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雅县委群众工作部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13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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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雅县委群众工作部 关于2019 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和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研究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 3.综合协调、指导、考核全县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 4.负责汇集分析社情民意,综合研判信访事项,向县委、 县政府反映信访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5.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和网上留言,接待来访。 6.负责指导、处置群众进京上访、到省到市集体上访、非接待场所上访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7.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原则,向乡(镇)、部门(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检查督 促信访事项的办理。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键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全县的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 2.负责指导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参与“大调解”工作。 3.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涉及群众工作、信访工作重大矛盾和问题的排查。 4.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涉及群众问题、信访问题的事项,并进行督促检查。 5.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交办、转办群众诉求事项,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 6.负责领导包案、下访、领导接待日等联系群众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导、处置进京到省到市非正常上访工作。 7.负责派员参与驻蓉群众工作联络组;派员参与驻京联络处的群众工作。 8.负责承担全县处理群众工作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9.负责“书记信箱”和“省长信箱”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10.负责信访工作专项救助资金的调配和使用。 11.承担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负责省长信箱和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的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回复等工作。 13.负责国家网络投诉办公室的网上投诉事项。 14.负责网上信访工作的数据统计、综合分析并对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和通报;指导全县网上信访工作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网信访相关业务工作培训。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洪雅县委群众工作部股室4个,在职人员13人。县委群工部为行政单位,下面没有二级预算单位,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县群众工作中心。 三、2019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52.51万元。 2019年县委群工部收入预算总额为252.51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2.5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5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4.51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均为243.62万元,与2018年预算收支相比增加 8.89万元,变化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调整使基本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中共洪雅县委群工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县委群工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30.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7.5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1.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群工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视频接访运行维护8.8万元,驻京、驻蓉信访工作开支20万元;县外劝返工作开支12万元;信访事务工作开支17.2万元;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20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会)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其他商品和服务、视频接访运行维护费、县外劝返工作经费、信访事务工作经费、驻京驻蓉工作经费、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视频接访运行维护费用于保障县信访局、洪川镇、瓦屋山镇、高庙镇视频接访系统的正常运转;县外劝返工作经费用于到县外劝返所需差旅费等开支;信访事务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日常信访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驻京驻蓉工作经费用于重要会节工作人员驻京驻蓉期间办公费、差旅费等开支;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用于打造网上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援助渠道。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8.33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7.51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7.9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县委群众工作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6万元,同比减少2.3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的公用经费减少。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县委群工部无出国计划,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三公经费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公务接待5批次、25余人,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万元,减少0.8万元,较2018年下降72.7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关于厉行节俭的要求,减少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县委群工部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台,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车在公车改革后已移交县机关事务中心管理,资产管理系统还未核销,本单位实际无公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县委群工部已编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无50万元以上项目。 根据单位全年工作任务,分年度主要任务、年度总体目标、年度绩效指标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主要指标值有:完成国家信访“三无”县的创建工作、化解信访突出问题2件、不发生越级访和非访事项、开展“六访”治理、推进信访“三无”乡镇(村社)创建、信访及时受理和办结率达100%、案件群众满意率和接访满意率达98%以上等指标。具体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运转,确保基本行政运行及职工基本保障支出。预算为 174.51 万元。 2.视频接访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视频接访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8万元。 3.驻京驻蓉工作,用于保障重要会议、节点时期驻京驻蓉信访工作开展及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时足额上缴驻京驻蓉工作经费。预算为20万元。 4.县外劝返工作,确保进京非访、进京越级访不超市定目标,不发生到省非访、集访、越级访和重复访;不发生到市政中心聚集,保障劝返工作有效开展。预算为12万元。 5.信访事务工作,保障全县涉军群体、90年年代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金融、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征地拆迁、环保关停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访稳定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57件信访稳定突出问题化解稳控;在全县15个乡镇和5个县级重点部门开展非访、越级访、重复访、集访、缠访、闹访治理;保障信访“三无”创建指标全面完成。预算为17.2万元。 6.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设置1台智能法律机器人和1台智能法律服务触屏设备并接入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值班律师补助(眉法会字[2018]11 号)。预算为2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中共洪雅县委群众工作部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为 35.88 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9.69万元;专用设备0.25元;办公家具5.94万元。主要包含办公电脑、空调、会议桌、办公桌等办公设施设备。其中:电脑16台,价值6.76万元;打印机5台,价值1.24万元;空调9台,价值3.5万元;电视机1台,价值0.43万元;摄像机1台,价值0.55万;小轿车1台,价值14.98万元元;照相机1台,价值1.48万元;视频监控设备1套,价值0.66万元;录音笔1只,价值0.09万元;冰箱1台,价值0.25万元;办公家具10套,价值5.94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中共洪雅县委群众工作部 2019 年 2 月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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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共洪雅县委群众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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