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洪雅县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6-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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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洪雅县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和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年工作的政策、意见,对我县的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2.参与有关我县青少年事务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类活动。 4.在全县的经济建设中,组织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5.行使共青团洪雅县委员会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少先队工作和联系青联委员、学联代表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思想引领工作。继续开办青春大讲堂,举办“青春大讲堂”、“青年夜校”不少于6期;开展实践活动25期,培训学生不少于2500余人次;开展第六届“眉山故事少年说”初赛和复赛,推荐不少于2名学生参加市上决赛。 2、组织保障工作。一是完成智慧团建录入。完成全县团员、团干的录入工作,录入率达100%。二是召开工作会议。召开2020年共青团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县团委工作。 3、扶贫帮困工作。开展2020“新年心愿·青春微力量”暖冬行动,为234名困境青少年实现心愿;实施“快乐学校”项目。与至少8所高校对接,对接至少100名在校大学生开展暑期“三下乡”支教活动;开展夏令营活动。举办1期夏令营活动,不少于100名贫困学生参训;开展“我要上大学”救助等项目,受助人数不少于3名。 4、创业就业工作。实施“逐梦计划”,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募集不少于70个工作岗位;开展SYE等创业项目,协调不少于2名创业青年无息贷款;按照省、市文件,完成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管理工作。 5、志愿服务工作。围绕全县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四心工程”建设,组织学生、机关和企业青年、居民等群体积极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春运、植树、旅游服务等志愿服务不少于12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共青团洪雅县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在职人员6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共青团洪雅县委机关、洪雅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2020年共青团洪雅县委预算总额为121.49万元,2019年共青团洪雅县委预算总额为351.17万元。较2019年减少229.68万元,同比减少65.4%。主要原因:减少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工作经费5万元;减少县乡村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76.5万元;减少2019年暖冬行动专项经费5万元;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减少留守学生之家建设经费3万元;减少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及双创工作经费2万元;减少共青团洪雅县委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工作经费14.3万元;洪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机构划转,经费相应划转。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共青团洪雅县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共青团洪雅县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53.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共青团洪雅县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有县乡村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45万元;“青春洪雅”微信公众平台经费2万元;大学生西部计划项目办工作经费2万元;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经费(扶贫)1万元;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童伴计划项目经费(扶贫)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3.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如教育关爱、主题活动、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4.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7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共青团洪雅县委及下属1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5万元,2019年预算13.08万元,同比增加1.17万元,上升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与2019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年度主要任务 做好思想引领工作,组织保障工作,扶贫帮困工作,创业就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预青未保工作。保障在职职工工资、奖金、行政人员公车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午餐补助等,为机关提供水、电、通讯、车辆等正常办公运行保障和机关工会正常活动开展提供保障。 (二)年度总体目标 1.保障在职职工6人(其中借入人员1人,划转人员1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2.保障团委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三)重点项目完成数量指标 县乡村共青团工作。按照《共青团洪雅县委改革方案》(洪委办发电〔2018〕10号)文件,第十九条“健全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严格按照所辖地区青少年人口总数,以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安排全县团委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县财政按照每个乡镇每年不少于2万元、每个村(社区)每年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预算共青团工作经费,乡镇共青团工作经费由团县委统一管理,根据工作情况拨付。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指标。密切联系、服务青年,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2.生态效益指标。人居环境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五)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20年1月,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94万元,流动资产0.49万元。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2.79万元;家用家具1.15万元。流动资产是0.49万元备用金。固定资产通用设备主要包含:台式电脑9台、打印机5台、笔记本电脑1台等。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4.国有资产:指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共青团洪雅县委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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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2020年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洪雅县委员会 预算表格(共13张).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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