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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2-2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19-00079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02-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监测经济社会发展运行,统筹协调财政金融发展政策,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贯彻实施价格法律法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长期可持续协调发展,承担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全县西部大开发、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谋政策、促争取。加强对上汇报和沟通,及时掌握国家政策资金投向和范围,指导县级部门抓好项目编制、包装和申报,力争2018年向上争取到位资金10亿元。

2.重招商、促引资。立足洪雅生态优势,扎实推进增量配电改革和煤改电试点,改善工业发展短板,瞄准大企业、大集团,有的放矢开展项目对接,集中精力跨梯度承接高端项目和产业集群,力争引进资金69亿元。

3.抓项目、促投资。谋划2018年新开工江南康养新城、绿地大峨眉特色小镇等项目55个,推进西环线、瓦屋山整体开发等续建项目44个,申报省市重点项目15个。继续推行挂图作战、"看板"管理,推进六大片区项目建设,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入统,力争2018年完成投资90亿元。

4.强保障、促发展。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力争尽快达到直升机通航,积极对接轨道交通,争取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将蒲丹洪铁路、雅眉乐城际铁路纳入全省规划,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力争GDP增长达7.5%。

5.转作风、促服务。持续深化软环境建设,推行"四个当天"制度,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马上办"窗口,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6.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加强节能宣传,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7.加强价格监管。加大价格专项检查和巡查力度,推进景区价格专项治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平稳。

8.抓好安全、信访和稳定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9.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

1.2018年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1.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7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8.1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16.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万元。

2.与2017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51.8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7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1.9万元,医疗卫生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7万元。2018年较2017年减少拨款收入预算123.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减,减少了向上争取资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经费;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并轨入社保管理,人员经费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发展和改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支出289.84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73.6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节能监测工作30万元,以工代赈工作10万元,招投标管理工作2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30万元,县域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研45万元,价格检查、监测、认证、农本调查、成本监审30万元,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保障费3.36万元,项目督查及新增工程认定2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474.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节能监测工作30万元,以工代赈工作10万元,招投标管理工作2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30万元,县域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研45万元,价格检查、监测、认证、农本调查、成本监审30万元,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保障费3.36万元,项目督查及新增工程认定2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38.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16.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2.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无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无。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较2017年预算1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修建通用航空机场,考察接待次数增加。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基本支出363.44万元,用于保障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88.36万元,用于保障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2018年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1月固定资产总额为165.96万元,其中:房屋373(平方米),价值9.9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5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电脑、空调、办公家具,节能设备等)。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发改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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