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7 作者: 点击数: |
||||||||||||||||||
|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贸易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贸易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县各类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三)依法对全县各类传统市场和网络交易等新型市场的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推进商务流通体制改革,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 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挥、调度全县12315 ( 1236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对全县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食品药品除外)进行监管。 (六)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七)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打 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八)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 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 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内资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本区域内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 关质量发展纲要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品牌产品创建工作;组织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建立全县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对重点产(商)品质量实施监督;研究分析全县质量形势;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发布质量信息。 (十二)负责本区域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域内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区域性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区域性企业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农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商品编码工作。 (十四)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域内的计量工作;负责建立和管 理本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全县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规范管理社会公正计量站;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站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的日常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查处违反标准、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生产 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活动;受理违反标准、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案件的举报和调查处理。 (十六)负责对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七)负责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及纪检监察等工作。 (十八)指导下属单位和相关协会工作。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创建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一是落实有机企业奖补政策;二是开展有机产品、有机企业监管;三是完成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验收。 (二)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民营经济。一是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实施“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以及全程电子化注册、自主申报名称以及“政银合作”登记服务;二是提供服务指导。免费办理、换发营业执照、指导年报、即时信息公示以及向社会提供免费计量服务等;三是鼓励民企发展。发挥民营经济领导小组职能,协调各成员单位切实将中央、省、市等对民营经济优惠鼓励政策在洪雅落地,并做好洪雅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康养产业发展大会对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优秀创业者表彰奖励工作。培育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私营企业,指导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开展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助企融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强化质量监督,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商标强县战略,培育本土品牌商标,申报四川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二是指导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培育首席质量官等;三是贯彻质量强县战略,指导建立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对标行动,组织对生产许可证取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和年审,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大重点工业产品、消费品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后处理程序;四是发挥质量强县领导小组职能,调研全县质量水平,制作全县质量分析报告,提出对策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参考,切实提升质量管理总体水平;五是开展流通领域、生产领域商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 (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一是开展“春雷行动”、“质检利剑”等各项专项执法行动,继续规范高庙白酒市场,监督计量监督秩序,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各类违法行为;二是指导年度报告并组织“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评选“守重”企业,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三是开展“购得称心”,开展景区专项执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评选示范店并实施动态评估;四是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完善投诉站、维权站公示牌,培训相关人员,确保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五)监督特种设备,确保安全生产。一是开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专项整治,重点做好瓦屋山、玉屏山等景区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时有效排除安全隐患;二是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三是组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四是提升基层一线监察人员能力素质,开展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能力培训。确保特种设备零事故。 (六)做好综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职能监管范围内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二是联合公安部门,做好扫黄打非和打击传销、变相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按照市局部署做好市场监管职责内“云联惠”“权健”等处理;三是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做好双创、创文、拆迁等工作。 (七)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平稳过渡。一是保障工商质监所办公用品、门卫等后勤工作;二是推进标准化建设,配备或更新执法人员执法装备、制服,统一执法执勤车辆喷绘标志;三是开展工商、质监业务培训,尤其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四是做好正风肃纪和扫黑除恶监督,确保及时发现、纠正、上报队伍内不良苗头或线索;五是开展学法用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在消费者权益日、计量日、安全宣传周等特定日期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六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确保不返贫。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设股室17个,在职人员56人,下设6个所,在职人员25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1、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2、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3、洪雅县计量检定测试所;4、洪雅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408.36万元。 2019年洪雅县工商质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08.3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08.3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40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36万元,项目支出339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收支预算总额1300.85万元,其中基本收支1101.01万元,项目收支199.84万元。2019年比2018年预算总额收支增加107.51万元,增长7.6%,主要是专项项目增加。 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商质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069.36万元,是用于保障工商质监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11.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3.87万元、津贴补贴165.38万元、绩效工资53.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69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10.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万元、住房公积金99.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63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234.38万元,其中:办公费10.25万元、印刷费1.75万元、咨询费2.33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1.7万元、电费3.85万元、邮电费4.64万元、差旅费86.25万元、维修(护)费27.48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2.72万元、培训费4.88万元、公务接待费5.45万元、劳务费8.51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0.25万元、福利费1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34万元、其它商品与服务费用7.04万元; 3、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23.97万元。 项目支出339万元,是用于保障工商质监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分列具体项目)。 1、红盾春雷专项工作经费及双创工作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眉市工商办[2017]81号、川工商发[2017]135号,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立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购物秩序和治理旅游消费环境,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眉山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开展此项工作支出预算明细如下:(1)办公费1万元;(2)印刷费1万元;(3)水费0.5万元;(4)电费1.5万元;(5) 邮电费2万元;(6)会议费5万元;(7)公务用车运行费16.5万元;(8)委托业务费2万元;(9)其他培训费3万元;(10)其它商品支出2.5万元。 2、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依据眉市工商函[2017]73号,关于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做好近期打击网络传销重要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维护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化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基础综治网络在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传销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开展此项工作支出预算明细如下:(1)办公费1.55万元;(2)印刷费0.82万元;(3)会议费0.22万元;(4)公务用车运行费2.12万元;(5)其他培训费1.29万元。 3、行政执法装备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工作装备更新、设置执法办案询问室、新录用公务和在职人员制服换发,认真制定装备更新和换发方案,确保换发对象,组织采购订制,确保换发到位。新录用公务员和在职部分人员更换制服费10万元; 4、质监利剑行动1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转发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质检利剑春季农资专项打假行动的通知》(眉市质监办函[2018]25号),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确保农资产品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此项工作支出预算明细如下:(1)办公费1万元;(2)印刷资料费1万元;(3)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4)检测费5万元。 5、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以“减证”推动“简证”13万元,主要用于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工商局等十五部门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川工商发【2018】49号)》精神,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的基础上,全县统一标准、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将涉及企业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等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以“减证”推动“简证”。开展此项工作支出预算明细如下:(1)办公费1万元;(2)印刷费1.5万元;(3)邮电费0.5万元;(4)购买营业执照费5万元;(5)扫描档案费3万元;(6)购买档案柜子费2万元。 6、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民心工程,为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展此项工作支出预算明细如下:(1)办公费0.83万元;(2)印刷费0.5万元;(3)邮电费0.56万元;(4)公务用车运行费3.11万元。 7、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试点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民营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培育7家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开展此项工作支出预算明细如下:(1)办公费1.11万元;(2)印刷费1.57万元;(3)会议费1.05万元;(4)公务用车运行费1.27万元。 8、开展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能力培训,提升基层一线监察人员能力素质(安全监察能力提升)15万元,主要用于为有效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职,通过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思想意识和业务能力,提升的队伍整体素质,有效地保障全县特种设备安全,有力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开展此项工作支出预算明细如下:1、培训费12万;2、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3、资料费1万。 9、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强县,质量对标提升行动)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眉山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质量强市工作的意见》(眉府发〔2016〕25号)和《关于推进“十三五”期间质量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质量强县,质量对标提升行动、质量提升品牌建设专项工作。2.测算内容:(1)会议费0.5万元;(2)质量抽检工作检验费3.5万元;(3)培训费0.5万元;(4)资料费0.5万元等费用。 10、工商质监所保障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基层执法人员安心、放心地工作和生活。针对瓦屋山工商质监所的临聘人员,各所保安人员所做工作给予的劳务工资。开展此项工作支出预算明细如下:(1)通讯费4万元;(5)维修(护)费6万元;(7)劳务费20万元。 11、民营家及创业青年表彰奖励105万元,主要用于为切实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鼓励民营经济开拓创新,进一步调动全县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四川洪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杯等26名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授予四川洪雅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30户企业“优秀民营企业”称号,授予四川雅妹子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艳红等12名创业先锋“优秀创业者”洪委[2019]7号,奖励金105万元。 12、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及验收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洪府办发[2017]54号,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专项经费,逐步发展壮大有机农业产业,合理布局,科学发展;积极帮扶,提供保障,建立有机农产品发展技术推广网络;严防工业污染;加强宣传,打造品牌。开展此项工作支出预算明细如下:(1)办公费2.5万元;(2)印刷费2.2万元;(3)水费0.9万,(4)电费1.8万元,(5)邮电费2.02万元;(6)会议费8.13万元;(7)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8)委托业务费23万元;(9)培训费27.1万元;(10)信息网络构建费2万元;(11)劳务费15.6万元;(12)标识标牌制作费10万;(13)其他2.9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费1124.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培训费、会议等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费131.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费52.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费99.50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下属4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9.36万元,同比减少 31.65万元,下降28.7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或其它原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无出国(境)预算经费。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5万元,公务接待57批次、690人数,与2018年公务接待预算5.45万元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接待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8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4.8万元,较2018年预算3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我局现有车辆数量为10辆,其中: (1)检定计量器具专用汽车1辆,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测试所正常开展全县的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证全县量值传递的准确性。 (2)执法执勤用车9辆,主要用于工商质监行政执法执勤工作。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从预算情况来看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一是绩效目标设置要明确。一是明确目标,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设置绩效目标。二是重视事中目标把控,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 1.项目绩效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预算“民营家及创业青年表彰奖励项目”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及验收项目”等2个项目预算绩效按要求完成。 (1)民营家及创业青年表彰奖励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5万元,执行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切实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鼓励民营经济开拓创新,进一步调动了全县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四川洪雅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杯等26名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授予四川洪雅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30户企业“优秀民营企业”称号,授予四川雅妹子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艳红等12名创业先锋“优秀创业者”。 (2)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及验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我县2016获批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现阶段全力推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三年来,我县编制了《洪雅县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洪雅县有机企业认证管理及奖补实施办法》,建成循环农业示范园区3万亩。与2016年相比,我县有机产品认证企业达14家,新增4家,增长40%;有机产品认证证书22张,新增8张,增长57.1%;有机产品31个,新增10个,增长47.6%;种类8类,包括茶叶、肉制品、乳制品、蔬菜、油菜籽、稻谷、饲料、中药材,新增2类,增长33.3%;有机认证基地面积1185.5公顷,新增525.92公顷,增长79.7%。为通过国家级有机认证示范区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工商质监局2018年年末国有资产总额为1389.74万元,其中:1、房屋(平方米)17140.85平方米,年末单位土地证证载面积(平方米)23877.19平方米,价值1003.91万元;2、执法执勤用车9台和业务用车1台,价值156.69;3、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29.14万元(包含:打印机48台,价值12.62万元;复印机3台,价值2.92万元;电脑36台,价值13.94万元;专用设备34台件,价值44.44万元等)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2、执法办案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支出; 3、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4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附件: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预算信息公开表 |
||||||||||||||||||
附件【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