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1-28 作者: 点击数: |
||||||||||||||||||
|
||||||||||||||||||
关于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景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制定景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定。 4.负责组织实施景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景区旅游项目的包装、宣传、招商引资、规划、开发和协调、管理。 5.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景区的投资建设项目。 6. 负责景区旅游企业的协调、管理服务和项目推进工作,按县金融国资局的投权,依法监督管理管委会出资成立的企业。 7.负责景区旅游企业、行业协会,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 8.负责景区旅游企业的党建,工会及文化建设工作。 9.统筹领导县级部门设在景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工作。 10.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做精二山”为重点,紧紧围绕项目、品质、风气,统筹抓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工作。2021年七里坪度假区项目预计总投资3.23亿元。一是太阳季康养小镇项目。预计投资0.8亿元,计划完成内部道路修建,室外景观打造,运动中心封顶和装饰装修,穹顶集市和水乐园主体结构封顶。二是太阳季度假公寓式酒店项目。预计投资0.5亿元,计划完成30栋楼主体结构封顶,总平园林景观进场施工。三是综合开发项目。E1区预计投资0.9亿元,预计2021年10月竣工;E2区预计投资1.03亿元,预计2021年12月竣工。四是稳妥推进解决蝴蝶谷遗留问题,加快推进绿地洪雅项目。 (二)景区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全域示范创建标准,完善度假区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度假区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对酒店农家乐的升级改造。三是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工作安全防线。 (三)党建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治理联合党委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二是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三是抓好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 (四)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好天府旅游名县品牌效应,运用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对外宣传营销,进一步提高七里坪度假区知名度。二是积极争取引进各类高端会议节庆活动,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消费结构。三是坚持走出去,参加各类旅游博览会、文旅推介会,宣传七里坪度假区文旅资源、特色康养产业,展现七里坪多元文旅魅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下设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财务审计部、党群工作部5个部门。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99.08万元。 2021年洪雅县七里坪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99.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9.0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9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08万元,项目支出103万元。 3.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洪雅县七里坪管委会收支预算总额为299.08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额为301.34万元。2021年预算收支跟2020年比减少2.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七里坪管委会工作人员减少,开支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七里坪管委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七里坪管委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96.0838万元,是用于保障七里坪管委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145.492万元(基本工资40.314万元、津贴补贴11.088万元、绩效工资35.5392万元、养老保险13.9125万元、医疗保险6.52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7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3.072万元、住房公积金26.19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6.18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798万元(办公费17.53万元、水电费1.4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7388万元、福利费1.4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是0.012万元。 项目支出103万元,是用于保障七里坪管委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16万元;基础设施及绿化经费25万元;房屋租赁相关经费28万元;安全经费3万元;旅游宣传10万元;峨洪路七里坪段路灯电费及维护费2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44.565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会及福利费等支出15.2423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10.0836万元。 四、住房保障,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6.1926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用于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支出37万元。 六、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用于旅游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旅游宣传相关费用支出63万元。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主要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里坪管委会2021年主要采购计划为公务用车维护及加油、保险项目和购买办公设备,以具体采购金额为准。 六、机关运行经费 七里坪管委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5798万元(办公费17.53万元、水电费1.4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7388万元、福利费1.4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同比增加1.41万元,上升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开支加大。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七里坪管委会三公经费3.3万元,较2020年预算的3.6万元下降了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对公务接待方案制定更科学,对接待标准管控更严格,对接待费用使用更合理。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洪雅县七里坪管委会,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洪雅县七里坪管委会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预算总支出合计 299.08万元。其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16万元。通过对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提升度假区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全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意识。房屋租赁相关经费28万元,保障七里坪管委会工作人员安全住房。安全经费3万元,用于维持社会稳定,保障安全,通过安全经费的有效使用,降低七里坪旅游度假区安全事故发生率,保障七里坪度假区居民安全。旅游宣传10万元,通过报刊杂志,印刷宣传册自主宣传等,提高七里坪度假区知名度,增加游客量。基础设施及绿化经费25万,用于七里坪度假区基础设施维护及修复,春秋季绿化等。峨洪路七里坪段路灯电费及维护费21万,用于保障峨洪路七里坪段路灯日常照明及维护。基本支出合计196.08万元,是用于保障七里坪管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21年七里坪管委会固定资产总额81.3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万元,车辆0万,通用设备49.17万元(主要为办公电脑、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设施),专用设备0.76万元。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原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工商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财政非税收入两部分组成,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2.上级专项: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由上级政府按照定向项目向下级政府安排支出,属于政府支出的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附件【=2021年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部门)信息公开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