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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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拟订全县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统筹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县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参与省市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推进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推动我县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推动全县博览发展促进工作。负责涉及投资促进的专业展会和经济合作推介会。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职能转变。按照洪雅建设国际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定位,加强对全县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有机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对外经济合作体制机制,积极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围绕洪雅健康养生、生态工业、有机农业三大产业发展重点,不断招大引强、招强引优;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加快构建“一地三区”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工作 1、目标任务,全年新签约项目12个,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2个)的100%;其中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个,完成目标任务(3个)的100%。实现到位资金73.8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71亿元)的104%;其中省外到位资金64.6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63亿元)的102.6%。2018年省级平台签约项目到位资金1.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549万美元,完成目标任务(200万美元)的275%。 2、招商氛围更加浓厚。坚持县领导和单位“一把手”率先垂范,带头外出招商,亲自跟踪对接、服务项目。全年,县领导带队赴北京、上海、浙江、深圳、福建等地外出招商50余次,其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走出去对接项目20余次,营造了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良好氛围。 3、营商环境更加优良。完善项目预审机制,对在谈项目认真收集、梳理、核实客商资历、资信、资质等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论证评估,加速项目谈判落地进程。海亿触控、纳川电子从对接到签约不到一周时间,合佳科技从建设到投产不到2个月,创造了招商引资“洪雅速度”。动态管理、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对重要客商接待、重点在谈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 “洪雅服务”受到客商好评。 4、招商渠道更加广泛。继续实行中介专业招商,与上海东方龙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全年共对接项目信息20余条、落地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个(年产30万平米移动智能屋)。与深圳创盛投资公司开展委托招商合作,目前已落地投资亿元以上电子信息项目2个(海亿触控、纳川光电)。与深圳产业转移促进中心洽谈,力争引进更多精品项目。积极参加西博会、泡菜博览会、“中外知企业四川行”“康养洪雅走进成都”等会节活动,强化项目信息交流,洪雅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属于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室4个,在职人员 12人。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080万元。 2019年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8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万元,项目支出928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加原因 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收入预算增加211%,主要原因为2019年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强化国际招商、状大产业招商,预计走出去,请进来批次增加,相应产生的招商会议费、差旅费、招商中介服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019年支出预算增加211%,主要是强化国际招商、状大产业招商,预计走出去,请进来批次增加,相应产生的招商会议费、差旅费、招商中介服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投资促进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机构下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36.32万元、津贴补贴2.39、绩效工资30.96万元、聘用人员工资6.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5.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5.9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7万元、住房公积金14.44万元、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及福利费2.65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补助1.11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招商中介服务费、聘请招商顾问、宣传洪雅招商环境、接待莅洪考察客商、走出去请进来招大引强项目以及参加各类招商会议活动经费开支928万元。(1、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2、2019年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活动10万元,3、“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引资专题活动(全年走出去24次以上,请进来300人次以上)30万元,4、外来投资企业县内景区康养度假经费15万元,5、境外国际化招商专题推介活动(突出国际招商)15万元,6、聘请招商引资顾问经费20万元,7、招商引资宣传资料、宣传视频50万元,8、旅游、工业招商专题推介活动(状大产业招商)即双创经费20万元,9、引进创新驱动项目10万元,10、驻外招商分局工作经费48万元,11、长三角、珠三角招商引资专题活动(强化高端招商)10万元。12、校(院)地合作招商活动10万元,13、中国西部(四川)国际投资大会10万元,14、专业中介机构招商年服务费205万元,15、“红色代办”工作服务经费10万元,16、兑现招商引资中介服务公司落地项目服务佣金项目450万元。17、办公场所搬迁经费(含办公家具)1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及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6.03万元。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招商引资(项),主要用于投资促进中心招商中介服务费、聘请招商顾问、强化国际招商、状大产业招商,招商会议费、差旅费、招商中介服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28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58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95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4.4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为0。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政府采购安排205万元,用于专业中介机构招商年服务费20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5万元,同2018年比增加6.9万元,增加25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相应的日常经费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预算5万元,预算安排出国(境)2次,人数12人,出国(境)预计地点台湾、香港。与2018年相比增加3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突出国际化招商,招大引强。状大产业。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安排公务接待预算3万元,公务接待20批次、130人,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及运行维护费。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预算总金额1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万元;项目支出928万元)。 2、项目名称:招商引资宣传资料、宣传视频50万元;专业中介机构招商年服务费205万元;兑现招商引资中介服务公司落地项目服务佣金450万元。 3、单位整体绩效总金额:705万元。 4、项目绩效目标:宣传洪雅城市形象,达到落地项目3个。兑现招商引资中介公司佣金。增加政府税收,增加劳动力就业。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电脑23台,价值13.87万元;打印设备5台,价值1.17万元;投影仪2台,价值1.04万元;空调4台,价值2万元;相机2台,价值1.06万元,办公桌椅及其他设备价值6.29万元;轿车一辆,价值22.86万元,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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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预、附件3.洪雅县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共15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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