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6-19 作者: 点击数: |
||||||||||||||||||
|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3.拟订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规划,制定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4.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等工作。 5.组织开展贫困群众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扶贫移民干部培训。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政策宣传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1.脱贫攻坚工作 (1)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2)两不愁三保障”补短。 (3)扶贫资金项目推进。 (4)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5)全面做好普查迎检。 2.移民后扶工作 (1)编制项目规划。 (2)做好对上争取。 (3)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 (4)打造示范亮点。 (5)维护安全生产。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扶贫开发局股室4个,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扶贫移民服务中心。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3467.17万元。 2020年洪雅县扶贫开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467.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67.1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346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27万元,项目支出3186.9万元。 3.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洪雅县扶贫开发局预算收入为3467.17万元。2020年较2019年预算增加634.28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支出预算3467.17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2832.89万元,增加634.28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扶贫开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扶贫移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扶贫开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是23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65万元、津贴补贴25.32万元、奖金34.38万元、绩效工资25.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3万元、住房公积金28.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0.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9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是4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万元、印刷费0. 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0.23万元、差旅费18.63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2.45万元、福利费2.51万元、其他交通费6.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等支出。 1.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工作经费70万元。 2.洪雅县扶贫协会2020年工作经费10万元。 3.2015年整村推进结余项目资金230.7万元。 4.2018年总岗山库区无法核定到人的项目(直发直补)115.2万元。 5.提前下达2020年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项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74万元。 6.提前下达2020年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587万元。 7.提前下达2020年库区移民直发直补资金11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84万元,基本支出215.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主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工作经费支出70万元;洪雅县扶贫协会2020年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扶贫移民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2万元。 (三)医疗卫生支出13.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9.2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06.9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总岗山库区无法核定到人的项目(直发直补)115.2万元,2020年库区移民直发直补资金1100万元,2020年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项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74万元,2020年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587万元,2015年整村推进结余项目资金230.7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洪雅县扶贫开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扶贫开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万元,同比减少2.21万元,下降50.34%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精神,压缩经费,节减开支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县扶贫移民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20年县扶贫移民局无安排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县扶贫移民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公务接待125人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精神,压缩经费,节减开支。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局、相关区县来洪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考核督查、工作衔接、交流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县扶贫移民局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开支。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基本支出为28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81万元,公用经费为48.46万元;项目经费为3186.9万元,其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支出为6个。 (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工作经费7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完成2020年洪雅县脱贫攻坚任务,保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2015年整村推进结余项目资金230.7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提升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群众居住环境,促进移民村绿色环保发展; (三)2018年总岗山库区无法核定到人的项目(直发直补)115.2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提升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群众居住环境,促进移民村绿色环保发展。 (四)提前下达2020年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项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74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提升三峡库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群众居住环境,促进移民村绿色环保发展。 (五)提前下达2020年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587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提升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群众居住环境,促进移民村绿色环保发展。 (六)提前下达2020年库区移民直发直补资金110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提高库区移民生活质量,促进移民村绿色环保发展。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扶贫开发局占有国有资产如下:电脑28台12.36万元,打印机10台1.58万元,空调10台4.61万元,复印机2台0.78万元,传真机1台0.16万元,投影仪1台0.41万元,碎纸机1台0.08万元,照相机2台2.41万元,沙发2套0.76万元,办公桌类32张4.77万元,办公椅类1.45万元,文件柜11个0.68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其他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附件【附件3: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共15张).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