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
2019-02-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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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负责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以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 3、负责拟订全县粮油、蔬菜、茶叶、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有关农业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牵头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统筹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品牌开发和监督管理。 5、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初审、转报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管理职责;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6、负责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技术指导,负责实施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机安全监管职责。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实施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信息服务。 10、拟订全县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巩固提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实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耕地、草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2、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承担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实施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承办政府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抓园区建设 以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为抓手,通过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优质产业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切实抓好天开画卷现代农业融合示范园区、青衣江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和青杠坪生态食品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三大园区建设。 2、抓产业发展 围绕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区建设,抓好全县产业发展。一是以抓好“一杯茶”为核心升级全县茶产业,三年内建成有机茶基地5万亩,认证面积达3万亩,将洪雅县建成全省有机茶第一县,争取向全国有机茶第一县迈进;二是以抓好“一树椒”为重点壮大全县藤椒产业,加快农工旅融合,实现产供销一体发展,推动小藤椒发展成大产业;三是以抓好“一篮菜”为亮点打造绿色蔬菜产业,率先启动全省首个化肥、化学农药零使用试验示范区建设,以中保种养循环园区、龙圣半山有机农业园区为重点,建设绿色有机蔬菜基地,提振全县蔬菜产业。 3、抓脱贫攻坚 一是依托全县产业发展优势,立足资源禀赋抓好农业产业扶贫;二是抓好联系村帮扶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三是继续抓好援彝干部及家属联系跟踪服务,让干部在外安心,家属在家放心。 4、抓内部管理 一是抓实目标考核,按照《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目标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兑现奖惩;二是严格按照班子分工,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全面执行《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工作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人,打出农牧精气神,塑造农牧新形象。 二、部门概况 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股室10个,在职人员203人,其中行政单位 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个,其他事业单位 26个,主要包括:农经站、农能办、农牧业科技教育与技术推广站、畜牧中心、疫控中心等。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907.91万元。 2019年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07.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07.91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90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2.05万元,项目支出4035.86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83.2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五险缴费基数增大、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上调等。项目支出增加2700.50万元(上级项目增加3409.29万元,县级项目减少708.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资金增多;2018年部分县级项目是一次性项目。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牧渔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872.05万元,用于保障农牧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支出2345.28万元;用于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24.77万元,其中:办公费30万、印刷费8万、 咨询费1万、水费1.3万、 电费13万、 邮电费9万等。 项目支出4035.86万元,其中:县级项目626.57万元,用于保障农牧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解决家畜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监测经费30.00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经费30.00万 、2019年狂犬病防治经费30.00万、解决2019年采购狂犬病疫苗经费31.20万、动物无害化处理专项经费40.00万、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60.00万、 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286.07万元、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无害化处理21.75万元、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强制扑杀1.68万元、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强制免疫34.67万元、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无害化处理4.82万、县农业生态培训中心土地租用补偿费23.94万、 草地资源清查经费9.00万、两区划定工作经费85.80万、 2019年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费6.00万、洪雅县青衣江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扶持资金50.00万、2019年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经费19.64万、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仲裁工作经费10.00万、土地确权颁证251.00万、渔业增殖放流15.00万、耕地质量提升与合肥减量增效示范3.90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26.40万、 农机购置补贴70.00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95.00万、农民合作社30.00万、农产品初加工260.00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11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436.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138.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56.6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6076.49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目前拟安排狂犬病疫苗31.2万元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购买,主要用于全县狂犬病防治。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4.76万元,同比减少-8.2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接待约95批次,约1000人次,较2018年预算下降65.00%,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的规定,实际接待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5.41%,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执行上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报销的规定;二是严格审查派车、用车手续,继续加强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的审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2870.05万元,保障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单位日常运转开支。项目支出4035.86,完成农业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土地确权颁证等。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底固定资产原值1790.65万元。其中,单位办公用电脑51台,打印机45台、空调29台,办公桌椅26套等。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两病”监测是指猪、牛、羊、犬的布病监测和牛的结核病监测。 9、“两区”划定是指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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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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