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档案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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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档案馆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县委、县政府三定方案开展档案管理、应用工作; (二)主要工作 1、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2、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登记、监督指导和验收工作; 3、开展对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4、做好馆藏档案的保管、保护和利用工作; 5、重点抓好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6、做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个人查阅使用档案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档案局为参照公各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员9人(其中副县级生活待遇1人),退休人员已全部转入社保局支付退休费。按性质分:参公人员3人、工勤人员3人;按职级分:正科级1人(实职1人)、副科级1人(实职1人)、科员2 人,工勤人员2人,财政供养车辆0辆。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2019年洪雅县档案馆收入预算总额为683.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3.6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8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59.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50万元,医疗卫生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8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0万元,项目支出586.45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洪雅县档案馆财政收入预算总额为683.65万元,较2018年的316,42增加367.24万元, 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683.65万元,较2018年的316,42增加367.24万元;主要原因是1调出、1 人退休及目标奖等未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9.2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96.45万元,其中: (1)、创建国家级档案馆增加20万元; (2)、档案馆运行经费增加30.45; (3)、档案馆装修费用减少90万元; (4)、档案馆搬迁经费费减少20万元; (5)、编研洪雅档案精选一书增加12万元; (6)、馆藏档案信息化扫描经费增加200万元; (7)、档案馆建设经费增加2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档案馆2019年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档案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档案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9年档案馆基本支出预算97.20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5.86万元、津贴补贴18.40万元、奖金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8万元、独子费0.07万元、机关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10.50万元、医疗保险费4.04万元、住房公积金9.27万元其他社保障缴费0.73万元等人员经费74.75万元以及工会经费0.89万元、福利费0.90万元、办公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邮电费3.23万元、培训费2.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万元、差旅费5.04万元、公车补贴4.56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22.45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档案馆为完成档案保管、保护、档案馆建设及档案信息化管理等的行政工作任务或档案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9年档案局项目经费支出预算659.84万元,其中:馆藏档案保管保护费用50.00万元、档案馆保安保洁人员工资28.55万元、档案馆维修维保经费16.90万元、档案馆运行水电费15.00万元、创建国家级档案馆20.00万元、编研(洪雅档案精选)一书12.00万元、档案馆建设经费244.00万元、馆藏档案信息化扫描经费20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共计659.84万元,主要包括: 1、档案馆保安保洁人员工资28.55万元; 2、档案保管保护费用50.00万元; 3、档案馆维修维保经费16.90万元; 4、档案馆运行水电费15.00万元; 5、编研(洪雅档案精选)一书12.00万元; 6、档案馆建设经费244.00万元; 7、馆藏档案信息化扫描经费200.00万元; 8、创建这家级档案馆20.00万元; 9、基本工资支出25.86万元; 10、津补贴支出18.40万元; 11、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1.79万元; 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3万元; 13、公车补贴费4.56万元; 14、独生子女费0.07万元; 1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8万元; 16、档案馆运行公用经费16.1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万元; (三)医疗卫生支出4.04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就是馆藏档案信息化扫描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档案馆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0万元,同比减少4.60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三公经费只预算了公务接待费0.30万元,比2018年预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要求加强接待管理和控制接待费用开支。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档案馆根据洪雅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档案馆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要求加强接待管理和控制接待费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档案馆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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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档案馆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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