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6-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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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研究中共洪雅历史,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全县地情资料,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2.负责整理编纂县志资料长编、相关成果和课题研究,汇集整理出版有关研究成果,对外提供利用服务。 (二)主要工作 1.党史研究 做好《中共洪雅县委执政实录(2019)》等党史编纂工作,按时完成《中共眉山市委执政实录(2019)》洪雅部分的协编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方志编纂 完成《洪雅年鉴(2020)》、《洪雅县志简本》等志书编纂出版发行,努力提高编纂质量,争取获得上级的奖项。坚持收集地情资料,搞好地情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留存资料和提供历史借鉴。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股室2个,在职人员5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04.98万元。 2020年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4.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9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0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8万元,项目支出36.00万元。 3.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预算收支总额104.98万元,较2019年减少29.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了整理清末民间古籍《读历史随笔》、《洪雅县委执政实录》编纂费及门户网站维护建设更新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0.01万元,用于办公费0.52万元、水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85万元、差旅费5.18万元、培训费0.20万元、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0.30万元、委托业务费0.30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福利费0.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3万元、退休费4.2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0万元。主要包括:(出版《洪雅年鉴》项目6.00万元,出版《党史三卷》项目6.00万元,出版《柳江镇志》项目5.00万元,点校注释《咸平集》项目3.00万,汇编注释《历代名人咏洪雅》项目2.00万,出版《洪雅县志简本》项目5.00万,出版史志宣传册项目4.00万,史志书籍库房修缮项目5.00万)。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89.40万元,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府办公厅(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3.40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6.00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心完成史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以及《党史三卷》、《洪雅县志简本》、《史志宣传册》,点校注释《咸平集》、汇编注释《历代名人咏洪雅》等书籍的出版工作和修缮史志书籍库房。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心完成史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出版《洪雅年鉴》、《柳江镇志》书籍的出版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0年预算数为4.71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心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20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心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心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41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1.基本支出68.98万元,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36.00万元,是为研究中共洪雅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整理、编纂洪雅县党史大事记、专题研究等资料,征集、整理、编纂、出版史志宣传册和《洪雅年鉴》《中共洪雅县委执政实录》《党史三卷》《洪雅县志简本》《柳江镇志》等党史和地方志文献资料,点校注释《咸平集》,汇编注释《历代名人咏洪雅》,修缮史志书籍库房,充分发挥党史、地方志的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固定资产总额为7.08万元。其中:实际通用设备资产为5.80万元,主要为办公电脑9台,价值4.37万元、柜式空调1台,价值0.35万元、打印机3台,价值0.67万元、普通照相机1台,价值0.41万元),办公家具1.28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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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共13张) (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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