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继续按进度推进2023年全国森林经营试点项目,完成森林抚育3008亩。完成储备林项目2023-2026年度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主伐作业设计、更新采伐作业设计和抚育采伐作业设计等。继续开展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开展国际森林日宣传,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探索总结出洪雅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加强森林资源及林地征占用管理,配合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森林资源管理等交接。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保持病虫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二是强化森林公园内建设项目和矿山监管。指导森林公园内瓦屋山、玉屏山、七里坪景区旅游开发公司依法依规办理森林公园项目准入和林地占用审批手续。
6、打造高品质种苗基地。一是完成2022年度林木种子销售和推广使用。完成2023年度良种基地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编制报批及组织实施。二是围绕储备林项目建设,争取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林种苗培育项目,在盘角嘴管护站打造66亩本土珍稀树种育苗基地,培育桢楠、木荷、八月竹、老川茶等,实现良种壮苗,助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7、巩固森林防灭火成果,实现连续61年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目标。
8、提升欠发达林场基础设施。投入资金210万元,完善厢子岩管护站综合管理用房附属配套设施和实施2023年森林防灭火公里日常养护工程。
9、巩固安全生产底线。全面整治消除盘角嘴鸭子岩处危石垮塌安全隐患、岩盐洞管护站树木影响高压线隐患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国有林场内设科室及下属机构、管护站所24个,在职人员318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康养旅游文化艺术中心(馆)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914.08万元。
2023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收入预算总额为6914.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10.69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3.39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91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5.14万元,项目支出658.94万元。
3.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洪雅县国有林场部门收入预算较2022年相比增加912.62万元,相应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幅度15.21%,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调资。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国有林场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有林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255.14万元。其中:用于人员支出5479.50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775.6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8.94万元。其中: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5.00万元;2023年森林防灭火公路日常养护项目20.80万元;2023年森林防灭火建设项目15.00万元;关于解决编制《四川省眉山市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3-2025年)》所需经费8.00万元;上年预算未完成项目结转600.1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58.12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310.68万元。
(三)农林水支出,用于国有林场机关及下属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森林资源调查、培育与保护,森林防火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5604.40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440.8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8.8万元,主要用于林场2023年防灭火设备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43.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国有林场单位及下属0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5.64万元,其中办公费189.26万元(原办公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合并)、印刷费8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329万元、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51.04万元、日常维修费30万元、电费30万元、水费3万元、工会经费66.34万元、劳务费20万元、咨询费1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30元(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比较,增加110.10万元,增加16.5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标准调增;二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基数调增导致经费增加。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洪雅县国有林场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较2021年减少41万元,减幅93.18%,其中:因公出国(境)为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主要是洪雅县国有林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交通用车不属于公务用车范围,按县财政通知该项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2023年其他交通费预算金额为30万元,同比2022年减少10万元,减幅25%;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幅20%;主要原因是严格要求公务接待手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洪雅县国有林场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预计公务接待48批次、380人数,较2022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严把关,做到“三单齐全”,附件完整,严格标准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洪雅县国有林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主要是洪雅县国有林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交通用车不属于公务用车范围,按县财政通知该项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2023年用车购置数0及保有量23辆,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0万元,同比2022年减少10万元,减幅25%。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实现连续61年无森林火灾;管理好全场98.8万亩森林和林地资源,森林蓄积净增长14万立方米;森林有害成灾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森林抚育3008亩;完成2023年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任,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5000亩,抚育间伐25000亩,现有林改培16000亩,林茶1600亩,苗圃69.6亩,中药材种植110亩,改建林区防火通道11.2公里,新建森林管护站点3200平方米,新建消防池3个、改造消防池1个等。完成厢子岩管护站危房改造、2023年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和林区公路日常养护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科研项目。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固定资产总额为480.95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15.64万元,主要为办公电脑及家具用具等103.07万元;交通车辆23台,计33.62万元;防灭火专用设备等28.62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