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5-02-13 作者:洪雅县人社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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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 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贯彻落实市最低工资标准。负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 (十一)牵头拟订并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主要任务: (一)开展就业排位攻坚行动。争取省上25万补助资金,提档升级余坪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站。开展“留眉就业”专项行动。力争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受省委省政府表扬。力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全市排名靠前。 (二)开展社保扩面攻坚行动。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以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推动精准扩面和参保结构优化。 (三)开展智库建设攻坚行动。加强智力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主动对接省级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积极对接省内外高校资源,深入了解本地用人需求,搭建沟通桥梁,力促至少一所高校与洪雅县达成校地或校企合作,切实增强招才引智工作成效。 (四)开展治理欠薪攻坚行动。深化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扩面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进一步提升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行刑衔接工作质效,对新开工建设项目全覆盖开展“项目开工第一讲”,全方位指导项目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劳动群众工资报酬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六大建设工程,确保民生福祉提质增效。 (五)实施富民建设工程。搭建求职平台,举办专场招聘会、“送岗下乡”等活动。用好公益性岗位为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兜底保障。高标准推进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全县就业形势。落实“1+3”主导产业企业稳岗促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惠企惠民政策,鼓励企业稳岗扩岗、劳动者就业创业。聚焦产业需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 (六)实施社保建设工程。坚守保发放底线,按时、足额、规范兑现各项社保待遇。有序推进过渡期结束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衔接。持续推动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三年工作行动,维护基金安全。 (七)实施人才建设工程。持续加强事业人员、“三支一扶”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清理整治违规抽借调事业人员和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开展事业管理人员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职称评审委员会规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八)实施普法建设工程。扩面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对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新业态企业用工普法力度,扩大劳动权益保障有关法律法规送法普法释法覆盖面。 (九)实施智能建设工程。通过全面提升在线庭审、调解仲裁网上申请等智能化服务能力,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智能化建设,力争全市一流。 (十)实施便民建设工程。全力推进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人社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高位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就医购药、人社服务领域应用,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丰富应用渠道,实现一卡通用。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股室9个,在职人员104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主要包括: 1.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洪雅县就业服务中心 3.洪雅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洪雅县社会保障窗口服务中心 5.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6.洪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7.洪雅县人事考试中心 8.洪雅县劳动开发暨农民工服务中心 9.洪雅县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10.洪雅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11.洪雅县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三、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8394.84万元。 2025年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8394.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74.8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839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6.24万元,项目支出6548.6万元。 3.与2024年相比增加2209.32万元,变化原因是全县职业年金做实资金项目增加1464万元,城乡居保相关配套县级资金因标准提高项目资金也有所上涨。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为1627.78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服务支出为218.46万元。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1.89万元 2.全县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费 5.00万元 3.养老保险手册制作政策宣传 5.00万元 4.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经费 8.00万元 5.全县中初级职称评审 3.00万元 6.全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管理 1.00万元 7.“三支一扶”新春慰问 1.00万元 8.面向县外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5.00万元 9.全县科级退休干部春节慰问费及退休干部管理经费 30.00万元 10.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10.00万元 11.民工工资维稳处突,信访稳定经费 10.00万元 12.全县农民工服务保障 5.00万元 13.全县劳务市场运行经费 10.00万元 14.购买“三支一扶”人员人身意外险 1.50万元 15.招工成本补贴 22.00万元 16.技能大赛参赛费用 3.00万元 17.民办培训机构新增专业评审费 1.00万元 18.贫困中职学生补助资金 1.00万元 19全县职业年金做实资金 3,464.00万元 20.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20.00万元 21.就业创业补助资金2 15.00万元 22.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代缴 0.82万元 23.基金审计工作经费 5.00万元 24.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管理经费 5.00万元 25.城乡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动态管理工作经费 5.00万元 26.城乡居保个人缴费补贴 313.20万元 27.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县级配套 1,854.09万元 28.“1+3”主导产业用工保障 25.00万元 2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抚恤费补贴 297.00万元 30.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代缴 45.00万元 31.中农保财政补贴 166.10万元 32.脱贫人口跨区域交通补助资金 8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功能分类为2080101-行政运行、2080150-事业运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功能分类为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80108-信息化建设、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300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9.02万元。 2.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功能分类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110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9.89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20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0万元。 3.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90.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54.8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20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20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及下属1行政单位以及2家参公单位8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35万元,同比减少1.33万元,下降0.66%,其中办公及印刷费20.91万元、邮电费16.8万元、差旅费84.57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31.32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8.4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0.8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无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公务接待25批次、270人数,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预算839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6.24万元,项目支出6548.6万元。我局共预算项目33个,全部纳入了预算绩效管理,并制定了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至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959.36万元,净值812.4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两幢原值1520.40万元,净值1018.68万元;车辆1辆原值26.15万元(该辆公务车因手续尚未完善暂未转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净值0万元;设备(含车辆)484件,原值332.88万元,净值32.55万元;办公家具1039件,含各类桌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等候椅原值87.2万,净值41.44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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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4: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格部门(县人社局).xlsx】 附件【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县人社局).docx】 附件【附件2: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部门(县人社局).docx】 附件【附件3:2025年部门预算表格(县人社局).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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