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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园林绿化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02-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lyj/2023-00015  发布机构  洪雅县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3-02-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全县城市,乡镇集镇园林绿化,参与园林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园林绿地建设,管理与维护等工作。负责县国有苗圃的日常养护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苗木、种子、花草的引进推广及名贵花草苗木育苗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先进技术引进、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所下设股室3个,在职人员26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881.02万元。

2023年我所收入预算总额为881.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1.0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88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88万元,项目支出438.14万元。

3.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2年预算收入、支出为618.62万元,本年较2022年增加29.78%,原因为:1.2023年养护绿地面积增加,增加了园林绿化养护经费,2.新增3人,人员经费及公业务费相应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我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城区公共绿化带养护以及承担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109.19万元、津贴补贴10.17万元,基础性绩效46.52万元,奖励性绩效19.96万元,目标奖70.3万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0.99万元,医疗保险12.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54万元,工伤保险0.56万元,失业保险1.11万元,住房公积金41.82万元,退休干部生活补助16.91万元,独子费0.03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23.25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62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5.12万元,福利费3.8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所为完成特定的绿化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均为园林绿化管护项目经费438.1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我所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支出42.66万元。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我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56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我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41.82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用于我所按政府安排和实际园林绿化的要求支付的项目费用和保障日常运转所支出的费用共359.99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用于我所养护城区内绿化带的相关费用支出413.9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4.84万元,主要用于 2022-2023年城区部分绿化带社会化养护服务、特种车辆加油、购买保险、2022年病虫害防治服务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04.8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我所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我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5万元,公务接待3批次43人数,较2022年预算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即将迎来国家级园林县城复检预计增加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我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洪雅县城区绿化带养护管理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2023年特定项目明细方案和绩效目标。

2023年我所负责养护绿地共计67.6万平方米,其中26.31万平方米绿地采取社会化外包养护,41.29万平方米绿地由县园林所通过聘请劳务工人养护。建成区主要街道行道树共计7466株。养护内容包括绿地除草、乔灌草修剪、地被修复、病虫害防治、施肥浇水、绿地保洁、设施修复、节点花卉栽植等工作。

我所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制定绩效目标,预计总费用为87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12万元,公用经费62.76万元,城区绿化带日常养护项目经费430.77万元。经财政审核,批准2023年度总经费88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12万元,公用经费62.76万元,城区绿化带日常养护项目经费438.14万元(2023年养护经费350万元,2022年养护经费88.14万元)。

从绩效评价指标来看:

(一)数量指标:洪雅县建成区公共绿地绿化面积为676000㎡。

(二)质量指标:符合《洪雅县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三)时效指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率达100%。

(四)成本指标:绿化管护费为5.18元/㎡。

(五)社会效益指标:美化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知名度。

(六)生态效益指标:人居环境显著上升。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达95%以上。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我所固定资产共计66.81万元,累计折旧53.0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76万元。其中:电脑14台,价值4.85万元,打印设备4台,价值1.96万元,复印设备2台,价值1.49万元,投影仪1台,价值0.48万元,照相机3部,价值2.53万元,空调7台,价值4.5万元,电视2台,价值0.55万元,其他通用设备8台,价值2.88万元,车辆2台,价值25.30万元,农林机械等专用设备34台,价值16.0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5台,价值5.26万元等。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基本医疗保障的相关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医疗保障的公务员补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草原事业单位的一般性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主要用于片区园林绿化改造提升。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3_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园林所)(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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