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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02-0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23-00008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02-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研究中共洪雅历史,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全县地情资料,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2.负责整理编纂县志资料长编、相关成果和课题研究,汇集整理出版有关研究成果,对外提供利用服务。

主要工作

1.编纂并出版《中共洪雅县委执政实录(2022)》。进一步修改完善《党史三卷》(19792012部分内容,按省市统一要求推进编纂出版工作。强化党史日常调研和资料搜集工作,为各单位和领导提供党史咨询和查阅服务。做好槽渔滩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准备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协编、资料收集等工作。

2.编纂并出版《洪雅年鉴(2023)》。按计划继续推进《复兴村志》《花源村志》《黑山村志》编纂工作,启动《中山镇志》《将军镇志》的编纂工作。持续开展田锡文化挖掘、固化工程,出版《咸平集 白话精选》。启动《洪雅历代艺文撷英》的整理工作。完成省、市年鉴各项协编任务继续做好地情开发服务工作。

3.按照全省一流的目标定位,全面完成县党史和方志馆场馆建设、展陈藏品征集、展陈设计及展览工作。常态化做好乡村史馆和史志阅览室的运营、管理工作。

4.史志宣传一是全面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康养洪雅app、山水洪雅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史志工作情况,推动党史地方志宣教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提升史志部门的发声能力。是大力开展史志知识七进活动。积极筹备开展红色资源宣讲、史志讲堂、史志知识巡展等活动,提升史志影响力。

5.全面完成市史志编纂中心和县委、县政府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股室3个,在职人员7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87.98万元。

2023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87.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7.9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8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4万元,项目支出54.54万元。

3.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基本支出133.44万元,较2022增加36.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加;2023年项目支出54.54万元,较2022减少7.4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1万元)。

  1.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54万元。主要包括:(协编省市书籍资料及馆藏书籍购买14.20万元;志书编纂出版7.00万元;洪雅年鉴及执政实录出版30.00万元;其他为依法不公开的项目。)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 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57.30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3.67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09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心为涉军性公益性岗位和编外控制数人员的基本工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54.54万元,主要用于协编省市书籍资料及馆藏书籍购买14.20万元;志书编纂出版7.00万元;洪雅年鉴及执政实录出版30.00万元;其他为依法不公开的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4.12万元。主要包括:

    1.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3年预算数为13.89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0.23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6.40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涉军性公益性岗位和编外控制数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万元,主要用于:洪雅县史志编纂中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3. 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0万元,同比增长0.8万元,增长4%,其中办公费7.48万元、邮电费2.94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福利费1.0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61万元以及其他费用6.77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公务接待2批次、15人数,2022年预算下降67%,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秉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无公务用车。

  4.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133.44万元,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54.54万元,主要是研究中共洪雅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整理、编纂洪雅县党史大事记、专题研究等资料,征集、整理、编纂、出版史志宣传册和洪雅执政实录(2022年)《洪雅年鉴2023年》等党史和地方志文献资料;充分发挥党史、地方志的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固定资产总额为11.89万元。其中:实际通用设备资产为7.60万元,主要为办公电脑9台,价值4.37万元、空调5台,价值1.85万元、打印机3台,价值0.67万元、普通照相机1台,价值0.41万元,除湿机1台,价值0.30万元),办公家具4.29万元。

  5.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本级2023年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xlsx
附件【附件3(县史志编纂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附件【附件1 (县史志编纂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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