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档案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1-2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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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档案馆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按照县委、县政府三定方案开展档案管理、应用工作; (二)主要工作 1、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2、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登记、监督指导和验收工作; 3、开展对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4、做好馆藏档案的保管、保护和利用工作; 5、重点抓好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6、做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个人查阅使用档案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档案局为参照公各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员9人(其中副县级生活待遇1人),退休人员已全部转入社保局支付退休费。按性质分:参公人员3人、工勤人员3人;按职级分:正科级1人(实职1人)、副科级1人(实职1人)、科员2 人,工勤人员2人,财政供养车辆0辆。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367.27万元。 2021年洪雅县档案馆收入预算总额为367.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7.2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36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2万元,项目支出263.55万元。 3.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洪雅县档案馆财政收入预算总额为367.27万元,较2019年的158.03万元增加209.24万元, 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367.27万元,较2019年的158.03万元增加支出209.2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的104.48万元减少0.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的53.55增加21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档案馆2021年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档案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档案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1年档案馆基本支出预算103.72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3.56万元、津贴补贴16.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3万元、独子费0.01万元、工会经费0.80万元、福利费0.82万元、公车补贴4.14万元、机关单位养老保险费10.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35万元、医疗保险及公务医疗补助缴费7.94万元、住房公积金11.03万元等人员经费91.30万元以及办公费1.6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培训费1.20万元、其他费用5.66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12.4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档案馆为完成档案保管、保护、档案馆建设及档案信息化管理等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1年档案馆项目经费支出预算263.55万元(较上年增加210万元),其中:档案保管保护费用10万元(较上年增加3.45万元)、档案馆保安保洁人员工资28.55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档案馆维修维保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档案馆运行水电费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馆藏档案信息化扫描经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档案征集编研、展览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共计337.80万元,主要包括: 1、档案馆保安保洁人员工资28.55万元; 2、档案保管保护费用10.00万元; 3、档案馆维修维保经费10.00万元; 4、档案馆运行水电费10.00万元; 5、档案征集编研、展览费5.00万元 6、馆藏档案信息化扫描经费200万元 7、基本工资支出23.56万元; 8、津补贴支出16.32万元; 9、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1.62万元; 10、公车补贴费4.14万元; 11、独生子女费0.01万元; 1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3万元; 13、档案馆运公用经费12.4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9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7.94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1.03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安排馆藏档案信息化扫描经费200万元需经过招标比选后进行政府采购。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档案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纪晓岚 ,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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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2021年部门预算表格(共13张).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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