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6-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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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检验检测工作、认证认可工作。 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 负责药、器、化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商务职责范围内的商务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服务业发展、外贸发展等工作。 2.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严守安全底线,推进质量强县。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产品质量追溯机制。 整治市场秩序,推进示范创建。加强稽查执法,严惩违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做优经济指标,推进商贸流通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抓好社消零限额以上企业清理培育工作,扩大外贸进出口。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股室28个,在职人员117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洪雅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洪雅县产品质量检验所、洪雅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洪雅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12313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洪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洪雅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213.70万元。 2020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13.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13.7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21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50万元,项目支出469.2万元。 3.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收支总额2213.70万元,2020年比2019年预算总额收支增加805.34万元,增长36.38%,主要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洪雅县商务局合并组成。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场监管执法、整治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质量强县、民营经济、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人员支出是1397.97万元;用于办公费13万元、用于印刷费2万元、用于水电费8.1万元、用于邮电费0.6万元、用于差旅费127.31万元、用于维修(护)费10万元、用于会议费10万元、用于培训费12.3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7.2万元、用于劳务费1万元、用于工会经费14.65万元、用于福利费14.5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其他交通费用62.76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1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用于市场监管所保障及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工作50万元; 2.用于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工作60万元; 3.用于电子商务扶持发展资金工作5万元; 4.用于社消零指标项目推进工作经费工作16万元; 5.用于办案成本费工作25万元; 6.用于“春雷行动”专项经费工作20万元; 7.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能力提升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13万元; 8.用于认证认可监管经费和质量对标提升工作经费工作5万元; 9.用于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补助工作19.08万元; 10.用于家政服务业提升拓展工作经费工作10万元; 11.用于“多证合一”证照资料专项经费工作11.54万元; 12.用于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工作5万元; 13.用于市场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工作10万元; 14.用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资金工作5万元; 15.用于市场服务中心工资工作104.38万元; 16.用于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专项工作15万元; 17.用于2018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民营企业鼓励资金工作28万元; 18.用于2019年第一批县级冻猪肉储备工作工作67.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816.54万元,主要包括: 1.用于市场监管所保障及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工作50万元; 2.用于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工作60万元; 3.用于电子商务扶持发展资金工作5万元; 4.用于社消零指标项目推进工作经费工作16万元; 5.用于办案成本费工作25万元; 6.用于“春雷行动”专项经费工作20万元; 7.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能力提升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13万元; 8.用于认证认可监管经费和质量对标提升工作经费工作5万元; 9.用于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补助工作19.08万元; 10.用于家政服务业提升拓展工作经费工作10万元; 11.用于“多证合一”证照资料专项经费工作11.54万元; 12.用于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工作5万元; 13.用于市场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工作10万元; 14.用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资金工作5万元; 15.用于市场服务中心工资工作104.38万元; 16.用于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专项15万元; 17.用于2018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民营企业鼓励资金工作28万元; 18.用于2019年第一批县级冻猪肉储备工作工作67.2万元。 19.基本运行支出1347.34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31.22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91.75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74.1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所保障及能力建设专项经费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执法装备配备采购执法货物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0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单位、6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6.53万元,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新组建,无2019年数据。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或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2万元,公务接待70批次、800人数,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新组建,无2019年数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12辆,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3万元,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新组建,无2019年数据。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设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4个,分别为市场监管所保障及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市场服务中心工资、2019年第一批县级冻猪肉储备工作、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 1.市场监管所保障及能力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和临聘人员管理的意见》洪人社〔2018〕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各工商质监所门卫进行社会购买服务。完成2020年3月-2021年3月,各市场监管所驾驶员、保安、门卫、保洁、绿化及各办公场所水电等维修维护费用。 2.市场服务中心工资104.38万元。用于支付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中心8人工资、保险等人员费用、保障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基本运行,完成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工作任务。 3.2019年第一批县级冻猪肉储备工作67.2万元。按照《洪雅县应对生猪疫情影响应急储备冻猪肉方案》和《下达2019年第一批县级冻猪肉储备入库计划的通知》对洪雅美好食品有限公司储备冻猪肉400吨情况进行管理,对储备情况按程序进行审核后拨付补助。 4.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60万元。机构改革后,原办公楼无法满足现有办公需要,根据机构人员、股室设置等对现有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购置一批办公家具。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国有资产价值1929.89万元,净值1040.74万元。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1132.46万元,净值705.1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1024.73万元,净值612.93万元;行政单位用地价值72.8万元,净值72.8万元;住宿餐饮用房价值34.27万元,净值19.04万元;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价值0.66万元,净值0.41万元。 2.通用设备价值562.12万元,净值189.62万元。便携式计算机46台,价值23.01万元,净值6.32万元;打印设备114台,价值25.32万元,净值7.33万元;台式机145台,价值64.59万元,净值18.4万元;空气调节电器70台,价值22.99万元,净值1.32万元;其他力学计量标准器具2台,价值8万元,净值6.1万元;热水器2台,价值0.54万元,净值0.32万元;分析天平及专用天平6台,价值5.02万元,净值1.88万元;轿车7台,价值91.65万元,净值34万元;越野车3台,价值77.34万元,净值20.3万元;压力及真空计量标准器具4台,价值5.31万元,净值1.98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1台,价值7.4万元,净值2.41万元;制冷电器11台,价值2.03万元,净值0.29万元;扫描仪13台,价值1.78万元,净值0.59万元;制冰设备1台,价值0.13万元,净值0.1万元;其他制冷空调设备13台,价值5.03万元,净值3.11万元;复印机7台,价值9.13万元,净值2.3万元;其他计量标准器具1台,价值0.13万元,净值0.05万元;传真通信设备8台,价值1.3万元,净值0.06万元;其他元件器件参数测量仪1台,价值1.66万元,净值0.47万元;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1台,价值3.99万元,净值1.06万元;其他办公设备249台,价值50.58万元,净值32.39万元;碎纸机3台,价值0.46万元,净值0.21万元;压力仪表3台,价值2.4万元,净值0.28万元;应用软件1台,价值0.3万元,净值0.08万元;照相机及器材62台,价值16.57万元,净值1.67万元;其他分析仪器3台,价值35.44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计算机设备19台,价值7.24万元,净值0万元;显示器1台,价值0.1万元,净值0万元;摄像机23台,价值9.43万元,净值1.07万元;质量计量标准器具8台,价值3.81万元,净值0万元;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功放设备)1台,价值0.86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音频设备7台,价值0.34万元,净值0万元;投影仪1台,价值0.6万元,净值0万元;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2台,价值0.61万元,净值0万元;清洁卫生电器1台,价值0.16万元,净值0万元;电表类计量标准器具1台,价值0.21万元,净值0万元;电压及功率参数计量标准2台,价值14万元,净值0万元;容量计量标准器具1台,价值0.43万元,净值0万元;电视唱盘1台,价值0.04万元,净值0万元;固定电话机18台,价值3.78万元,净值0万元;轻小型起重设备1台,价值0.05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专用汽车1台,价值52.54万元,净值45.43万元;视频监控设备1台,价值0.45万元,净值0.08万元;移动存储设备2台,价值0.13万元,净值0.02万元;记录电表、电磁示波器22台,价值0.79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电影设备7台,价值1.58万元,净值0万元;其他终端设备2台,价值0.02万元,净值0万元;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1台,价值1.8万元,净值0万元;摄录一体机1台,价值0.78万元,净值0万元;广播专用录放音设备2台,价值0.27万元,净值0万元。 3.家具、用具、装具价值68.25万元,净值30.40万元。床类94件,价值4.86万元,净值1.13万元;椅凳类457件,价值11.16万元,净值5.17万元;文件柜60件,价值5.8万元,净值4.62万元;台、桌类370件,价值27.92万元,净值12.63万元;架类15件,价值0.43万元,净值0.18万元;沙发类93件,价值7.67万元,净值3.13万元;其他厨卫用具1件,价值0.17万元,净值0.09万元;其他柜145件,价值9.61万元,净值3.3万元;其他家具用具5件,价值0.39万元,净值0.12万元;保险柜6件,价值0.24万元,净值0.03万元。 4.专用设备价值167.06万元,净值115.55万元。其他货车1件,价值7.68万元,净值6.4万元;其他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1件,价值0.12万元,净值0.06万元;实验室辅助器具、设施及设备1件,价值1.95万元,净值0.81万元;除湿干燥设备1件,价值0.38万元,净值0.27万元;烟雾传感器1件,价值0.28万元,净值0.19万元;技术取证设备10件,价值1.2万元,净值0万元;测气压仪器2件,价值1.4万元,净值0.16万元;健身设备2件,价值0.71万元,净值0万元;乒乓球设备1件,价值0.21万元,净值0万元;电影放映设备1件,价值0.83万元,净值0万元;检测仪3件,价值0.3万元,净值0万元;食品检测、监测设备230件,价值152万元,净值107.66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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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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