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洪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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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的建议;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与乡镇之间职责分工;参与县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工作。 4.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审核乡镇党委政府股级机构设置和编制人数;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5.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和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县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 6.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按省、市批复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3月底前完成改革。 2.迎接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情况巡查,按反馈意见整改完善。 3.按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4.按省、市统一部署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 5.继续做好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补(换)领、撤销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领、注销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6.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 7.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单位职能评估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控编减编、规范领导职数、机构设置、混编混岗等机构编制问题的专项督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二是探索开展事业单位职能评估工作,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逐步清理规范,对职能弱化的予以撤销;对职能相近或相似的予以合并;对职能转变的予以调整。 8.优质高效承办县委编委会议,落实编委会议议定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委编办部门(单位)股室5个,在职人员12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委编办机关、洪雅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洪雅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70.94万元。 2019年洪雅县委编办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70.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0.9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7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4万元,项目支出32.4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洪雅县委编办收入预算170.94万元,较2018年148.79万元增加22.15万元、增幅14.8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的工资性支出及相关的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委编办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委编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01.10万元以及办公费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62万元、邮电费4.98万元、差旅费11.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34万元、福利费1.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37.4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委编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万元:其中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网点运行费3.5万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3万元;涉改单位吊牌等制作3.4万元;承办县委编委会会议、议题调研及会议材料准备7万元;集中行政审批改革1万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万元;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工作1万元;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1万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评估;巡察和经责审计工作1.5万元;机构改革后改革成效督查评估3万元;机构改革剥离行政职能后明确事业单位职能职责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38.02万元,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5.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而安排的项目支出,包括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网点运行费3.5万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3万元;涉改单位吊牌等制作3.4万元;承办县委编委会会议、议题调研及会议材料准备7万元;集中行政审批改革1万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万元;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工作1万元;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1万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评估;巡察和经责审计工作1.5万元;机构改革后改革成效督查评估3万元;机构改革剥离行政职能后明确事业单位职能职责7万元,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3.4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确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时缴纳。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5.0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医疗保险按时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医疗保险按时缴纳。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4.4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确保公积金按时缴纳。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A3打印机(法人证书打印)、A4打印机和空调等办公设备。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委编办单位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单位、1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44万元,同比增加4.2万元,增幅12.6%,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较2018年有所增加,产生的日常公用经费等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洪雅县委编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委编办部门(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委编办部门(单位)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预计公务接待10批次、110人次,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委编办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位0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整体绩效目标 洪雅县委编办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反映了单位2019年的主要任务、年度总体目标。2019年预算170.94万元:基本支出138.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包括2019年人员工资福利(财政供养人员12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2人、事业5人)、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项目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事业单位登记等机构编制工作的正常运行。 2019年洪雅县委编办无 50 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洪雅县委编办固定资产价值27.9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8.02万元,主要有办公电脑21台、价值9.22万元;打(复)印设备8台、价值2.56万元;空调7台、价值3.21万元等办公设备。家具用具101件、价值9.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洪雅县委编办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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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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