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4-02-26 作者: 点击数: |
||||||||||||||||||
|
||||||||||||||||||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 2.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5.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店牌设置,在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6.负责城市建成区路灯维护、管理。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市政设施建设维护上下功夫。实施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更换主干道路灯LED灯源1200盏,开展路灯降杆试点工作,优化城区路灯灯源配置,全年电费控制在322万元以内,城市亮度提升30%。精心、精细、及时维护市政设施,全覆盖开展城区市政管网、窨井盖检查,确保安全度汛和市民脚下安全。 2.在环境卫生整治上见成效。加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监管;持续强化道路扬尘管控,规范临街店铺装修和市政道路开挖施工打围、安装喷淋设施,建立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袋装生活垃圾收运模式,有效解决垃圾“爆桶”、收运不及时的问题,多措并举助力城市整洁。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助力打造特色农居示范片,健全农村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重点打造柳江镇玉屏社区作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推动源头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 3.在市容秩序管理上求突破。多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整治;规范设置、管理临时摊区,引摊入市,巩固西正街整治成果;规范店招店牌审批管理,着力打造碧桂园、九龙之尊等新建楼盘店招店牌规范设置,提升城市颜值。探索店铺适当外摆,科学选址、充分研判着力打造夜市、摊区等新业态,优化营商环境,带动经济发展。 4.在项目储备推进上献力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协调项目保障部门,推进项目储备、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洪雅县全域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确保6月份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完成清扫保洁与垃圾储运等8个项目合同续签、3个项目新一轮招标工作,为我县项目储备大盘贡献力量。 5.在执法效能建设上谋良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抓好意识形态和宣传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用先进思想武装城管队伍。持续推行“721”工作法,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的理念,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让城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6.在队伍形象打造上出实招。持续巩固深化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提升城管队伍执法能力,持续推进人性执法、柔性执法;开展“大练兵”活动,提高城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逐步打造“城管铁军”。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职人员110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洪雅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洪雅县环境卫生保障所、洪雅县市政设施维护保障所、洪雅县垃圾处理场、城市市容服务中心、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335.05万元。 2024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335.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22.0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3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33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05万元,项目支出4513.00万元。 3.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37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1.37万元,项目支出6517.54万元。2024年与2023年相比减少2043.86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2)各外包路段预算金额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982.72万元(基本支出1822.05万元、项目支出1160.67万元)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586.55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是273.60万元。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共11个总预算1160.67万元,其中:1.城市防洪经费2.00万元;2.法律咨询费2.00万元;3.生活垃圾处置项目4.00万元;4.临工年度奖励经费5.60万元;5.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9.00万元;6.环卫设备购置及市政设施维修经费14.60万元;7.“五乱”治理经费15.00万元;8.洪雅县中心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检测项目15.00万元;9.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运行经费29.47万元;10.工作车辆运行费51.00万元;11.洪雅县全域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1013.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256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399.90万元,项目支出1160.6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02.94万元。 3.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70.1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49.0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352.3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包括以下17个项目:1.生活垃圾处置项目247.42万元;2.环卫设备购置及市政设施维修经费254.20万元;3.洪州大道、滨堤路等城区部份道路综合管维服务采购项目111.91万元;4.田锡水景公园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外包116.05万元;5.西环线起始段道路清扫服务外包163.68万元;6.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服务外包经费111.12万元;7.抑尘作业车服务外包经费61.59万元;8.春节氛围营造221.50万元;9.路灯公司运行经费545.00万元;10.洪雅县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328.54万元;11.洪雅县引青入城旧城区段景观提升工程标段水面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98.76万元;12.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运营及处置费150.00万元;13.垃圾分类宣传费25.00万元;14.洪雅县2017年新增市政道路、106线、禾森大道、九龙山公园等道路清扫保洁、果皮箱套袋、公厕管理、“牛皮癣”清理服务外包经费212.05万元;15.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果皮箱套袋、前端垃圾运输、“牛皮癣”清理服务242.59万元;16.中心城区清扫保洁、果皮箱套袋、前端垃圾运输、公厕管理、牛皮癣清理服务412.77万元;17.洪雅县城区及三大核心景区外其余镇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用50.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90.8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路段保洁服务、春节氛围营造货物、办公设备家具等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83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407.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951.6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1个参公单位及5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35万元,同比减少36.25万元,下降13.25%,其中办公及印刷23.29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7.00万元、邮电费7.50万元、差旅费101.00万元、会议费0.70万元、培训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福利费2.55万元、工会经费34.21万元、日常维修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60万元、其他费用3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及2024年较2023年减少在职人员2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公务接待3批次、65人数,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支出6335.05万元,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共计1822.05万元。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26个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4513.00万元。我局对26个项目全部进行了绩效管理。通过路段保洁、垃圾处置、春节氛围营造等项目使人居生活环境更加整洁、优美,提升了全县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我局2023年12月资产总额原值为5165.43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2.0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2.39万元,环卫停车场车棚17.73万元,“海虹花园”车牌识别1.90万元。2.通用设备360.2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执法记录仪等)共245台,价值141.85万元;轿车1辆,价值15.51万元、特种车辆(执法车、摆臂车、垃圾清运电动车等)共17辆,价值178.16万元,垃圾清运电动车等共34辆,价值24.70万元。3.专用设备4399.06万元;4.家具、用具、装具193.53万元;5.无形资产60.60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 |
||||||||||||||||||
附件【附件3: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xls】 附件【附件1.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doc】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