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水利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2-04-14 作者: 点击数: |
||||||||||||||||||
|
||||||||||||||||||
目录(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1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洪雅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的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定全县水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供水等方面评价论证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保障和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及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发布《洪雅县水资源公报》。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负责水资源调度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4.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除县城建成区,现有(含原建制)乡镇政府驻地外(以下简称管辖范围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 采砂方案,实施河道采砂许可管理。 6.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综合治理和监测工作并定期公告。负责规定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备案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7.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内农田水利基 本建设工作。指导灌区建设与管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险水 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蓄水,农田灌溉和管辖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管辖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有关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水政 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协调并仲裁部门,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河 湖治理保护规划,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对河湖长制进行统筹,督促,指导,考核。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初审转报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经济运行及效益分析。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 13.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 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1.项目工作。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061万元。续建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金釜段防洪治理工程和城北片区九龙棚户区防洪排涝工程双红堰渠道改扩建项目;新开工建设花溪河柳江镇杨坝段东岳镇天宫段防洪治理工程,余沟、赵河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储备青衣江文塘大堤罗坝段、孙坝段堤防,中小河流安溪河余坪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安溪河洪川镇石庙段防洪治理工程,柳新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共计4个项目。 2.河湖长制工作。完成雅韵花溪生态廊道项目建设,提升河长制工作品质。制定2022年洪雅县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开展清河行动,确保青衣江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安溪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其余县级河流(水库)保持在Ⅳ类以上的目标。在各级领导职务调整后,及时完成县、镇、村级河长调整,并在河长制系统完成相关信息更新。 3.砂石资源监管。加强城东电站采点、大华采点和槽渔滩电站库区清淤河道采砂行业监管。一是督促采砂和清淤业主宏创砂石公司严格按照采砂、清淤实施方案和采砂许可证规定采砂、清淤作业,及时安装完善采砂监控设备,加强涉砂船只管理,清理无手续的采砂船只;二是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涉河工程建设审查监管,对涉河项目合法性、是否开展行洪论证审查、是否按批复要求施工、砂石使用情况开展巡查,打击借工程名义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四是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水利法治氛围。 4.农村供水保障。实施农村饮水民生工程,通过总岗山、青杠坪等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入户,计划巩固提升0.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建成“江南供水长廊”龙头工程——江南水厂,巩固提升柳江镇1.5万人饮水安全保障能力。2022年底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4%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75%以上。 5.防汛工作。坚守“三不”底线,狠抓防汛减灾能力提升。组织修订完善水库、大中型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防汛预案并开展演练,汛前完成15座水库、5座大中型水库水电站、78个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相关责任人的调整和公示、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4月30日前完成隐患整治或落实应急措施,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机制。规范物资储备,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密会商研判,及时传递防汛信息和调度指令,发布预警预报。严格执行汛期限制水位管理规定,严格科学调度洪水。不断提升我县防汛减灾能力和水平。 6.水土保持。加强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工作,强化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平方公里。 7.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坚守“三条红线”。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违法取用水查处力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及管理秩序。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快节水型载体建设。加强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督促电站业主严格按照《洪雅县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作监管和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下泄生态流量、加大监督检查处罚力度。加强水电站行业安全管理,牵头对水电站企业运行安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 8.水利工程管理。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服务,监督率达100%,开展在建项目质量监督巡查检查,丰富质量监督手段,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强化灌区建设及运行管理,加快完成灌区水毁修复及岁修工作,确保完成全县16万亩水稻“春灌保栽”工作;完成县级民生实事沟渠整治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灌面内排灌能力;完成大中型灌区灌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大力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建设标准化管理。持续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汛前完成15个水库全覆盖安全巡视检查以及各级责任人调整、公示、培训工作;完成江沟等4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蓄水验收及竣工验收;核定中小型水库汛限水位,严格执行汛期限制水位管理规定;强化水库动态预警管理,实行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管理率达100%确保安全度汛。大力开展水美新村建设,建成2个“水美新村”。 9.移民后扶。每月动态开展全县移民人口动态管理,每季度及时精准将直发直补资金兑现到位,保障移民群众最根本利益。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组织实施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移民后扶资金项目,强化项目全程监管,确保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各级后扶资金,进一步改善库区和安置区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水利局内设股室10个(具体为:办公室、规划和项目股、工程建设管理股、农村供水股、水资源管理股、水土保持和河湖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财务监督股、机关党委、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股),在职人员143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洪雅县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洪雅县总岗山水库服务站、洪雅县王关渠服务站、洪雅县双红堰服务站、洪雅县花溪渠服务站、洪雅县柳新渠服务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洪雅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其他事业单位4个(洪雅县水政执法大队、洪雅县水利勘测设计队、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洪雅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站)。 三、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1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9556.29万元。 2022年洪雅县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556.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92.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263.39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955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8.9万元,项目支出7577.39万元。 3.与2021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基本支出2000.85万元,2022年基本支出1978.9万元,2022年较去年减少2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021年项目支出1693.01万元,2022年项目支出7577.39万元,2022年较去年增加5884.38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局的移民后扶职能划转到水利局。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水利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洪雅县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遗属生活补助、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12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455.86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12.9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洪雅县水利局2022年项目支出7577.39万元。具体项目有:2022年度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30万元、2022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费35万元、2022年编制《洪雅县水资源公报》10万元、引青入城运行维护费5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经费30万元、洪雅县2022年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维修费30万元、砂整办工作经费10万元、移民后扶工作经费10万元、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上年结转结余7263.3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0.9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190.02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6.04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支出495.3万元。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万元。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97万元。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3.08万元。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4.78万元。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1302.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引青入城运行经费30万元、砂整办工作经费10万元。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主要是上年结转的用于水利系统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65.52万元。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主要用于洪雅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50万元、引青入城运行维护50万元、2022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费35万元、洪雅县水库管理维护经费支出16万元。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前期工作(项),主要用于编制《洪雅县水资源公报》支出10万元。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主要用于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支出3万元。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检测(项),主要用于洪雅县2022年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维修费30万元。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主要用于2022年防汛工作经费4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经费30万元。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主要用于移民后扶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主要是上年结转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1839.16万元。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主要是上年结转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105万元。 (二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93.24万元。 洪雅县水利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4558.4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的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支出118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支出654万元,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2724.41万元。 洪雅县水利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洪雅县水利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水利局及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92万元,同比增加20.05万元,上升9%,其中办公费70.26万元、印刷费3.7万元、水费0.97万元、电费7.3万元、邮电10.33万元、差旅费117.12万元、维修(护)费0.89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9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8.97万元、工会经费19.08万元、福利费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1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借调人员运行经费划转。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洪雅县水利局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洪雅县水利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25批次、510人数,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洪雅县水利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洪雅县水利局整体绩效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556.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92.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263.39万元。 洪雅县水利局基本支出197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洪雅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供养财政人员实有人数274人(其中在职职工143人、编外人员1人、遗属24人、退休105人、涉军公益性岗位1人)。 洪雅县水利局项目支出7577.39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度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30万元,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开展2022年度全县河长制工作,完成各级河长、河长办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2022年持续开展六大任务和四项行动等。 洪雅县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经费30万元,委托专业机构对已建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平台和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及时修复损毁设备,租用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互联网专线和网卡,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洪雅县2022年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维修费30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正常运行,监督监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安全。 2022年防汛工作经费40万元,用于开展2022年防汛工作安排部署、宣传培训、安全检查、抢险救灾、会商调度、值班值守等常规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引青入城运行维护费50万元,用于引青入城渠系和设备安全运行、引青入城水体清洁,保障引青入城日常流量达7m3/S。 洪雅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50万元,用于维修养护总岗山水库、柳新渠、花溪渠、双红堰、胜利水库、丰产水库等灌区水利工程,实施后保障其正常运行,发挥工程效益,确保全县16万亩水稻保栽用水。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水利局截止2021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17.3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1.24万元,通用设备43套共计58.35万元,专用设备2件共计13.2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共计33.56万元等,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35套共计4.46万元。洪雅县水利局2022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 、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坷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 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 、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 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 、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 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保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环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附件【部门整体目标绩效目标填报表.xlsx】 附件【洪雅县水利局预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洪雅县水利局2022年度债务信息公开套表.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