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水务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3-02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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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的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中长期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发布《洪雅县水资源公报》。 (3)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水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水环境治理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 (4)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负责青衣江干流洪雅段梯级电站水库的水环境治理。 (5)负责全县供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县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水源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供水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6)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负责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负责水务行业经济运行及效益分析;拟定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负责全县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8)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初审转报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在地方电力只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组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并指导水土流失的预防和监督和综合防治工作。 (11)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和组织砂石资源出让拍卖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道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12)指导全县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4)编制全县机电提灌站发展规划,负责贯彻执行《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条例》,制订机电提灌站维修、技改计划、实施机电提灌站项目,切实抓好农机提灌站的标准化建设和骨干提灌站的维修改造,指导农机提灌站服务组织建设及抗旱救灾、综合经营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主要工作 (1)积极向上对接,拟争取青衣江文塘大堤江河坝堤防建设等项目资金3000万元;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环境建设PPP项目;积极推进引青入城水系连通综合整治项目;完工高峰、大河坝、白鹤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 (2)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完善“一河(湖)一档”资料;常态开展清河行动;推进河湖管护范围划定;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围绕绿色发展、生态建设、长效管护等积极探索机制创新。 (3)坚持不懈抓好防汛抗旱工作,抓好预案、队伍、物资、责任、措施“五落实”,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实现不垮坝、不决堤、不死人“三不”目标。 (4)加强供水行业管理,强化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监管和供水企业日常监管,确保全县饮水安全;加强已建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监督管理,加快推进7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19年全部建成。 (5)强化治水,充分发挥水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作用,抓好水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涉水项目监督和执法巡查,严格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提高执法效率。 (6)加强河道管理力度,做好涉河工程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管,提升“引青入城”工程管理水平。 (7)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宣传,强化部门联动,提高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和审批率,按标准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继续开展“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做好安溪河小流域项目的监管工作,启动水土保持科教示范园创建工作。 (8)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流程;配合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相关工作;完成水电站生态流量县级监控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建后管理。 (9)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维护管理,制定好春灌用水计划,完成我县16万亩农田春灌保栽。 (10)加强全县中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牵头开展全县“千湖之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水务局股室10个,在职人员159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为总岗山水库管理处、王关渠管理处、双红堰管理处、花溪渠管理处、柳新渠管理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站、县水利勘测设计队、县水政执法大队、县河道管理站、中山水务站、柳江水务站、东岳水务站、余坪水务站、将军水务站。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4552.59万元。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552.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52.5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455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74万元,项目支出2529.85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与2018年相比,2019年减少了1267.85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洪雅县水务局项目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水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洪雅县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668.36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354.38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洪雅县水务局2019年项目支出2529.85万元。具体项目有:编制《洪雅县水资源公报》10万元;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5万元;高峰、白鹤及大河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9万元;县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80万元;2019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经费30万元;2019年防汛工作经费40万元;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65万元;2019年度全县清河行动长效保洁经费100万元;洪雅县安溪河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编制65万元;洪雅县水质检测中心运行费用30万元;生态流量信息平台建设53万元;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费6万元;引青入城运行维护经费90万元;新建高庙河、杨村河、川溪河、洞背河水位站经费57.11万元;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委托运营费44.18万元;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44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56.96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2.4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5.92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76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河长制“清河行动”长效工作和河长制办公室经费等支出441.84万元。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主要用于渠首电站增效扩容、消防栓安装、维护、水质中心监测支出457.11万元。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引青入城运行维护、2019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支出200万元。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主要用于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支出5万元。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检测(项),主要用于水质检测中心运行费用支出30万元。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主要用于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防汛工作经费支出40万元。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主要用于高峰、白鹤及大河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9万元。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主要用于生态流量信息平台建设53万元。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主要用于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2019年度全县清河行动长效保洁经费、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费、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出1616万元。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前期工作(项),主要用于编制《洪雅县水资源公报》、洪雅县安溪河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编制支出75万元。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393.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70.67万元。 洪雅县水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洪雅县水务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洪雅县水务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水务局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4.38万元,同比增加59.52万元,上升20%,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水务局,根据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水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2018年水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水务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552.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52.5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基本支出2022.74元,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529.85元,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9年县级维护项目:80万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总岗山水库灌区:安溪堰、金釜堰清淤。胜利水库主坝草坪维护,泄洪闸除锈刷漆,更换变压器跌落开关、避雷器、横担更换,原185mm²铝芯线线更换为240mm²铝芯线。右干邹岗9社垮方、左干邹岗9社垮方、左干邹岗10社油菜沟(彩虹火炮厂)处、左干和平7社李绍友家后、左干曾沟6社、5社垮方、右干渠唐杠水轮泵处边墙垮塌、右干原朱坝10社姜开才家后、右干余坪蓝地湾垮方、金釜堰支渠堰头处垮方、金釜堰支渠马河沟处垮方、右干祝山泄洪沟整治等12处水毁修复。 2.花溪渠灌区:花溪渠干支渠淤泥、竹木清除,干渠东岳渠首段、东岳大关山段等20处水毁修复,吴沟节制闸备用电源等渠道放水设施维护,防汛安全监控系统日常维护费,木梯岩水库日常维护费。 3.柳新渠灌区:柳新渠干支渠工程清淤维护,红旗隧洞下6.26水毁抢险,丰产水库黄庙支渠水毁抢险工程,左干渠民兴段水毁修复,档口水毁抢险,鱼龙堰水毁修复,左干渠团结水毁滑坡整治,丰产水库渠道水毁滑坡整治,8.19档口干渠水毁抢险,6.26右干渠张庙水毁抢险,头堆山滚水坝水毁修复,丰产水库维护。 4.双红堰灌区:双红堰中保、洪川干渠清淤、中保支渠清淤,引青入城清淤,中保、洪川渠道砍荒,双红堰管理房维护。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后保障总岗山、柳新渠、花溪渠、双红堰、胜利水库、丰产水库等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发挥工程效益,确保全县12万亩水稻保栽。 (三)工程时间预期进度 工程于2018年6月开工,计划2019年3月底完工。2018年汛期总岗山水库管理处已完成右干渠邹岗9社垮方、祝山排洪沟等12处水毁工程抢修。花溪渠完成了干渠水毁、渠首水闸及干渠闸门等抢险整治,柳新渠已完成丰产水库黄庙支渠、8.19档口干渠、6.26右干渠张庙、头堆山滚水坝等水毁抢险整治。 洪雅县安溪河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编制:65万元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开展洪川镇、余坪镇境内安溪河干流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洪川镇、余坪镇境内安溪河干流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按照省市级技术规范及指导意见确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形成电子成果,对保护范围进行定界打桩,并通过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 (三)工程时间预期进度 预计2019年4月底形成电子成果,完成打桩定界工作,5月底前形成最终的河道管理保护划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全县清河行动长效保洁经费:100万元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组织全县15个乡镇开展常态化巡河保洁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确保全县大小河流日常巡河保洁工作正常开展,对河面垃圾、漂浮物等及时打捞清理,实现河畅、水清,通过县级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三)工程时间预期进度 2019年度全年常态化开展。 引青入城运行维护经费:90万元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引青入城运行维护经费用于:1、引青入城渠道包括引水渠、南渠和北渠的日常保洁;2、引青入城南渠和北渠清淤;3、引青入城渠系设备维护。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确保引青入城工程安全运行;2、确保水体清洁、水量充沛。 (三)工程时间预期进度 引青入城运行管理为全年日常管理。 洪雅县水电站县级监控平台设备和软件采购项目建设资金51.08万元绩效目标的相关情况说明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合同书,采购货物清单如下: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其绩效目标值为1.数量指标:水电站县级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建设,指标值:1项;2. 质量指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合格率,指标值:设备全部合格,合格率达到100%;3.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效率,指标值:工期30日历天,按时完成。4. 成本指标:完成县级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全部建设任务达到合格标准,金额51.08万元。指标值:验收合格,金额51.08万元。5. 社会效益指标:按规定完成有网络信号的水电站监控系统接入,指标值:接入率100%;6满意度指标:水电站业主满意度,指标值:满意度为100%。 (三)工程时间预期进度 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工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预计完工时间为2月10日。 新建高庙河、杨村河、洞背河、川溪河水位站经费绩效目标:57.11万元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在高庙河、杨村河、洞背河、川溪河建设4处水位站。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高庙河、杨村河、洞背河、川溪河建设4处水位站,用于监测中小河流的水位,并适时将数据传输到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为防汛保安提供保障。 (三)工程时间预期进度 工程计划于2019年3月开工,2019年4月底完工。 创文和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65万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由县河长办牵头开展2019年度全县河长制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2019年度河长制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级河长、河长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在上级部门的考核中获得优秀。 (三)工程时间预期进度 2019年度全年常态化开展。 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委托运营费:441.8372万元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进行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进行托管运营。 (二)项目绩效目标 进行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进行托管运营:排放标准达到(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规模,实现污染物减排的目的。 (三)工程时间预期进度 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进行托管运营:按设计的1万吨/天的规模,完成全年污水处理生产任务,达标排放。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洪雅县水务局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17.3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1.24万元,通用设备43套共计58.35万元,专用设备2件共计13.2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共计33.56万元等,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35套共计4.46万元。洪雅县水务局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治(款)可再生能源(项):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 、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坷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 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 、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检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保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环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农田水利方面业务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 ,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 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 。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 、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 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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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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