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粮食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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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粮食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各级政策性储备粮油管理,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武警)、城镇居民、灾区、库区移民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粮油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安全和抢险救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以粮食安全首长行政负责制为抓手,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2、以质量安全为核心,提升企业盈利水平。 3、以依法行政为基石,促进依法管粮。 4、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粮食局股室2个,在职人员8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粮油仓储科技服务中心。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 529.53 万元。 2019年洪雅县粮食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29.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9.5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75万元,医疗卫生8.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9.65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529.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9.88万元,项目支出409.65 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收入预算比2018年增加121.2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我县为科学规范存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提高2019年县级储备粮补贴项目经费。2019年支出预算比2018年增加121.2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我县为科学规范存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提高2019年县级储备粮补贴项目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粮食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储备粮补贴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粮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03.78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1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粮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9年项目经费409.65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项目明细如下:1、县级储备粮补贴264.65万元;2、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工作经费5万元;3、归还支付中心消化挂账借款本金100万元;4、归还支付中心消化挂账借款利息4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77.12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粮食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1.75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粮食局按照规定缴纳标准为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8.10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粮食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2.91万元,用于洪雅县粮食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9.65万元,用于洪雅县粮食局承担全县储备粮补贴等相关工作。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洪雅县粮食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粮食局及下属1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1万元,同比减少11.25万元,下降41.13%,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尽量压缩不必要公业务接待开支。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粮食局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粮食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公务接待6批次、80人数,较2018年预算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尽量压缩不必要公业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粮食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洪雅县粮食局对部门整体及50万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整体绩效:基本支出119.89万元,项目支出409.65万元,保障局机关日常办公运转及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的要求,抓紧落实项目启动,按照绩效项目实施的计划落实到位,确保2019年我局储备粮补贴工作顺利完成。 项目绩效: 县级储备粮补贴264.65万元,用于确保县级储备粮油补贴等相关工作任务完成,维护农民利益和全县粮油市场稳定。 归还支付中心消化挂账借款本金100万元,用于粮食局债务清理。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71.57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3.93万元;运输设备55.8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7万元,其中:电脑7台、电视机1台、复印机1台。洪雅县粮食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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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粮食局2019年预算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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