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林业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2-04-1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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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2022年主要工作:1.完成市下达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建设工作指标任务。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扩大生态环境容量和承载力。坚持春秋两季全民绿化,营造林2万亩,义务植树40万株。力争森林覆盖率达72.4%,森林蓄积达1750万立方米。 2.巩固“创园”成果,完成城区补植补造和日常养护管理;坚持绿色图章制度,严格审查、验收园林绿化项目。 3.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1.9万亩,管护森林114.6万亩。 4.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严格保护天然林、生态公益林、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5.严格执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林地审批;坚持服务前移,全程指导,依法为林农和县重点涉林项目建设服务。 6.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7.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完善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县连续60年无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发生。 8.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无公害防治率达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9‰以下。加强野生动物管控、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9.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竹林资源保护2万亩,新造竹林2000亩,创建1000亩以上提质增效示范区1个,新建或改造竹林道路20公里,实现竹产业综合产值达16亿元。 10.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指导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巩固全国森林康养标准化建设县成果。 11.开展常态化涉林企业环保督察,推进木材加工企业常态化环保生产。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林业局股室7个,在职人员83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林业局局机关,洪雅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洪雅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洪雅县洪川林业站,洪雅县将军林业站,洪雅县中山林业站,洪雅县槽渔滩林业站,洪雅县东岳林业站,洪雅县柳江林业站,洪雅县高庙林业站,洪雅县瓦屋山林业站。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园林绿化管理所单独预算公开。 三、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1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4,809.10万元。 2022年洪雅县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809.1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14.3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94.76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4,80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34万元,项目支出13,659.76万元。 3.与2021年相比增加13087.47万元,主要为增加上年结转收入4294.76万元,增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12,571.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林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926.57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2.77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社会保险补助(结转结余指标)5.90万元,退耕现金(结转结余指标)1.30万元,森林资源“双增长”2022年度考评验收10.00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结转结余指标)5.99万元,2021年造林补助(结转结余指标)188万元,造林绿化竹产业(结转结余指标)100万元,2022年森林资源管理能力提升20.00万元,2022年度森林督查卫片执法项目20.00万元,2022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度更新“一张图”10.00万元,天然林管护(结转结余指标)49.85万元,洪雅县林地一张图对接国土三调工作所需经费(结转结余指标)2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96万元,洪雅县2022年古树名木保护5.00万元,2022年野生动物保护及野生动物肇事商业保险费 20.00万元,创建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经费(结转结余指标)60万元,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结转结余指标)8万元,2022年林业行政执法15.00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结转结余指标)158.97万元,乡村振兴绿化项目15.00万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巩固10.00万元,2022年自然保护地整合10.00万元,2021年草原防火和林业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结转结余指标)60.00万元,2022年森林防火30.00万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结转结余指标)246.3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47.7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423.7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26万元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万元。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76.08万元。 (三)节能环保,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社会保险补助5.9万元和退耕还林退耕户现金补助支出1.3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作827.75万元,以及为完成森林资源“双增长”2022年度考评验收,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2021年造林补助,造林绿化竹产业, 2022年森林资源管理能力提升,森林督查卫片执法项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度更新“一张图”,(森林资源能力提升、森林资源卫片执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度更新“一张图”,天然林管护,洪雅县林地一张图对接国土三调工作所需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洪雅县2022年古树名木保护,2022年野生动物保护及野生动物肇事商业保险费,创建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经费,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2022年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草原防灾减灾,乡村振兴绿化项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巩固,2022年自然保护地整合,2021年草原防火和林业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方面支出804.78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46.47万元。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支出276.3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2,571.44万元 (一)城乡社区,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47.70万元。 (二)其他支出,用于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建设方面支出10,423.7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8.4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特种专业用车维护服务、森林资源卫片执法、森林资源管理能力提升、乡村振兴绿化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62.21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县林业局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以及10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2.77万元,同比减少14.23万元,下降7%,其中办公及印刷费20万元、邮电费3.49万元、差旅费70.93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11.81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3.07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7.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3万元以及其他费用34.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洪雅县林业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县林业局根据林业部门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县林业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公务接待43批次、375人数,较2021年预算下降6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县林业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林业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林业局固定资产总额817.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55.74万元、、通用设备344.57万元(其中:车辆113.19万元)、专用设备83.98万元,办公家具33.36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事业特种专用技术车3辆。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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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xlsx】 附件【洪雅县林业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xlsx】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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