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公安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5-02-13 作者: 点击数: |
||||||||||||||||||
|
||||||||||||||||||
洪雅县公安局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根据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洪府办发〔2002〕26号文件规定, 洪雅县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指示、决定。 2.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4.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县禁毒、缉毒、戒毒工作。 6.参与草拟地方性公安规范性文件,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 7.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民警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 9.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 10.完成交办的县内公安警卫任务。 11.规划和组织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坚持党的领导、守正创新,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3.坚持革故鼎新、强基固本,切实打牢公安工作现代化发展根基。 4.坚持与时俱进、深耕善治,推动构建基层平安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5.坚持严管厚爱、提能增效,持续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8个,在职人员448人(含行政195人,事业工勤12人,机关工勤7人,编外长聘225人,退役军人9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 (一)执法执勤机构9个: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和案件管理大队,禁毒缉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一级预算单位)。 (二)综合管理机构4个:政治处,警务督察审计大队,机关党委,指挥保障中心。 (三)派出机构12个,分别是洪川派出所、将军派出所、止戈派出所、余坪派出所、中保派出所、槽渔滩派出所、东岳派出所、柳江派出所、瓦屋山派出所、七里坪景区派出所、中山派出所、高庙派出所。 (四)监管场所1个:监所管理大队。 (五)其他事业单位2个:洪雅县看守所医务室,洪雅县禁毒服务中心,均未单独核算。 三、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8893.49万元,上年结转27.49万元。 2025年洪雅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920.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93.4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49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892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4.48万元,项目支出2086.5万元。 3.与2024年相比收入增减变化原因 2025年预算收支总额8920.98万元,2024年预算收支总额8528.68万元,预算收支合计增加392.3万元,上升4.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76.8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69.1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洪雅县公安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局各部门及派出所正常运转、完成侦察破案、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任务以及武装巡逻、反恐、维稳处突、禁毒管理、监所管理、网络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公安局各部门及派出所正常运转和侦察破案、打击违法犯罪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5902.01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932.47万元。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武装巡逻、反恐、维稳处突、进度管理、监所管理、天网线路租用费及电费、辅警运行费、购买禁毒社会工作者服务经费等1113.7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公安局各部门及派出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侦察破案、打击犯罪以及为完成武装巡逻、反恐、维稳处突、禁毒管理、监所管理等相关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646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724.8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87.0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473.8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即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72.7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洪雅县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8.4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禁毒社会工作者经费项目166.35万元,魔镜慧眼工程45万元,政法三四级专网87.6万元,公安局伙食团及派出所劳务52万元,购置新能源汽车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50.9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公安局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以及2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9.64万元,同比增加24.61万元,上升2.29%,其中办公及印刷费98.2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50万元、福利费106.38万元、日常维修费4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3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0万元、劳务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162.07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77.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福利费预算规则增加部分工资项,使得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2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洪雅县公安局年初未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洪雅县公安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2万元,公务接待252批次、2775人,较2024年预算增长0.45%,主要原因是物价逐年上涨,适当增加公务接待预算。我局将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洪雅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46辆,年初未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支出总额8920.98万元。 1.年度主要任务包括基本支出6834.48万元和项目支出20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保障公安局各部门及派出所正常运转和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办案差旅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护)费等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武装巡逻、反恐、维稳处突、禁毒管理、监所管理、天网线路租用费及电费、辅警运行费、购买禁毒社会工作者服务经费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年度总体目标为:坚持党的领导、守正创新,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持革故鼎新、强基固本,切实打牢公安工作现代化发展根基;坚持与时俱进、深耕善治,推动构建基层平安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坚持严管厚爱、提能增效,持续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24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6997.4万元,其中一是流动资产1128.72万元,分别为现金5万元,银行存款1123.72万元;二是固定资产5695.86万元;三是无形资产172.82万元。电脑605台,净值72.53万元。共有车辆46辆,其中轿车34辆、越野车6辆、小型载客汽车3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皮卡车2辆。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
附件【附件3:2025年洪雅县公安局部门预算表格.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