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8-02-2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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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处罚责任。 (三)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 (四)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拟定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查处优抚、安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六)贯彻落实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八)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村委会、居委会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县域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九)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建设工作。 (十)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查处社会福利、养老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全县婚姻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婚姻、收养、殡葬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全县民政信访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福利机构的安全、环境、卫生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五)承担老龄工作的管理职能。 (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抓好两个试点 1.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试点。在中保、槽渔滩、中山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洪雅农村养老经验模式。 2.绿色殡葬综合改革全国试点。开展零散墓专项整治。指导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1—2个。年内向省民政厅上报全域火化调整方案。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推行绿色殡葬,依法整治在城区景区散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操大办、占道办丧等问题。 (二)推进民生项目 完成烈士陵园大门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加快夕阳红养老中心建设。科学布点并完成2018年日间照料中心。 (三)筑牢民生保障 1.抓好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用好用活低保政策,动态调整低保对象,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用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服务全县精准脱贫工作。 2.探索推进敬老院公建民营试点。遴选有实力养老服务机构,确定1所敬老院试行公建民营。继续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 3.推进福利慈善事业。重新改选县慈善会,组织1次慈善捐赠活动。 (四)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继续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完成4个应急避难场所验收等后续工作,充实县救灾物资储备库,规范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指导乡镇开展常态化培训、演练、报灾等工作,汛期及时查核灾情,及时救灾救助。 (五)强化基层政权 大力发展社工组织,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试点1个,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指导村务(居务)民主监督运行机制。督促指导止戈八角庙社区启动建设,督促柳江镇落实玉屏社区办公场所。指导乡镇民政办开展内务标准化建设。深化行业商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六)抓实优抚工作 开展好“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完成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培训等工作。完成“双拥在基层”示范点1个。会同涉及乡镇抓好涉军稳定工作。 (七)做好区划管理 完成七里坪镇区划调整后续工作。加快二普成果转化。完成洪(雅)汉(源)线边界联检工作,完成与峨(眉)、雨城区界桩埋设维护工作。 (八)发展老龄事业 启动省级敬老爱老模范县创建。制定洪雅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完成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协规范化建设。完成2018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建成的日间照料中心逐步正常运营。加快绿海明珠老年活动中心有序运营。开展好“敬老月”相关活动。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工作。 (九)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建设关爱留守、困境儿童集中服务点1个,会同乡镇、部门开展关爱保护活动。常态化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十)做好婚姻收养登记 推进婚姻信息化建设,规范收养工作。 (十一)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会同财政、审计开展民政资金检查,注重平时工作抽查,保证民政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二、部门概况 洪雅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 1.2018年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775.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75.6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7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7.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3.99元,住房保障支出23.88万元。 2.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洪雅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167.89万元,2018年减少392.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241.34万元,原因是民政对象的人数逐年减少,压减了项目的工作经费;医疗卫生减少490.62万元,原因是民政对象参加保人数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4.26万元。新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3.99万元;新增国防支出100万元项目。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洪雅县民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是342.19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89.31万元,基本支出431.5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民政局无此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国防支出,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安排。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洪雅县民政局无出国安排计划。 2018年洪雅县民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车改革后,民政局保留2辆特种用车,2017年该特种车费用已列入项目,2018年未纳入预算。 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民政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弱势群体。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1月固定资产634.41万元,其中业务用房253.44万元,军休用房2.25万元,轿车2辆43.15万元,越野车2辆74.77万元,专用设备一套173.8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8.95万元。业务用房土地2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为积极应对严峻的老龄形势,按照省、市级要求,我县多措并举,上下联动,通过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养老服务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切实为困难老人、高龄老人做好兜底工作;广泛引进社会资源,争取上级资金和县级配套,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市场完善化、规范化;新(改)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点,扩大养老体系覆盖;养老模式因地制宜,花开遍地,老年人幸福感和满足感获得进一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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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民政局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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