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4-03-06 作者: 点击数: |
||||||||||||||||||
|
||||||||||||||||||
洪雅县公安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根据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洪府办发〔2002〕26号文件规定, 洪雅县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指示、决定。 2.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4.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县禁毒、缉毒、戒毒工作。 6.参与草拟地方性公安规范性文件,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 7.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民警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 9.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 10.完成交办的县内公安警卫任务。 11.规划和组织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预测预警预防,坚决打好风险隐患清缴战。 2.坚持聚焦打击主业,坚决严打违法犯罪主动战。 3.坚持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打好公共安全治理战。 4.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坚决打好政治建警持久战。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8个,在职人员455人(含行政204人,事业工勤12人,机关工勤8人,编外长聘222人,退役军人9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 (一)执法执勤机构9个: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和案件管理大队,禁毒缉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一级预算单位)。 (二)综合管理机构4个:政治处,警务督察审计大队,机关党委,指挥保障中心。 (三)派出机构12个,分别是洪川派出所、将军派出所、止戈派出所、余坪派出所、中保派出所、槽渔滩派出所、东岳派出所、柳江派出所、瓦屋山派出所、七里坪景区派出所、中山派出所、高庙派出所。 (四)监管场所1个:监所管理大队。 (五)其他事业单位2个:洪雅县看守所医务室,洪雅县禁毒服务中心,均未单独核算。 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7794.95万元,上年结转733.73万元。 2024年洪雅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528.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94.9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33.73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852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1.29万元,项目支出1617.39万元。 3.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4年预算收支总额8528.68万元,2023年预算收支总额9030.91万元,预算收、支合计减少502.23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0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5.2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洪雅县公安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局各部门及派出所正常运转、完成侦察破案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任务以及武装巡逻、反恐、维稳处突、禁毒管理、监所管理、网络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公安局各部门及派出所正常运转和侦察破案打击违法犯罪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5933.51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977.78万元。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武装巡逻、反恐、维稳处突、禁毒管理、监所管理、天网线路租用费及电费、辅警运行等1547.3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公安局各部门及派出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侦察破案、打击犯罪以及为完成武装巡逻、反恐、维稳处突、禁毒管理、监所管理等相关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6962.5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727.1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83.5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485.4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70万元。 即城乡社区支出,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1.9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禁毒社会工作者服务经费项目166.35万元,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采购项目48万元,公安局购买炊事保洁等人员服务项目78万元,政法三四级专网电路服务采购项目87.6万元,卫星电话、移动警务终端采购50万元,全局应急装备采购37万元,辅警服装采购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79.9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公安局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以及2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5.03万元,同比减少27.27万元,下降2.47%,其中办公及印刷费58.1万元、邮电费130万元、差旅费70万元、会议费5万元、福利费34.43万元、日常维修费50万元、租赁费8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171.3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3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86.1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其次是公安局有部份人员退休,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1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洪雅县公安局年初未安排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洪雅县公安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1万元,公务接待252批次、2763人数,较2023年预算下降0.9%,主要原因是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简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接待对象和标准,严格落实公函和先审批后接待,杜绝超标准和超范围接待,将过紧日子作为我局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方针。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洪雅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49辆,年初未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支出总额8528.68万元。 1.年度主要任务包括基本支出6911.29万元和项目支出161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保障公安局各部门及派出所正常运转和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办案差旅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护)费等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武装巡逻、反恐、维稳处突、禁毒管理、监所管理、天网线路租用费及电费、辅警运行费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年度总体目标为:反恐维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严打整治,打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毒品犯罪和经济犯罪;抓好公共安全管理,认真开展社会治理;实现全县道路安全畅通、消防安全“零事故”,加强民爆、危化物品管理;推进公安工作创新发展,规范辅警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理念;有效整合资源,探索推进公安改革;创新旅游警察工作机制;抓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23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6235.27万元,其中一是流动资产142.88万元,分别为现金5万元,银行存款137.88万元;二是固定资产5893.8万元;三是无形资产198.59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不含车辆)6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为163万元移动互联网终端DW设备。电脑545台,价值43.85万元。共有车辆49辆,其中48辆为执法执勤车辆:轿车36辆、越野车7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皮卡车2辆,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为移动治安检查站。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
附件【洪雅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