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3-02-13 作者:陈灵书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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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科技、盐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参与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低碳发展工作;负责全县节能监察工作,拟定节能的意见、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工业企业直接投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食盐专营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盐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盐业产业政策。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全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数字资源建设管理,统筹全县综合大数据平台建设管理。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达到70亿元,同比增长15%,增加值增速7%;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9家,“专精特新”企业2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智能制造示范企业1家,省级以上绿色制造示范单位2家,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2家,实施绿色低碳改造企业5家。抓实企业生产,加强企业培育,强化项目引建,引导科技创新,做好要素保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股室10个,在职人员35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洪雅县能源监察中心、洪雅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775.41万元。 2023年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75.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23.3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2.04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77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56万元,项目支出1188.85万元。 3.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收入预算上升122.31%,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项目、政务数据节点建设项目等增多。2023年支出预算上升122.31%,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业经济、工业环保、能源要素保障、安全稳定、科技及数字经济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491.87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4.69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2022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82.04万元、2022年第一批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解决2022年核酸检测医疗物资保障资金352.02万元、工业发展资金9万元、2022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提升发展能力)56万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5万元、首次入规民营工业企业奖励70万元、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招商、项目评审、安全稳定工作20万元、工业环保、数字经济及党建双创工作经费15万元、青衣江元明粉老厂搬迁补偿利息106.09万元、洪雅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节点项目建设经费173.7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奖补332.04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58.76万元。 (三)卫生健康,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8.11万元、解决2022年核酸检测医疗物资保障资金352.02万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全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青衣江元明粉老厂搬迁补偿利息106.09万元、洪雅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节点项目建设经费173.70万元。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运转日常开支、企业奖补等支出676.95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47.7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79.79万元,为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青衣江元明粉老厂搬迁补偿利息106.09万元、洪雅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节点项目建设经费173.7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3.70万元,主要用于 洪雅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节点项目建设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73.7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69万元,同比增加4.38万元,上升4.85%,其中办公及印刷费23.37万元、邮电费4.80万元、差旅费34万元、会议费0.5万元、福利费4.91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不变,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4万元,公务接待5批次、30人,较2022年预算下降20%。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 2023年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部门整体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整体绩效:基本支出586.56万元,项目支出1188.85万元,保障局机关日常办公运转及项目推进,奋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强抓企业培育,强力抓好能源要素保障,强抓科技工作,强抓信息化建设,强抓数字经济发展,强抓工业环保整治,强化企业服务,促进我县经济、生态科学可持续发展。 青衣江元明粉老厂搬迁补偿利息106.09万元,完成2023年青衣江元明粉老厂搬迁补偿利息支付。 首次入规民营工业企业奖励70万元,对首次入规的民营工业企业,兑现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2022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82.04万元,兑现藤椒高值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转化与示范、濒危道地药材雅连精深加工基数及新产品等项目奖补。 2022年第一批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兑现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奖补。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兑现科技研发企业奖补。 解决2022年核酸检测医疗物资保障资金352.02万元,支付前期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使用资金。 工业发展资金9万元,对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促进、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等相关工作给予技术改造前期工作经费支持。 2022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提升发展能力)56万元,兑现专业协作配套企业专项补助。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5万元,兑现科技研发企业奖补。 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招商、项目评审、安全稳定工作20万元,强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加强企业培育,强化企业服务,提高规上企业总产值,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发展。 工业环保、数字经济及党建双创工作经费15万元,积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强抓工业环保整治,开展党建和双创工作,促进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洪雅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节点项目建设经费173.70万元,数据共享平台能集中机关各部门业务应用,使机关各部门业务系统依托统一的基础平台进行开发建设,确保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县经信局办公用房、服务用房约600平方米,位于市民中心15楼,为机关事务中心租赁后统一分配使用。县经信局无公务用车,拥有办公必须的办公桌椅、文件柜,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如:科学技术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医疗卫生收入、资源勘探信息收入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青衣江元明粉老厂搬迁补偿利息、首次入规民营工业企业奖励等。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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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 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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