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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4-03-0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phym/2024-00023  发布机构  洪雅县扶贫开发局  公开日期  2024-03-0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3.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等工作。

4.组织开展贫困群众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扶贫干部培训。

5.负责扶贫开发的政策宣传工作。

6.负责扶贫开发信访接待、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按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4大项24小项,有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目标导向,瞄准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找准短板弱项,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抓实防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

2.抓实脱贫群众持续稳步增收。

3.抓实衔接资金项目谋划实施。

4.抓实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股室3个,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扶贫移民服务中心。

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582.15万元。

2024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82.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2.1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58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15万元,项目支出288万元。

3.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4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预算收入为582.15万元,2023年收入预算612.26万元。2024年较2023年预算减少30.11万元,减少4.92%主要原因是年初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支出预算582.15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612.26万元,减少30.11万元,减少4.92%主要原因是年初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乡村振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是25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支出,是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5.28万元、差旅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94万元、其他交通费6.08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关于解决洪雅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期经费53万元。

2.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25万元。

3.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21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8.19万元,项目支出28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30.99万元。

3.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1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3.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单位以及下属1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2万元,同比减少8.38万元,下降17.61%,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7万元、邮电费5.28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2万元、差旅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8万元以及其他费用8.9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雅县乡村振兴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公务接待2批次、37人数,较2023年预算下降25%,主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洪雅县乡村振兴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洪雅县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绩效: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收入为582.15万元,基本支出294.15万元,主要用于:保基本、保运转,包含办公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水电费等支出,本单位年初在职人员18名,其中,行政(参公)人员6人,事业人员10人,编外控制数人员1人,公益岗位1人。项目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关于解决洪雅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期经费53万元,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2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2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关于解决洪雅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期经费53万元,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前期支出。

2.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25万元,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经费。

3.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210万元,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乡村振兴局固定资产原值31.98万元,其中计算机(含软件、会议用掌上电脑)及打印设备33套,价值11.31万元;办公(会议)家具价值8.14万元;空调制冷设备10台,价值4.61万元;除湿机1台,价值0.29万元;防盗门1道,价值0.54万元;监控设备1套,价值0.47万元;投影仪1套,价值0.41万元;照相机1台,价值2万元;文件柜46个,价值3.82万元;电视机1台,价值0.39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洪雅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洪雅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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