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8-02-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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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城乡违法乱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服务保障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抓好全域垃圾治理工作,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村民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由点带面全面铺开,力争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8%以上。 2、继续指导乡镇抓好环境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旅游沿线和景区环境治理,打造整洁、亮丽、优美旅游环境,助推“四心工程”。 3、探索乡镇垃圾清扫(运)打捆外包,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运行机制,既为财政节约资金又减轻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场镇清扫保洁难的问题。 4、积极配合创卫办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社区卫生和镇辖村卫生“板块牵头工作。 5、深入开展环境治理宣传活动,开展反面典型曝光,运用网络媒体、标语、宣传栏(手册)等多种形式传递环境治理信息,以强大的网络舆论营造社会良好氛围。 6、督促乡镇做好环境治理村民自治,采用“一事一议”筹好、用好垃圾清运费,筹资率达85%以上。 7、加强城区违建巡查、处置,处置率达100%;主动参与乡镇、景区治违,坚决控新增,消除存量违建5000㎡。 8、全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洪雅县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名。全办工作人员37人,其中在编人数18人,抽调人员15人(公安局1人,城市执法局7人,住房规划建设局3人,国土资源局2人,交通运输局2人),临聘人员4人。含:公务员3人,参公4人(其中参公工勤1人),事业管理人员26人,临聘人员4人(含城市执法局抽调人员1名)。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 1、2018年洪雅县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651.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1.8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1.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2万元。 2、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洪雅县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城乡违法乱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服务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说明:用于人员支出是139.92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是75.9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1、拆除违章建筑费、2、宣传费、3、法律咨询费、4、城乡环境综合五大乱象治理经费、5、执法车辆专用运行费、6、2017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工作总结部署会议、7、村庄环境治理。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我办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拆除违章建筑、村庄环境治理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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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办公室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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