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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6-1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mzj/2020-00010  发布机构  洪雅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6-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民政局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洪雅县民政局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报批公墓,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民政局股室5个,在职人员25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婚姻登记中心、洪雅县社会福利院、洪雅县慈善捐赠服务中心、洪雅县敬老院服务中心、洪雅县殡葬工作服务中心。其中洪雅县殡葬工作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单位,其他4个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653.89万元。

2020洪雅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653.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53.8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65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35万元,项目支出6305.54万元。

3.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财政一般预算拨款预算收支6653.89万元,2019年相比减少1483.91万元,减少18.23%,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和人员划转至相关单位,相应的经费收支也划转至相关单位。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民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是288.34万元,用于办公费支出3万元,用于印刷费支出2万元,用于水电费支出4.3万元,用于邮电费支出3.7万元,用于差旅费支出23.80万元,用于维修(护)费支出1万元,用于会议费支出2万元,用于其他培训费0.5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1.5万元,用于工会经费3.18万元,用于福利费3.15万元,用于公务交通补贴6.06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10万元,不知名尸体处理10万元,老年大学运营经费48万元,80-89岁高龄津贴300万元,90-99岁高龄津贴174万元,百岁老人长寿补贴18万元,第四轮边界联检、界桩的维护、修复或制作2万元,绿海明珠老年活动中心运行60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11.68万元,日间照料中心以奖代补运营180万元,民办养老床位补助资金222.42万元,百岁、困难老人节日慰问10万元,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3万元,居家与社区改革试点经费10万元,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养老平台运营35万元,困难群众慰问30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费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扶贫,据实结算)19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扶贫、据实结算)301万元,精简退职人员生活救助15万元,贫困党员定期生活补助40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配套(扶贫,据实结算)50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扶贫,据实结算)52万元,散居孤儿供养(据实结算)9.7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据实结算)51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据实结算)2万元,临时救助县级配套(扶贫,据实结算)100万元,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人员解聘赔偿金50万元,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改造经费50万元,农村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县级配套经费49.20万元,中心敬老院第一季度工资7.02万元,中心敬老院第一季度运行费8.75万元,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费3万元,取得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一次性补贴3万元,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10万元,零散墓治理10万元,非火化区火化奖补费5万元,殡葬专项经费240万元,城乡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扶贫、据实结算)600万元,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扶贫、据实结算)60万元,社区环境秩序治理试点经费5万元,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合村并组后勘界经费及更新洪雅县行政区划图50万元,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合村并组后门牌的制作与安装经费25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两年严重精神障碍“以奖代补”监护人资金185万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经费县级配套3个,每个2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65%48.75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00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省级)9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00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4万元,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12万元,绿色惠民殡葬101万元,老年福利29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老年福利)2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6576.26万元

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18.9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35.69万元。

(四)其他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1.6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民政局及下属4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8.35万元,同比减少103.24万元,下降22.86%,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洪雅县民政局无出国安排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洪雅县民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18批次、214人次,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洪雅县民政局保留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洪雅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8.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3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4.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305.54万元。以下项目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19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贴,确保兑现及时到位,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全年预算30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按残疾对象一级按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7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解决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免除城乡基本丧葬费项目全年预算240万元。对全县2020年全域遗体火化实行免除基本丧葬费政策,按火化遗体标准1500元/具,实行全域火化后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治丧。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全年预算111.68万元。为全县符合标准的老年人按照30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做好特殊老年人群体兜底保障工作,营造孝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民政局固定资产总额3706.4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099.0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3.09万元,包括物质储备库、救助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办公家具;通用设备213.73万元,包括婚姻登记中心、救助站、物质储备库、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地的空调、电视等办公用具;专用设备250.6万元,包括安全应急扩音通信告警系统等;物资储备库土地使用权20万元。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反映行政划界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实务支出(项): 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反映处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的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洪雅县民政局

                                                                   2020618


  
附件【附件3: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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