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关于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2-28   作者:张丽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19-00207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9-02-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研究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组织制定综合治理标准,开展综合治理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三)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四)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健全联动机制。(五)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考核评价和问责。(六)指导全县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制度建设。(七)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八)牵头负责洪雅城区建成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九)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十)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十一)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行为。(十二)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城区证照齐全却占道经营业主的处罚权。(十三)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十四)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洪雅城区建成区范围内车辆抛洒滴漏和脏车入城。

工作重点:(一)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来川讲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县委两个重要《决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按期牵头组织召开城市管理委员会会议。(三)牵头做好田锡水景公园河长制工作,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巡河检查。(四)完成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现场核查问题第66项整改销号任务。(五)完成中心城区、2017年新增市政道路、106线和禾森大道道路及城西片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平稳完成中心城区环卫工人分流安置。(六)完成2019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七)完成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改革工作。(八)完成预算内环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九)推进“公厕革命”工作,对城区4座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十)完成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涉及我局工作。(十一)结合城管工作实际,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一超六有”脱贫标准,持续做好结对帮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十三)开展“大练兵”活动,每季度开展法制培训1次,适时组织人员到公安机关交流学习。(十四)持续推进非洲猪瘟防治涉及我局整治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5056.97万元。

2019年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056.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56.9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505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92万元,项目支出3818.05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预算收支数为383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93万元,项目支出2808.51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加1217.5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以下路段:1.峨眉山公路(C1段)、雅风市政道路、世苑市政道路、西城家园市政道路、洪升街、兴业路中段、商业街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牛皮癣小广告清理、运行费用200万元。2.中心城区采购政道路清扫保洁、牛皮癣小广告清理、运行费用609.27万元。3.2019年环卫工人分流安置预算费用88.861万元。4.商业一街、兴业路中段和西环线C1段市政设施维护30.08万元。5.新增职工、人员工资调整及公业务费等151.31万元。6.春节城市美化经费增加70万元。7.垃圾处置费增加6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下属各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临时性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所属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支出是965.91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是273.01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所属各部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项目1.清洗车、扫路车运行费用。2.洪雅广场LED电子显示屏运行维护经费。3.工作车运行费。4.社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5.垃圾处置费。6.三轮电动自卸车23辆、高压清洗车2辆、高压冲洗车3辆运行经费。7.垃圾运输车辆维修、保养、运行费用。8.临工213人工资、意外险、保险经费。9.道路外包保洁费。10.路灯公司运行经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事务4760.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各部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市卫生清扫保洁、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市容市貌管理。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32.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52.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11.67万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77.15万元,主要用于垃圾车、工作车燃修费、道路外包保洁费、设备购置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及下属1个参公单位及4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3.01万元,同比增加25.12万元,增加10.1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我局全年开展公业务活动共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无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公务接待6批次、125人数,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对重点项目如:垃圾处置费、城区公厕维修维护费、垃圾运输车辆维修保养运行费用、路段外包保洁费、2019年春节城市美化经费、环卫设备购置和市政设施维修经费、2019年路灯公司运行经费等,都进行了绩效管理。通过路段保洁、垃圾处置、春节氛围营造等项目使人居生活环境更加整洁、优美,提升了全县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我局20191月固定资产总额为5071.9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5.91万元,土地40.6万元,特种车辆552.11万元,市政环卫设备163.66万元,环卫停车场办公楼及车棚114.22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3637.45万元,青衣江大桥灯饰:142.88万元,办公设备及家具385.11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等。

4.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管执法、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城市行政执法局).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