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8 作者:张丽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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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景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制定景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定。 4.负责组织实施景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景区旅游项目的包装、宣传、招商引资、规划、开发和协调、管理。 5.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景区的投资建设项目。 6. 负责景区旅游企业的协调、管理服务和项目推进工作,按县金融国资局的投权,依法监督管理管委会出资成立的企业。 7.负责景区旅游企业、行业协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8.负责景区旅游企业的党建,工会及文化建设工作。 9.统筹领导县级部门设在景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工作。 10.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项目推进工作 2019年预计完成项目投资7.5亿元。 1.续建E1、E2产权式酒店建设,推进半山康养小镇二期、华西国际康养中心、红堤商业区建设。 2.开工建设七里坪太阳季度假乐园项目。 3.加快推进绿地洪雅、华熙国际项目建设。 4.加快推进七里坪洲际酒店建设,争取在2019年10月31日前正式对外营业。 5.大力实施洪雅.峨眉半山N个七里坪美丽山村计划。 6.完成七里坪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站建设投运。 7.协助县水务局、善上水务公司加快推进七里坪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合县交通运输局推进七里坪景观大道提升改造和西环线七里坪连接线建设。 8.加快七里坪镇场镇集中配套设施建设。 景区管理工作 1.加强日常监管巡查,持续整治经营乱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院内自治”,落实经营户责任,签订涉及安全、卫生、诚信经营等方面目标责任书。 2.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现餐饮行业环保设备安装100%,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排放达IV类标准。 3.组织旅游服务行业标准化培训4场、610人次,指导5家酒店(农家乐)提档升级,成功创建“吃得放心店”、“住得舒心店”各1家。 4.加大度假区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持续实施“厕所革命”,新建旅游厕所2个。 5.大力开展度假区扫黑除恶工作,确保度假区稳定健康发展。 会节活动和宣传营销工作 1.以建设国际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大力发展康养产业,丰富康养产品。 2.加大宣传力度,协助举办抗衰老健康产业发展论坛等重大国际活动,提升知名度。 3.积极争取各类高端会议举办权,带动旅游产业和消费结构提档升级。 基层党建工作。 1.做好29户62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每名联系干部全年走访帮扶次数须6次以上。 2.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以及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七里坪管委会股室5个,在职人员21人,其中行政单位0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375.69 万元。 2019年七里坪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75.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5.6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37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69万元,项目支出 147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洪雅县七里坪管委会收支预算总额为375.69万元,2018年收支预算总额为325.30万元。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比增加50.39万元,增长15.49%。主要原因是七里坪管委会工作人员增加、派驻机构人员增多,公用经费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七里坪管委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七里坪管委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七里坪管委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说明:用于人员支出是159.97万元(基本工资45.47万元、津贴补贴12.83万元、绩效工资41.33万元、养老保险21.57万元、医疗保险8.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03万元、住房公积金22.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6.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8.68万元(用于办公费支出是14万元;用于印刷费1万元;用于水费0.5万元;用于电费6万元;用于邮电费2万元:用于差旅费32.45万元;用于会议费0.2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0.9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用于工会经费支出1.99万元、用于福利费支出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是0.0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七里坪管委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50万元;七里坪度假区环境保护及双创工作经费35万元;房屋租赁相关经费25万元;安全经费7万元;旅游宣传15万元;派驻景区综合治理1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76.56万元。 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07.84万元。(基本工资45.47万元、津贴补贴12.83万元、绩效工资41.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6.1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68.68万元。(用于办公费支出是14万元;用于印刷费1万元;用于水费0.5万元;用于电费6万元;用于邮电费2万元:用于差旅费32.45万元;用于会议费0.2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0.9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用于工会经费支出1.99万元、用于福利费支出1.59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4万元(独生子女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支出21.57 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8.2 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2.36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用于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支出50万元。 (六)文化旅游与传媒,用于旅游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旅游宣传相关费用55万元。 (七)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7万元。 (八)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支出3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七里坪管委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1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上升20.3%。主要原因是:七里坪管委会工作人员增加、派驻机构人员增多。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七里坪管委会,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七里坪管委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预计公务接待13批次,118人次。较2017年预算的1.38万元下降0.48万元下降34.78%,主要原因是对公务接待方案制定更科学,对接待标准管控更严格,对接待费用使用更合理。 2019年洪雅县七里坪管委会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支出合计 375.69万元。其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50万元。通过对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达到提升度假区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全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意识的绩效项目目标,质量指标保证良好的卫生环境,成本方面厉行节约,达到维护度假区安全,保障环境卫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0%。基本支出合计 228.69 万元,是用于保障七里坪管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19年七里坪管委会固定资产总额72.5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万元,车辆0万,通用设备72.59万元(主要为LED显示屏3台价值16.87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台价值1.7万元;打印机9台价值1.65万元;文件传真机1台价值0.2万元;投影仪1台价值0.49万元;普通照相机1台价值0.69万元;碎纸机两台价值0.19万元;办公电脑20台价值8.37万元;录音笔两支价值0.19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0件3.26万元;其他非机动车辆2辆价值7.6万元;凳椅类181把价值9.74万元;台、桌类92张价值12.38万元、文件柜28个价值3.84万元;其他柜两个价值0.15万元;沙发14张价值4.13万元;其他家具用具9件价值1.04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原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工商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财政非税收入两部分组成,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2.上级专项: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由上级政府按照定向项目向下级政府安排支出,属于政府支出的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 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转让、清算等形成的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上缴的税后净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配的国有股利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企业清算净收益中国家所得的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6.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7.上级财力补助:指中央返还地方的税收收入,是分税制体制改革后中央对地方上划收入的一种财力资金补偿。 8.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应当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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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部门)信息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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