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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6-17   作者: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ajj/2020-00006  发布机构  洪雅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6-1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部门、乡镇(街道)、园(景)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的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减灾救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园(景)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景)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省、市属在洪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洪雅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原则倒逼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制定全县、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在资金投入、规章制度制定执行、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本着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期整改。

(三)持续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找准根源,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逐一整改到位。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和防灾减灾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县安全生产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组建县应急委,整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职能;进一步理顺应急协调机制,围绕救援救灾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灾情会商研判机制、抢险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区域合作联动机制四大机制,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初步理顺全县救援救灾机制体制。

(五)加强重点安全风险点监管。重新复核调整全县重点安全风险点,调整监管人员,加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做实做细做好重点安全风险点专项监管工作。

(六)加强安全和应急救援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抓好止戈镇安全社区持续改进,确保复评通过,完成余坪镇安全社区、瓦屋山安全体验中心、柳江唐坝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安全涉及的风险和隐患,制定我县实施意见,落实相关措施和责任部门。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先行推进小型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与国家、省、市应急指挥平台实现纵向联接,初步满足上级视频调度需求。

(七)加强教育培训。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聘请专业机构定期对高危行业开展全面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提升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月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危机预判、防灾减灾能力。

(八)严格执法监察。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严格执行双随机执法,对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九)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专项指挥部、重点行业部门、乡镇修订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报备工作,对应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和森林防火、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火灾扑救等各类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实战能力。

(十)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应急管理局股室7个,在职人员32人(含3名编外控制数人员),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参公),洪雅县矿山安全服务中心、洪雅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洪雅县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44.18万元。

2020年洪雅县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44.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4.18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4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18万元,项目支出207万元。

3. 2019年相比收支总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增加149.57万元,上升30.2%,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和职能增加,人员和项目经费增加。2020年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增加149.57万元,上升30.2%,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职能增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应急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37.18万元:用于人员支出356.04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81.1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万元。

1)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家经费  20万元

2)矿山救护队运行经费16万元

3)安全监管特种车辆运行费  6万元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经费5万元

5)省级安全社区建设经费40万元

6)安全体验中心运行经费 5万元

7)安全生产月宣传、“七进”活动经费10万元

8)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及宣传培训经费20万元

9)自然灾害生活补助80万元

10)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维护经费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32.70万元。

(二)卫生健康,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1.44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45.77万元。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544.2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洪雅县应急管理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安监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14万元,其中:办公费7.895万元,水费0.6万元,差旅费32.0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福利费3.68万元,工会费3.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39万元。同比增加13.48万元,上升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洪雅县安监局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洪雅县应急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公务接待30批次、275人(次),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较2019年预算增加0.7万元,上升46.7%,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洪雅县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洪雅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生活补助80万元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洪雅县应急管理局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我局各项项目资金主要用途是安全监管、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指挥、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合理控制成本,“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年底全面完成绩效目标,无财政拨款结余。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1912月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原值为139.73万元 ,包括特种专业技术车辆2台,台式电脑32台、笔记本电脑8台、打印机10台、复印机2台、投影仪1台、电视机2台、空调12台、办公家具等。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应急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应急管理局安全宣传教育、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等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洪雅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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