设项目339.20万元;项目实施前后期170.00万元;洪雅县城北排水防涝渠道整治项目11.80万元;南岸社区公租房四期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质保金18.7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6.00万元;购房补贴1007.61万元;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69.00万元;下达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403.84万元;党建资金10.00万元;洪雅县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补助资金20.00万元;解决学街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44.1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31.2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51.13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等支出1401.3万元。项目包括洪雅县水生态文明环境建设PPP项目;2022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 4.城乡社区支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支出2573.5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576.2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用于传统村落保护支出。项目为传统村落保护项目67.85万元。 6.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住宅电梯补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前后期;柳江镇中心镇专项规划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公租房物管公司补贴;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人居环境;行业从业人员监督培训管理;白蚁防治;第三方服务费;城建档案升级改造;城南市场过渡费.结算费;城镇排水管网检测维护;2019年老城区棚户去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洪雅县城将军片区市政道路配套排水管网整治项目;洪雅县城市品位更新二期项目;洪雅县城市品位更新三期项目;农资公司宿舍雨污改造和五牛广场安全银黄综合整治项目;洪雅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洪雅县“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世行贷款余款项目柳江镇子项目工程尾款;雅信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监审费;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编制;城镇燃气“十四五”规划编制;城镇公厕建设;洪雅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代管资金;规划设计;洪雅县水生态文明环境建设PPP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城镇污水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前后期;洪雅县城北排水防涝渠道整治项目;南岸社区公租房四期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质保金;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下达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党建资金;洪雅县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补助资金;解决学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3.4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5834.8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5834.89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6.14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13.46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84.8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60.57万元;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59.2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2710.6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8.36万元,主要用于柳江镇中心镇专项规划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洪雅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洪雅县“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编制、规划设计、城镇污水设施建设项目。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19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72.8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2家参公单位和3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3.41万元,同比减少2.28万元,减少1%,其中办公费58.54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6.00万元;差旅费80.63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9万元;生活补助3.61万元;奖励金0.08万元。主要原因今年人员减少,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预算部门调整分类,工会费和福利费调整为人员类,不再计入机关运行经费。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年初目标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0%,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5万元,公务接待15批次;140人数,较2023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长0%,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主要分为以下两方面: (一)人员支出1336.19万元,保障全局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转221.69万元,为机关提供水;电;通讯等正常办公运行保障和机关工会正常活动开支提供保障。 (二)重点项目 1.既有住宅电梯补助285.00万元;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前后期30.00万元; 3.柳江镇中心镇专项规划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51.00万元; 4.公租房物管公司补贴36.00万元; 5.公租房直管公房维修200.00万元; 6.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人居环境45.00万元; 7.行业从业人员监督培训管理30.00万元; 8.白蚁防治7.00万元; 9.第三方服务费250.00万元; 10.城建档案升级改造10.00万元; 11.城南市场过渡费、结算费62.00万元; 12.城镇排水管网检测维护50.00万元; 13.2019年老城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84.87万元; 14.洪雅县城将军片区市政道路配套排水管网整治项目26.50万元; 15.洪雅县城市品位更新二期项目7.24万元; 16.洪雅县城市品位更新三期项目1.75万元; 17.农资公司宿舍雨污改造和五牛广场安全银黄综合整治项目1.37万元; 18.洪雅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普查7.24万元; 19.洪雅县“十四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10.50万元; 20.世行贷款余款项目柳江镇子项目工程尾款73.4万元; 21.雅信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监审费3.00万元;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编制70.00万元; 22.城镇燃气“十四五”规划编制21.00万元; 23.城镇公厕建设64.80万元; 24.洪雅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710.65万元; 25.保障性安居工程347.00万元; 26.代管资金200.00万元; 27.规划设计70.50万元; 28.洪雅县水生态文明环境建设PPP项目1401.30万元; 2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4.30万元; 30.城镇污水设施建设项目339.20万元; 31.项目实施前后期170.00万元; 32.洪雅县城北排水防涝渠道整治项目11.80万元; 33.南岸社区公租房四期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质保金18.70万元; 3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6.00万元; 35.购房补贴1007.61万元; 36.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69.00万元; 37.下达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403.84万元; 38.党建资金10.00万元; 39.洪雅县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补助资金20.00万元; 40.解决学街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44.14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22年底,办公电脑、复印机等通用设备104件,价值48.11万元;办公桌椅等家具用具796件,价值61.50万元;专用设备3件,价值0.50万元;土地面积332.00平方米,价值8.00万元;房屋面积1600㎡,价值64.00万元。合计905件,价值182.11万元。 公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通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住建系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住建局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发展及市政设施建设等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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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xlsx】 附件【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截至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套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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