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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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成体制改革,坚守安全底线。根据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统一部署,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不发生重大事故”这一底线,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监管队伍建设,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二)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与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评价制度。突出农家宴、学校食堂、茶叶小作坊、高庙白酒、肉制品等重点环节和品种的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稽查执法,严惩违法行为。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为抓手,以查促管、以案促改、铁腕执法,严查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突出景区、学校食堂、农家宴等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药品经营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为抓手,进一步清理药品流通渠道,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坚决解决“挂靠”、“走票”等突出问题。 (四)开展示范创建,发挥引领作用。以“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吃得放心”示范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示范创建为抓手工作,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全力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强化失信约谈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作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逐步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约谈制度,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六)加强检验检测,防范化解风险。在全面完成各级食品药品抽样检测任务基础上,结合洪雅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和高风险品种进行抽检,增强抽检靶向性。加大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完善食品快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作用,重点开展农药残留、亚硝酸盐、二氧化硫、吊白块、食用油酸价等快速检测工作。强化快速检测操作培训,建设一支适合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形势的检验检测队伍,提升食品药品技术监管水平。 二、部门概况 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数68人(其中派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30人),在职人数51人(其中派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24人),退休人数13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派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15个。公务车编制数1辆,实有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技术用车编制1辆,实有特种技术用车1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464.88万元。 2019年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64.88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46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06万元,项目支出119.82万元。 3.与2018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支预算总额为520.84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额减少55.96万元,减少10.74%,主要原因是食品药品智慧平台建设等项目完成,后续运行费用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说明:用于人员支出是266.59万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是78.47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乡镇人员食品药品安全补助19.08万元,农产品抽检费用39万元,眉山市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经费1.74万元,办案成本费30万元,快检车运行维护费用3万元,乡镇监管所能力建设20万元,放心示范店创建5万元,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经费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1.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工作支出;2.食品药品监督抽验专项工作支出;3.执法监管人员能力提升支出;4.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运行经费支出;5.放心示范店创建经费支出;6.其他监管工作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377.76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35.71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经费15.38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经费36.03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5.06万元,同比增加9.3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或其它原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洪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21批次、188人数,与2018年公务接待预算1万元相比,增加0.5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新增食品药品监管上级指导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是汽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18年预算12万元,减少9万元,减少300%。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预算。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今年,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主要任务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吃得放心”示范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示范创建,强化执法办案、快速检测等技术培训,提升食品药品技术监管水平,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完成行政处罚案件140件,预算金额为404.14万元;完成2019年度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预算金额为39万元;开展人员培训,乡镇监管所监管巡查、执法办案能力有效提升,预算金额为20万元;通过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开展日常检查和稽查办案,预算金额为1.74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19年1月,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为490万元,其中16.54万元为2016年资产清查待处理资产,实际为473.46万元(其中房屋面积934.92m2,价值57.47万元;车辆2辆,价值74.33万元;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共计245件,价值14.05万元;台式电脑67台,价值28.52万元;笔记本电脑32台,价值14.08万元;打印机57台,价值10.69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6台,价值5.41万元;执法记录仪49台,价值10.38万元;智慧平台1套,价值33.26万元;食品检测、监测设备228台,价值148万元;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扩音器等执法取证设备203台,价值23.61万元;空调、复印件、碎纸机等办公设备40台,价值53.66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化妆品事务: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器械事务: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4、食品安全事务: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5、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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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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