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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国有林场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4-03-0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lc/2024-00001  发布机构  洪雅县国有林场  公开日期  2024-03-0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国有林场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林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以生态保护为主要责任,将主要功能定位于培育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

3.承担我县国有林区范围内(含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

4.逐步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体系,建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机制,负责有害生物测报调查、防控工作,开展森林资源信息调查和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工作。

5.承担大熊猫栖息地监测保护工作。

6.抓好林业项目申报与实施。

7.积极培育健康养生产业资源、森林旅游资源,发挥生态效益和旅游经济效益。

8.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向上争取资金。一是围绕全省综合型示范林场、相对欠发达国有林场、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退化林生态修复项目,班子成员带队,主动向国家、省、市汇报,全力争取政策倾斜、资金支持,2024年力争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00万元以上。

2.强力推进国家储备林。2024年配合洪雅洪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配合洪雅洪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完成集约人工林栽培3300亩、中幼林抚育12000亩、现有林改培11000亩。改建林区防火通道8公里。完成目禅寺、柏木岗、灯盏寺管护用房装饰装修及扫尾工作,目禅寺、八面山、岩盐洞消防池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亿元。

3.提升种苗培育质效。全面完成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种苗培育项目、2023年度良种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建成全省首个杉木3代无性系种子园。持续开展中华木荷初级种子园建设,优化调整良种基地树种结构。

4.增添绿色生态本底。持续推进2024年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完成3546亩森林抚育的项目设计与上报。

5.加快建设“森林粮库”。依托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配合洪雅洪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林下八月竹栽种2.1万亩,力争将“森林粮库”建设纳入全省示范。

6.做好碳汇开发前期准备。在国家暂未开放经营性碳汇时,依托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探索人工林改培+碳汇经营、森林粮库+碳库模式。对9000亩退化林采用抽针补阔的方式进行改培,择伐后补植丝栗栲、水青冈、石栎等乡土珍稀阔叶树种,培育高质量混交林,提高森林碳汇量。对3万亩中近熟林进行高强度抚育后林下种植八月竹,探索森林“粮库+碳库”复合经营模式。

7.全面坚持深化林长制。一是加强森林资源及林地征占用管理,配合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森林资源管理等交接。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将病虫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二是强化森林公园内建设项目和矿山监管。指导森林公园内瓦屋山、玉屏山、七里坪景区旅游开发公司依法依规办理森林公园项目准入和林地占用审批手续。三是加强巡护监管,保护好国有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持续推进完善“六有七无”工作措施,切实保护好生态安全。

8.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一是加强林区道路、防汛、地质灾害、建筑施工、营林生产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节假日和国家储备林建设期间木材生产、道路交通、旅游、护林防火等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二是完成眉山市2023年森林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针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定期开展防灭火机具维护保养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训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开展森林防火“五进”活动,做好“六一”儿童节、“九九”重阳节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上好森林防火“放假最后一课”和“开学第一课”,实现连续61年无森林火灾的目标。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国有林场内设科室及下属机构、管护站所24个,在职人员297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康养旅游文化艺术中心(馆)

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7519.83万元。

2024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收入预算总额为7519.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86.75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33.08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751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9.99万元,项目支出1649.84万元。

3.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4年洪雅县国有林场部门收入预算较2023年相比增加605.75万元,相应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幅度8.76%,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预算增加所至。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国有林场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有林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869.99万元。其中:用于人员支出5259.34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610.65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9.84万元。其中: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国家公园外国有林管护费补助项目(洪雅)615.32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48.64万元;森林防灭火建设项目15.00万元;森林防灭火公路日常养护项目28.80万元;国有森林保险9.00万元;上年预算未完成项目结转333.0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29.35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193.98万元。

(三)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等支出,1263.96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用于国有林场机关及下属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森林资源调查、培育与保护,森林防火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5108.28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424.2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54万元,主要用于林场办公设备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2.36万元,同比减少53.28万元,下降6.87%,其中办公费39.68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3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69.46万元、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48.24万元、日常维修费30万元、电费25万、工会经费63.47万元、劳务费7.51万元、咨询费1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30万元、其他费18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洪雅县国有林场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较2023年减少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为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要求公务接待手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洪雅县国有林场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预计公务接待49批次、约380人数,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严把关,做到“三单齐全”,附件完整,严格标准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洪雅县国有林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主要是洪雅县国有林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不属于公务用车范围,按县财政通知该项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实现连续61年无森林火灾;管理好全场98.8万亩森林和林地资源,森林蓄积净增长14万立方米;森林有害成灾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森林抚育3000亩;完成2024年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杉木柳杉良种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和林区公路日常养护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科研项目,2024年力争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00万元以上。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固定资产总额为3483.4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059.55万元,主要是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项目、厢子岩管护站、岩盐洞管护站改造项目等竣工决算,其他为办公电脑及家具用具等371.01万元;交通车辆23台,计22.42万元;防灭火专用设备等30.42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县林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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