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国有林场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5-02-1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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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国有林场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林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以生态保护为主要责任,将主要功能定位于培育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 3.承担我县国有林区范围内(含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 4.逐步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体系,建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机制,负责有害生物测报调查、防控工作,开展森林资源信息调查和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工作。 5.承担大熊猫栖息地监测保护工作。 6.抓好林业项目申报与实施。 7.积极培育健康养生产业资源、森林旅游资源,发挥生态效益和旅游经济效益。 8.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对上争取全力以赴。围绕相对欠发达国有林场、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退化林生态修复项目、地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等重点项目,班子成员带队,主动向国家、省、市汇报,全力争取政策倾斜、资金支持,2025年力争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00万元以上。 2.储备林项目快速推进。2025年计划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集约人工林栽培2500亩、中幼林抚育7000亩、现有林改培8000亩,完成柏木岗、岩盐洞消防池、道路附属设施、安防标识标牌等后续扫尾工作。完成投资1.3亿元。 3.种苗培育提升质效。一是依托洪雅林场杉木柳杉良种基地,申报全国种苗基地试点林场,力争纳入全国试点。二是全面完成2024年良种基地建设任务,规范整理档案资料,做好迎接国、省检查验收准备。三是持续开展中华木荷初级种子园建设,优化调整良种基地树种结构。 4.增添绿色生态本底。一是持续推进2024年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完成森林抚育3500亩。二是启动实施洪雅县碳中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完成盘角嘴、岩盐洞、玉屏山、柏木岗、七里坪等5个作业区13371.5亩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以及林下经济建设。 5.加快建设“森林粮库”。一是全面完成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洪雅县“天府森林粮库”项目,种植铁皮石斛1000亩。二是争取2025年乡村振兴资金238万元,林下养殖跑山猪40头。利用瓦屋山、玉屏山等管护站现有消防池,养殖冷水鱼1.5万斤。三是依托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5年完成林下八月竹栽种1万亩、种植厚朴、黄柏、杜仲等三木药材840亩。四是加强省级竹产业基地申报力度,对照申报省级竹基地申报条件,查漏补缺,力争2025年将高庙管护区纳入省级竹产业基地。 6.碳汇开发有序推进。一是联合四川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持续深入研建杉木柳杉人工林碳汇计量模型及参数,研究森林固碳增汇关键技术。依托《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开发1个基于省级碳普惠机制下的森林经营碳普惠项目,2025年计划实施2万亩。二是加强与立讯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洽谈,力争2025年签约碳汇合作协议,回流前期项目开发资金500万元,建立碳汇定点预购机制,稳定碳汇消纳渠道。 7.全面深化林长制。一是加强林区日常巡护监管,持续完善林长制“六有七无”工作措施,按计划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证全年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2.46‰以下。切实维护林区生物多样性。二是加强森林资源及林地征占用管理,指导森林公园内瓦屋山、玉屏山、七里坪景区旅游开发公司依法依规办理森林公园项目准入和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工作,筹划修编《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8.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一是严格按照森林防灭火“八个一”和“六步工作法”要求,合理布置防火卡点,加强火源管控力度,从源头预防森林火灾隐患。二是开展森林防火“五进”活动,做好“六一”儿童节、“九九”重阳节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上好森林防火“放假最后一课”和“开学第一课”,实现连续62年无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目标。三是加强林区道路、防汛、地质灾害、建筑施工、营林生产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节假日和国家储备林建设期间木材生产、道路交通、旅游、护林防火等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国有林场内设科室及下属机构、管护站所24个,在职人员280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康养旅游文化艺术中心(馆) 三、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6065.51万元。 2025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收入预算总额为6065.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64.19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1.32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606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6.84万元,项目支出588.67万元。 3.与2024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5年洪雅县国有林场部门收入预算较2024年相比减少1454.32万元,相应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幅度19.34%,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和人员减少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9.60万元,同比减少31.05万元,下降5.09%,其中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3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55.60万元、会议费3万元、日常维修费30万元、电费25万、劳务费8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30万元、其他费17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洪雅县国有林场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较2024年减少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为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要求公务接待手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洪雅县国有林场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预计公务接待50批次、约396人次,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严把关,做到“三单齐全”,附件完整,严格标准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洪雅县国有林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主要是洪雅县国有林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不属于公务用车范围,按县财政通知该项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实现连续62年无森林火灾;管理好全场98.8万亩森林和林地资源,森林蓄积净增长14万立方米;森林有害成灾率控制在2.46‰以下;实施洪雅县碳中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完成13371.5亩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以及林下经济建设;完成2025年乡村振兴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全面完成2025年良种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完成2025年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和林区公路日常养护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科研项目;2025年力争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00万元以上。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固定资产总额为3334.60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978.92万元,主要是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项目、厢子岩管护站、岩盐洞管护站改造项目等竣工决算,其他为办公电脑及家具用具等355.68万元;交通车辆22台,计12.40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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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县林场预算表格.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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