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4-03-0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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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2024年主要工作: 1.完成市下达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建设工作指标任务。坚持春秋两季全民绿化,营造林2万亩,义务植树40万株,完成林业增绿增效; 2.奋力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二期)营造林建设任务2万亩,启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三期)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取得银行授信; 3.统筹做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生态公益林管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督查、林地年度变更等工作,开展天保二期工程年度建设,加强林木采伐和林地管理各项工作; 4.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全面开展执法宣传,加强执法队伍、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执法能力等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5.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完善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和督查力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强化防火责任落实。实现全县连续62年无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发生; 6.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9‰以下,产地检疫率达100%。加强野生动物管控、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林业局(单位)下设股室7个,在职人员68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洪雅县林业局局机关,洪雅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洪雅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园林绿化管理所单独预算公开。 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026.3万元。 2024年洪雅县林业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02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7.5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78.75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0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21万元,项目支出801.09万元。 3.与2023年相比减少2152.5万元,主要为减少上年结转安排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和产业化管理“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投入。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洪雅县林业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林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055.07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0.14万元。 项目支出801.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自然保护地管理提升项目5万元;国家公园内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0.74万元;天保工程管护补助39.44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11.34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9.34万元;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09万元;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0.001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99万元;3.12义务植树项目10万元;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00.20万元;洪雅县林长制运行经费1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01万元;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0.49万元;野生动物救护5万元;野生动物肇事商业保险10万元;名木古树保护项目8万元;林业执法项目13万元;创建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6万元;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9.03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4万元;森林防火项目30万元;森林碳汇开发试点项目5万元;洪雅县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建设项目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23.06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53.8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98.98万元。 4.节能环保,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社会保险补助75.87万元。 5.农林水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作949.31万元,以及为完成林业特定项目工作725.22万元。主要为: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绿化补助)100万元;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补助)0.03万元;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6万元;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赤腹鼠防治)13万元;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0.09万元;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0.001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防火补助)99万元;3.12义务植树项目10万元;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400.20万元;洪雅县林长制运行经费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01万元;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49万元;野生动物救护5万元;野生动物肇事商业保险10万元;名木古树保护项目8万元;林业执法项目13万元;创建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6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8.4万元;森林防火项目30万元;森林碳汇开发试点项目5万元;洪雅县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建设项目5万元;自然保护地管理提升项目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8万元,主要用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加油、保险、维修;自然保护地管理提升和林业执法项目执法工具,森林防火项目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3.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林业局单位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以及2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35万元,同比减少9.27万元,下降4.53%,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5.49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66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11.03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8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洪雅林业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洪雅县林业局根据部门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洪雅县林业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2万元,公务接待约42批次、400人数,较2023年预算下降6.2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洪雅县林业局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及特种专用技术车保有量为8,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县林业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23年洪雅县林业局固定资产总额994.0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13.85万元、通用设备453.01万元、专用设备70.47万元,办公家具44.95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支出(项):反映国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社会保险支出(项):反映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单位的社会保险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反映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用于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等方面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用于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反映用于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反映用于林业产业化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林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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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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