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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2-2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19-00071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02-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②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③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和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

⑤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⑧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相关的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⑨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参与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落实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严格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归口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⑩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重点

(1)强化人事人才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进、管、出”管理。做好2017年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年终考核工作;突出抓好2018年招聘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人才引进工作。扩宽招才引智渠道,认真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工作。依托干部档案数字化省级示范点,全面推进事业人员档案数字化工作,促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管理。

(2)优化就业创业工作。一是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特别是推动“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这项工作,提升劳动力市场的匹配效率,让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都能更方便、快捷地得到就业服务。完善和充分利用眉山公共招聘网,搭建招聘和求职的网络平台。二是坚持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完善贷款、融资、场地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双创。全面落实各项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简化担保程序,拓宽担保方式,扩大担保规模,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加快建立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完善创业项目库,拓展创业服务功能,为大学生投身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转产创业、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等跟踪服务。三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一方面是培养技能人才,另一方面是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一个根本措施,落实好可提升劳动者素质、岗位匹配能力和转换岗位能力。结合县主导产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举办旅游服务技能培训和家庭服务业的培训。

(3)筑牢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保,做好新政策下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按照省、市安排,继续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积极开展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市局统筹安排,逐步开展医疗保险单病种付费,探索按疾病分组付费方式。加强医疗机构审核力度,加大联网审核人次,提高医疗费用智能审核效率,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纳入审核范围。加大医疗机构监督力度,提高医疗机构监管频次,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规范定点管理,加强定点药店门特费用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杜绝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医保经办人员和乡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培训,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能力和效率。

(4)维护劳动保障和谐。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提高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深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深入推进治理拖欠工资工作,严格执行洪雅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对照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开展工作督查,将治理拖欠工资重要措施落实到位;巩固省级示范仲裁院建设成果,规范各项制度流程,提高调解仲裁办案效率;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延伸至乡镇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对新晋人员的业务培训。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开展就业扶贫。加强岗位扶贫,结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贫困劳动力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积极向上争取就业专项资金,继续在全县33个市级贫困村开发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并按照每个岗位8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大力促进贫困家庭实现就地就业。助力技能扶贫,围绕全县发展方向,以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为重点,开展以家政服务、中式烹调等为主职业技能培训和品牌培训,不断增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能力。二是开展医疗扶贫。贯彻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政策,全额代缴贫困人员基本医疗参保费用,加强贫困人员就医费用审核,加强民政、卫计贫困政策衔接,确保贫困人员不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三是开展联系村脱贫攻坚工作。全局将按照“工作进度不减、帮扶政策不少、关爱力度不降”的原则,持续发力,做足绣花功夫,巩固扩大脱贫成果。结合茨秋村实际,协助村两委做好年初工作计划;积极对接水务局、脱贫办、民政局、住建局等部门,落实相关惠民政策,协调推进茨秋村安全饮水工程;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贫困户解难题、谋发展、奔小康。

(6)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逗硬《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好、工作作风实、工作纪律强、业务水平精”的人社队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注重“一岗双责”落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完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统一着装上岗,推行“四心”服务,树立社保窗口良好形象;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升人社干部队伍尽职履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为推进“一地三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部门概况: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1个机构、在编89人、退休35人、临聘人员1人、借出1人、遗嘱7人。

三、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100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02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1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2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

2、与2017年相比减少13604万元,降低率57.5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了13287万元(主要体现在被征地农民欠费2018年预算减少1400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要用于干部人事管理和培训费,对全县记三等功、嘉奖优秀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奖励资金及企业军转干县级配套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一般行政运行费

2、财政对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的补助以及基础养老金补贴

3、被征地农民社保欠费

4、大学生创业补贴、大学生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

5、中农保2018年1-12月财政补贴资金

6、2018年春节慰问科技退休干部春节慰问费及退休干部管理费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人社局新办公楼底楼改造成仲裁便民服务大厅建设

9、全县事业人员档案数字化建设

10、全县社保医保系统维护及运行和劳务市场运行费

(三)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部分、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费用财政兜底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暂无。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7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有所下降,下降率10%,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基本支出预算数是967万元,具体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383万元;单位职工医疗38万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5万元;单位职工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124万;在编临聘人员工资2万元;单位日常公用经费2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电、通讯、维修、办公耗材、打印、复印、差旅、会议、培训、印刷、公务接待、劳务、宣传等方面支出);工会经费和福利费19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开展工会活动等方面支出);公务交通补贴27万元(用于单位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车贴);住房公积金61万元(单位在编在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独生子女奖励1万元;遗属生活补助4万元(单位已故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无。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1、被征地农民社保欠费系被征地农民历年社保欠费。

2、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费用财政兜底资金对象系针对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未脱贫人员;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脱贫人员,脱贫后在1年巩固提升期内继续享受本实施方案相关政策;③、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脱贫人员,因病返贫并重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范围的可继续享受本实施方案相关政策。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系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发生的医疗费符合报销标准,其补助按比例由县级承担部分。

4、中农保2018年1-12月财政补贴资金系中农保待遇发放,重复参保(或年满法定退休年龄)退费。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至2018年1月固定资产总额1968.7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599.16万元;通用设备343.48万元(1辆公务车资产万元未转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我单位实际通用设备资产为万元,主要为办公电脑、空调、办公家具等办公设施设备);车辆1辆原值26.15万元(该辆公务车因手续尚未完善暂未转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军转干县级配套资金

2、被征地农民社保欠费

3、城乡居保个人缴费补贴

4、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县级配套

5、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保代缴以及重度残疾代缴

6、机关事业人员档案数字化建设

7、2018年1月至12月中农保财政补贴资金

8、基层平台建设金额80万元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脱贫资金

1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

以上11个项目已作绩效情况说明


  
附件【四川省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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