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1-2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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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 2.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5.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店牌设置,在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6.负责城市建成区路灯维护、管理。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督促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对垃圾处理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年度监测计划,采取双向自动称重信息化平台和不定期巡查进行监管,确保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2.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指导各镇加强对“一事一议”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收取,为各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经费补充保障。继续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持续在全县机关单位试行推广垃圾分类。强化城乡环境治理,再战全域旅游示范创建。 3.进一步提升公共空间治理水平。投入使用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强化审批管理,常态化抓好市容秩序治理。以强有力的执法保障,严厉打击乱扔乱倒行为,规范倡导群众文明养犬。加大临时摊区管理力度,对历史遗留的占道问题,采取协商、优先进入临时摊区方式妥善解决。 4.强化市政设施管护。对破损的市政设施巡查到位,及时维护维修。加强路灯巡查管控,探索路灯智能化管控模式,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6%。对城区下水管网进行清掏、整治,做好2021年城区防汛工作。加强城区公厕管理力度,确保公厕干净整洁。开展2021年春节氛围营造工作。 5.对照“双创”要求补齐短板。更新带烟蒂和废旧电池投放功能的果皮箱,并定期清洗,减少污染。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启动县城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建设。抓好我局包保范围治理,主动作为,全力指导、协助县级部门包保工作。 6.推进县城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工作。拆除城区垃圾地库,改建密闭式小型垃圾压缩转运站,从源头上减少垃圾收集和转运过程中的污染,使垃圾收运更加科学、环保。 7.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牵头做好城市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相关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保障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城市市容服务中心、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保障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城市市容服务中心、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7017.70万元。 2021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017.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17.7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701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66万元,项目支出5522.04万元。 3.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预算收支数为574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32万元,项目支出4068.11万元。2021年与2020年相比增加1270.27万元,主要原因是:(1)新增城区公共区域果皮箱套袋服务项目54.60963万元;(2)新增九龙山公园、县政府旁通道、中兴东路、玉屏山路、规划道路、致远路及田锡水景连接路等标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经费 114.3627万元;(3)新增洪雅县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垃圾地库升级改造基础设施费用47万元;(4)新增城区两台抑尘作业服务项目24.7984万元;(5)新增更换制式服装费20.8236万元。(6)新增垃圾场环保督察整改应急整治经费80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7.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万元。 项目支出5522.04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1、临工57人工资、安全奖142.4万元;2、2021年度临聘人员保险经费74.1万元;3、临工57人意外险3.42万元;4、清洁工等劳保及加班补助12万元;5、临工2020年度奖励经费10.63万元;6、洪州大道、滨堤路等城区部份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187万元; 7、106线城区段和禾森大道外包保洁费85万元;8、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415.82万元;9、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199.43万元;10、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663.62万元;11、青衣江文塘大堤马河山段防洪治理工程硬化地段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12.3万元;12、解决田锡水景公园AB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公厕保洁、水体卫生、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外包经费256.29万元;13、城南西路改造工程及上游桥环境整治工程标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服务外包48.53万元;14、抑尘作业车服务外包经费48.53万元;15、环卫车辆运行费90万元;16、工作车辆运行费48万元;17、广告管理5万元;18、公厕维修维护费28.72万元;19、环卫设备购置和市政设施维修经费200万元;20、2021年春节氛围营造205万元;21、洪雅广场LED显示屏运行维护经费4.8万元;22、城市防洪经费7万元; 23、2021年度路灯公司运行经费380万元; 24、垃圾处置费418万元;25、法律咨询费2万元;26、2021年洪雅县城区光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经费(除洪州大桥部分和洪州大桥部分)511.32万元;27、城区公共区域果皮箱套袋服务项目54.61万元;28、九龙山公园、县政府旁通道、中兴东路、玉屏山路、规划道路、致远路及田锡水景连接路等标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经费114.36万元;29、洪雅县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垃圾地库升级改造基础设施费用470万元;30、新增城区两台抑尘作业服务项目24.80万元;31、更换制式服装费20.82万元;32、垃圾场环保督察整改应急整治经费80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共6630.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45万元,项目支出2354.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67.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6个共2354.84万元,包括:1.临工57人工资、安全奖142.4万元;2.2021年度临聘人员保险经费74.1万元;3.临工57人意外险3.42万元;4.清洁工等劳保及加班补助12万元;5.临工2020年度奖励经费10.63万元;6.环卫车辆运行费90万元;7.工作车辆运行费48万元;8.广告管理5万元;9.洪雅广场LED显示屏运行维护经费4.8万元;10.城市防洪经费7万元;11.2021年度路灯公司运行经费380万元;12.法律咨询费2万元;13.九龙山公园、县政府旁通道、中兴东路、玉屏山路、规划道路、致远路及田锡水景连接路等标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经费114.36万元;14.2021年洪雅县城区光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经费(除洪州大桥部分和洪州大桥部分)511.32万元;15.洪雅县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垃圾地库升级改造基础设施费用470万元;16.垃圾场环保督察整改应急整治经费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16个共3167.20万元,包括:1.洪州大道、滨堤路等城区部份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187万元;2.106线城区段和禾森大道外包保洁费85万元;3.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415.82万元;4.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199.43万元;5.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663.62万元;6.青衣江文塘大堤马河山段防洪治理工程硬化地段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12.3万元;7.解决田锡水景公园AB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公厕保洁、水体卫生、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外包经费256.29万元;8.城南西路改造工程及上游桥环境整治工程标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服务外包48.53万元;9.抑尘作业车服务外包经费48.53万元;10.公厕维修维护费28.72万元;11.环卫设备购置和市政设施维修经费200万元;12.2021年春节氛围营造205万元;13.2021年度路灯公司运行经费380万元;14.垃圾处置费418万元;15.新增城区两台抑尘作业服务项目24.80万元;16.更换制式服装费20.8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30.79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89.19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67.2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167.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167.20万元,用于16个专项项目,包括:1.洪州大道、滨堤路等城区部份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187万元;2.106线城区段和禾森大道外包保洁费85万元;3.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415.82万元;4.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199.43万元;5.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663.62万元;6.青衣江文塘大堤马河山段防洪治理工程硬化地段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12.3万元;7.解决田锡水景公园AB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公厕保洁、水体卫生、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外包经费256.29万元;8.城南西路改造工程及上游桥环境整治工程标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服务外包48.53万元;9.抑尘作业车服务外包经费48.53万元;10.公厕维修维护费28.72万元;11.环卫设备购置和市政设施维修经费200万元;12.2021年春节氛围营造205万元;13.2021年度路灯公司运行经费380万元;14.垃圾处置费418万元;15.新增城区两台抑尘作业服务项目24.80万元;16.更换制式服装费20.8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3726.32万元,其中:服务类2834.85万元,主要包括:1.洪州大道、滨堤路等城区部份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193.63万元;2.106线城区段和禾森大道外包保洁费85万元;3.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运输、牛皮癣小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415.82万元;4.新增市政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C1段)199.43万元;5.中心城区清扫保洁、前端垃圾收集、牛皮癣广告清理服务采购项目663.62万元;6.青衣江文塘大堤马河山段防洪治理工程硬化地段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12.3万元;7.解决田锡水景公园AB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公厕保洁、水体卫生、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外包经费256.29万元;8.城南西路改造工程及上游桥环境整治工程标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服务外包15.24万元;9.抑尘作业车服务外包经费48.53万元;10.环卫车辆运行费90万元;11.工作车辆运行费48万元;12.2021年春节氛围营造205万;13.采购办公用办公设备及家俱11.55万元;14.2021年洪雅县城区光彩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经费(除洪州大桥部分和洪州大桥部分)511.32万元;15.城区公共区域果皮箱套袋服务项目54.61万元;16.九龙山公园、县政府旁通道、中兴东路、玉屏山路、规划道路、致远路及田锡水景连接路等标段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经费114.36万元;17.洪雅县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垃圾地库升级改造基础设施费用470万元;18.新增城区两台抑尘作业服务项目24.80万元;19.更换制式服装费20.82万元;20.垃圾场环保督察整改应急整治经费28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1个参公单位及5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6.65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工会福利费减少。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公务接待6批次、125人数,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支出7017.70万元,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共计1495.66万元。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32个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5522.04万元。我局对32个项目全部进行了绩效管理。通过路段保洁、垃圾处置、春节氛围营造等项目使人居生活环境更加整洁、优美,提升了全县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我局2021年12月资产总额原值为8888.96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046.4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2.39万元,环卫停车场车棚17.73万元,青衣江大桥灯饰142.88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3637.45万元,公厕29.36万元,垃圾地库86.67万元。2.通用设备833.4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执法记录仪等)共155台,价值69.00万元;特种车辆(执法车、摆臂车、垃圾清运电动车等)共26辆,价值447.20万元。3.专用设备3846.01万元;4.家具、用具、装122.42万元;5.无形资产40.6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等。 4.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管执法、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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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表格(综合行政执法局).xls】 附件【洪雅县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债务信息公开套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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