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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1-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szjj/2021-00016  发布机构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1-01-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检验检测工作、认证认可工作。

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

负责药、器、化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坚守底线,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秩序安全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放管服”改革,落实“不见面”审批,加大“政银”合作,健全“一条龙”服务体系。促进消费转型。鼓励实体商业开展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升服务品质。将民营经济工作主动融入洪雅发展大局,推动藤椒及其产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凝心聚力,抓好队伍建设。严明纪律匡正风气,着力抓好思想教育,促进干部履职担当,推进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常态化,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为建设“两山”转化示范县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股室28个,在职人员121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洪雅县市场监督举报投诉中心、洪雅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洪雅县产品质量检验所、洪雅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洪雅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洪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洪雅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936.95万元。

2021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36.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36.9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93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23万元,项目支出393.72万元。

3.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收支预算总额2213.70万元,其中基本收支1744.50万元,项目收支469.2万元。2021年比2020年预算总额收支减少276.75万元,减少12.5%,主要是2021年相对2020年单位实际人数减少,导致基本收支减少;严控项目收支,项目经费收支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场监管执法、整治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质量强县、民营经济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说明:用于人员支出是1211.61万元;用于办公费3万元、用于印刷费0.3万元、用于水电费0.62万元、用于邮电费0.5万元、用于差旅费120.06万元、用于维修(护)费1万元、用于会议费1万元、用于培训费0.3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5万元、用于劳务费43万元、用于工会经费15.16万元、用于福利费15.0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其他交通费用61.27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34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非公党建(第二综合党委)工作2万元

2.2021年度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经费19.33万元

3.双随机抽查工作经费6.65万元

4.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80万元

5.洪雅县天然水域和水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8万元

6.2021年度食品监管环节培训和宣传经费15万元

7.2021年农贸市场服务中心工资等费用103.72万元

8.2021年度产(商)品质量抽样经费62万元

9.办案成本费25万元

10.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有机产品认证企业监管经费6万元

11.新大厅设备购置经费8万元

1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资料专项经费8万元

13.市场监管所保障专项经费5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532.14万元,主要包括:1.非公党建(第二综合党委)工作2万元;2.2021年度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经费19.33万元;3.双随机抽查工作经费6.65万元;4.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80万元;5.洪雅县天然水域和水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8万元;6.2021年度食品监管环节培训和宣传经费15万元;7.2021年农贸市场服务中心工资等费用103.72万元;8.2021年度产(商)品质量抽样经费62万元;9.办案成本费25万元;10.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有机产品认证企业监管经费6万元;11.新大厅设备购置经费8万元;1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资料专项经费8万元;13.市场监管所保障专项经费50万元,14.基本支出1138.4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30.77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98.4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75.5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采购产(商)品质量抽样检验服务、采购新市民服务中心购置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及下属0行政单位以及7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1.62万元,同比减少14.91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0%,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公务接待50批次、625人数,较2020年预算下降30.5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减少接待批次与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12量,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3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0%,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设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13个,分别为非公党建(第二综合党委)工作经费;2021年度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经费;双随机抽查工作经费;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洪雅县天然水域和水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2021年度食品监管环节培训和宣传经费;2021年农贸市场服务中心工资等费用;2021年度产(商)品质量抽样经费;办案成本费;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有机产品认证企业监管经费;新大厅设备购置经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资料专项经费;市场监管所保障专项经费。

1.非公党建(第二综合党委)工作2万元;依据《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召开培训会3次,创建工作举措,提升第二综合党委、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促使非公企业党建建设规范有序。

2.2021年度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经费19.33万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等要求,保证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经费,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尤其是农家安全水平。

3.双随机抽查工作经费6.65万元;依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等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召开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培训会。

4.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80万元;依据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0年眉山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等要求,开展2021年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质量。

5.洪雅县天然水域和水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8万元;依据洪雅县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天然水域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渔保组办【2020】1号),开展2021年洪雅县天然水域和水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中的执法办案、宣传培训工作,加大对水产品交易市场和餐饮店的排查力度;清理取缔“野生鱼类”字样的店招店牌;要督促餐馆建立鲜鱼购买台账,禁止购买野生河鱼,严厉打击野生河鱼销售行为;加大对捕捞器具生产、销售行为的监管;对不符合禁渔规定的产品要坚决退市;加大对水产品经销商监管,进一步规范水产品经营市场,加强市场上野生鱼类产品来源索证索票监管。

6.2021年度食品监管环节培训和宣传经费15万元;依据眉山市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眉山市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提升(2019-2021年)三年行动、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用于2021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培训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7.2021年农贸市场服务中心工资等费用103.72万元;用于支付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中心8人工资、保险等人员费用、保障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基本运行,完成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工作任务。

8.2021年度产(商)品质量抽样经费62万元;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针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商)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9.办案成本费25万元;用于2021年办案工作中的业务培训、办案成本等费用。

10.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有机产品认证企业监管经费6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有机产品认证企业监督检查。

11.新大厅设备购置经费8万元;用于新市民服务中心购置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

1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资料专项经费8万元;用于2021年市场主体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资料采购、企业档案加工等

13.市场监管所保障专项经费50万元;根据关于明确市场监管所工作职责要求的通知、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征求意见稿)等规定,用于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及维修维护等服务,市场监管所驾驶员经费保障。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末国有资产价值1929.89万元。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1104.5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1012.31万元;行政单位用地价值72.8万元;住宿餐饮用房价值19.04万元;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价值0.41万元。

2.通用设备价值510.03万元,其中:空气调节电器85台,价值24.85万元;其他图书档案设备1台,价值2.4万元;触摸式终端设备47台,价值14.29万元;碎纸机8台,价值0.76万元;台式机137台,价值51.82万元;热水器4台,价值0.91万元;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1台,价值1.8万元;轿车7台,价值91.6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1台,价值4.22万元;便携式计算机45台,价值15.53万元;其他办公设备247台,价值32.7万元;其他制冷空调设备13台,价值4.16万元;记录电表、电磁示波器22台,价值0.79万元;打印设备107台,价值20.16万元;摄像机20台,价值3.73万元;照相机及器材61台,价值9.83万元;其他电影设备7台,价值1.58万元;扫描仪12台,价值1.7万元;广播专用录放音设备2台,价值0.27万元;其他分析仪器3台,价值35.44万元;分析天平及专用天平6台,价值3.59万元;其他终端设备2台,价值0万元;复印机6台,价值7.44万元;传真通信设备5台,价值0.81万元;制冷电器11台,价值1.72万元;移动存储设备2台,价值0.09万元;摄录一体机1台,价值0.78万元;视频监控设备1台,价值0.08万元;其他专用汽车1台,价值45.43万元;其他力学计量标准器具2台,价值8万元;越野车3台,价值77.34万元;压力及真空计量标准器具4台,价值5.31万元;制冰设备1台,价值0.13万元;其他计量标准器具1台,价值0.13万元;其他元件器件参数测量仪1台,价值1.66万元;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1台,价值3.99万元;压力仪表3台,价值2.4万元;应用软件1台,价值0.3万元;其他计算机设备19台,价值7.25万元;显示器1台,价值0.1万元;质量计量标准器具8台,价值3.81万元;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功放设备)1台,价值0.86万元;其他音频设备7台,价值0.34万元;投影仪1台,价值0.6万元;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2台,价值0.61万元;清洁卫生电器1台,价值0.16万元;电表类计量标准器具1台,价值0.21万元;电压及功率参数计量标准2台,价值14万元;容量计量标准器具1台,价值0.43万元;电视唱盘1台,价值0.04万元;固定电话机18台,价值3.78万元;轻小型起重设备1台,价值0.05万元。

3.家具、用具、装具价值63.17万元,其中:床类100台,价值5.15万元;椅凳类450台,价值9.67万元;其他家具用具5台,价值0.38万元;其他柜145台,价值8.75万元;文件柜60台,价值5.57万元;台、桌类369台,价值25.31万元;沙发类93台,价值7.5万元;架类15台,价值0.43万元;其他厨卫用具1台,价值0.17万元;保险柜6台,价值0.24万元;

4.专用设备价值167.06万元,其中:食品检测、监测设备230台,价值107.66万元;其他货车1台,价值7.68万元;其他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1台,价值0.12万元;实验室辅助器具、设施及设备1台,价值1.95万元;除湿干燥设备1台,价值0.38万元;烟雾传感器1台,价值0.28万元;技术取证设备10台,价值1.2万元;测气压仪器2台,价值1.4万元;健身设备2台,价值0.71万元;乒乓球设备1台,价值0.21万元;电影放映设备1台,价值0.83万元;检测仪3台,价值0.3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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